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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中共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6-0007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党组〔2016〕25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6-10-10 公开日期:2016-10-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中共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要求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执行。
中共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常农党组〔2016〕25号

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从2016年3月22日至4月下旬,对我委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7月12日向市农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我委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对此,我委高度重视、迅速动员、积极行动,切实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加强领导,认真谋划,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委党组和纪检组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先后三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着不让、一个不漏地狠抓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是迅速动员部署,凝聚共识。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农委党组书记陈志良随即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委上下以铁一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担当来统一认识、凝聚共识,认真对待、较真落实,把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并明确了“三不”整改原则,即不回避,对具备条件的,立即整改,立见成效;不推脱,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研究,限期整改,限期落实;不掩饰,对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要逐个研究,逐步到位,决不能不闻不问。同时严格跟踪督办,紧紧抓住近年来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实的问题毫不含糊、严肃处理,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有悖中央八项规定的做法,确保反馈意见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及时成立了市农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陈志良同志任组长,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明确专人负责牵头开展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在集体会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委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并形成了《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常农党组〔2016〕20号),对巡察组提出的三个方面12个问题,梳理出54项具体整改举措。并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制定了整改任务清单和时间表,细化整改措施,一项一项地拉单子,一条一条地定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问题一一能够得到回应,件件能够得到落实。

    二、紧盯问题,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全面到位

    为了更好地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根据整改落实工作需要,我们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倒排时间进度抓落实,努力把各项工作往前赶、往实做。同时,对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要求责任处室提供台账依据,确保形成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三大方面54项整改措施中,目前已完成40项,还有14项正在推进,完成率为74%。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组班子建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江苏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细则》要求,贯彻落实今年年初制定出台的《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意见》,加强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不断强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建立健全每周委务、定期党组(扩大)会议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加强党组对下属事业单位的领导。严格按照今年4月份出台的《2016年市农委机关党建工作意见》的要求,加强委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三是加强党建带三建工作的领导。委党组建立了每年专题听取党群(工、青、妇、党外人士)工作汇报制度。今年上半年,委党组先后专题研究了党外人士工作、团支部建设和妇女工作。7月13日的团支部换届会议和8月30日的委妇联第二次大会上,委党组书记均到会讲话,并对群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加强党组对农业项目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了“一核、一网、外三、内四、一座桥”的农业项目管理新模式,即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为核心,实行网络化申报管理,“一个项目指南发布、全媒体公开、第三方审计”、“农业部门科教统筹、业务条线归口管理、计财绩效评估、纪检监察跟踪监督”以及“农业部门与财政部门政策协调、沟通协作、无缝对接”的项目管理机制。今年3月31日我委联合市财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开本年度现代农业发展扶持项目指南。

    2、关于“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路径单一”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市农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同时列出年度学习安排表,做到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有计划、有目标、有举措、有成效。今年以来,委党组已组织了中心组学习13次。编发《每周农讯》,及时采编一周内最新的领导讲话、政策精神、创新举措,并在全省农业系统率先编制涉农法律法规汇编,供全委干部职工特别是委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同时,充分利用委内网办公平台、全市“学习日”活动等学习平台拓宽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渠道。二是建立重要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制度。凡是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上级召开的重要会议,会议资料必须分发给所有班子成员传阅,同时利用每周委务会议或者党组(扩大)会议,及时向班子其他成员传达并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委门户网站、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政风热线》上线活动、网络发言人平台、12345热线等载体做好相关群众关切问题的答复。四是拓宽宣传贯彻党的农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载体和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在常州电视台开设《小谭看三农》栏目,在常州晚报开设“品牌农业”“休闲农业”等专栏,同时利用常州农业12316微信平台、常州农务通、农视通和委内网平台,强化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宣传。五是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基层调研,结合“三解三促”和“百千万帮扶”工程建设,要求委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2个月,全年撰写有深度的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

    3、关于“政事不分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大力推进政事分开。本着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先后完成渔业处和水产技术指导站、农机处和农业机械推广站、农业与园艺处和园艺技术推广站三个合署办公单位的机构分设,水产技术指导站、农业机械推广站、园艺技术推广站主要负责人目前全部调整到位。随着政事分开的稳步推进,机关行政人员负责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支出审批现象也将得到解决。二是厘清监管职责,规范财务行为。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户核算、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委发展计划与财务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委的财务管理工作;市农业会计服务中心对全委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有待健全”的问题。

