各辖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有效遏制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局实际,现对全市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各单位要全力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时刻关注疫情防控进展,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制度,全力打赢体育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一)一级响应期间公共体育场馆及体育活动要求。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全市范围内所有公共体育场馆暂停开放、体育活动暂停举办,开放和举办时间根据疫情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情况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要及时制订好相关政策,保证群众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和疏导工作。
(二)一级响应期间各直属单位要求。各直属单位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安全预案和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和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应对各环节的责任层层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各训练单位严格管理,把住人员流动关,严防外来人员进入各训练场地。如有在训运动员,应及时和教练员明确管理职责,严格管理,并向运动员宣讲防护措施。
(三)积极稳妥做好排查工作。春节期间,各处室、各单位要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家属的身体情况,重点关注1月20日以来与湖北有交往的人员,做到干部职工、运动员、学生及家长普查到位、不漏一人,如有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上报局办公室。教练员、运动员、学生在春节假期结束归队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排查上报工作,确保归队人员身体健康,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三、全员发动开展联防联治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每日全员动态报告制度,深入细致做好本部门、本单位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要及时沟通、妥善处理因疫情引起的赛事、活动及其他业务取消(或延迟)等引发的各类事宜。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四、重点做好训练单位的疫情防控
(一)各训练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形成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值班值守,确保在岗在位,确保信息畅通。取消一切开学前的返校活动,严禁举办任何活动,2月17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另行通知。
(二)春节期间,各训练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严格排查在册学生、教练员及家属有无往返湖北地区的情况,对有以上情况的人员,务必做好思想安抚工作,需经训练单位通知后方可返回常州。春季开学时,各训练单位需提前做好报到工作安排,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落实具体要求,向全体师生发放假期日常问卷调查,了解全体人员春节期间的活动情况,并对全体师生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异常者需立即上报局办公室和卫生防疫部门。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各训练单位需每日向局办公室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三)各训练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卫生防疫工作,提前对本单位重点生活、训练、学习区域进行杀菌消毒,提醒所有人员加强自我防护措施。单位医务室要备齐备足防护用品和必要药品,督促做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同时要向所有人员普及和宣传相关防护措施,提高防范意识。
五、严格管控舆情和信息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指派专人主动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根据疫情变化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和相关工作信息,不得接受媒体采访。做好各类微信群、QQ群信息发布和干部职工个人朋友圈管理,加强舆论引导,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六、强化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市体育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朱笑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制订完善防控工作预案,统筹抓好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体育系统各级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带头落实各种防疫措施,为夺取防控斗争的最后胜利贡献力量。
常州市体育局
2020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