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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工商局关于对各单位贯彻省局、市政府“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级明电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4-0005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2014〕15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4-08-15 公开日期:2014-08-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苏发[2014]13号),省局、市政府办公室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相继以特级明电 (苏工商传[2014]5号、常政传发[2014]163号)形式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清醒认识当前我省、我市面临的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立足职能、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力把安全发展的各项工作抓得更实、更细、更到位。省局通知,明确了工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常州工商局关于对各单位贯彻省局、市政府“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级明电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
常工商〔2014〕15号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苏发[2014]13号),省局、市政府办公室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相继以特级明电 (苏工商传[2014]5号、常政传发[2014]163号)形式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清醒认识当前我省、我市面临的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立足职能、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力把安全发展的各项工作抓得更实、更细、更到位。省局通知,明确了工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具体方式和要求。市局接到文件后,迅速作了传达贯彻,要求各单位、迅速部署、扎实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为确保上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全市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局从现在起,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也要采取交叉互查、回头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察、督办,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遗后患。

    请各单位8月25日前,结合省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总结,将当前落实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一并上报。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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