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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明路(中吴大道~天宁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8-0000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8〕9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8-01-12 公开日期:2018-0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大明路(中吴大道~天宁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明路(中吴大道~天宁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大明路(中吴大道~天宁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8〕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大明路(中吴大道~天宁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中吴大道南侧、天宁区界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涵及配套工程。

1、道路工程。大明路(中吴大道~天宁界)北起中吴大道,南至天宁区界,全长505米,道路两侧设林带,规划绿线宽80米。道路主线两侧设置辅道与规划河滨东路相接。交叉口渠化段路基宽54米,桥头引坡段路基宽63米。

2、桥涵工程。跨京杭运河处新建引桥1座(左幅跨径3×30+25米,右幅跨径4×30米);大明路与中吴大道交叉口处拼宽单跨13米简支板梁桥1座;新建2.5×2.2米箱涵1道。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6774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8-320400-50-01-30181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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