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宗局,常州经开区民宗局,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对截至2023年4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废止1件。现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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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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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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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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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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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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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公民民族成份变更、考生民族成份认定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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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民宗规〔20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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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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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等工作遵照该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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