    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常州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谈话、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拟提任的干部开展延伸考察,并按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

    5、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

    一是研究谋划下属单位党组织划分。结合委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政事分开和党员干部职工岗位调动,认真谋划党支部重新划分和党小组设立工作,加强对党务干部特别是事业单位党务干部的培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将于2017年组织党支部换届、2018年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二是加强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下发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的要求,在全委开展“强基固本”示范工程和“特色支部”创建工程,明确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为基本依托,夯实党支部建设基础,加强各党支部书记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强化党员能力提升。按照《市级机关党员干部2015—2019年教育培训规划》,分期分批开展机关党支部书记、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培训活动,并于7月初举办市农委党群干部培训班,培训党群干部56名,进一步锤炼了队伍,提升了能力,夯实了机关党建组织基础。

    6、关于“干部培养交流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开展中层干部轮岗。近期,已经完成了农业与园艺处、渔业处、农机处、农技推广中心、农业机械推广站、水产技术指导站、园艺技术推广站等单位的分设和主要负责人的岗位调整工作,涉及干部7名。下一步,将积极开展调研,酝酿轮岗方案,最迟于2017年春节前后开展中层干部轮岗。二是强化干部管理工作。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的同时,梳理了委出台的有关规范人事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不胜任现职中层干部职务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过一个月前期准备,目前已经形成《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初稿,争取2017年初下发。三是持续推进“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按照《常州市农业委员会“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委干部职工对照活动实施方案,每位同志都制定了“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个人计划表,明确了提升目标、计划措施和调研课题。截至目前,35位年轻干部中除3名组织上已选派过蹲点的和3名因身体等原因暂缓蹲点之外,其余29人中已进行蹲点1-9周的有27人。今年9月份举办了全委干部职工应用哲学专题培训班和常州市第十三届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动物检疫技能操作比赛,全方位提高个人能力素质。四是研究制定培训管理办法。目前已对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内容的选择和确定、开展培训的各项规定进行了梳理,已经形成《常州市农委培训管理办法》初稿,待进一步征求意见、完善后下发。

    7、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填报事项填写的指导和管理。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季度工作交流会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中层以上干部对《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学习。二是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认真核查干部人事档案,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完整,坚持“凡疑必查”“凡提必核”“凡进必核”。

    8、关于“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还要加强”的问题。

    一是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严格贯彻每年年初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要求班子成员将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纳入每年年底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同时要求每年年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站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责任。二是探索党员管理的模式创新。推行“一年双报告”制度,要求在职党员年底向所在支部提交工作报告和思想报告,同时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党员参加支部组织活动时统一佩戴党员徽章,并在党员入党纪念日发放《党员先锋纪念卡》,进一步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三是加强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市“学习日”,市农委党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江苏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江苏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各支部在党组的带领下,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邀请市纪委副书记祁新同志为全委干部职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专题廉政讲座,进一步强化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9月5日下午,组织今年新提拔晋升的干部赴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

    9、关于“执行八项规定的力度还要加大”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三十条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并根据新的财务管理要求完成了《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公(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按照《常州市纪委关于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8月1-2日,委监察室、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委本级及下属两个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核查,重点核查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手续是否履行、事后票据报销是否规范,并对部分会议费支出等情况进行了延伸核查,未发现明显违规违纪情况,对个别审批、报销手续不完备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二是开展办公用房清理。结合全市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要求,6月份组织对全委机关各处室和委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开展全面清理整改,通过自查自纠、核查认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清理整改工作。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采取经常性日常巡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方法,多形式、多角度进行督促检查。

    10、关于“农业专项资金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是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7月19日,我委会同市财政局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工作任务和要求。7月18-20日,我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业技术、工程审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方面的人员,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勘查,资料核查等形式,对2011年-2015年新北、武进、金坛区承担的农业部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查。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项目建设缓慢情况,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于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薄弱情况,督促项目单位和辖区项目管理部门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对于专账核算不规范的情况,责令项目单位限时整改。通过项目督查,辖区农业部门履职尽责、监管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核算的规范性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开展涉农资金梳理。8月2-5日,制订资金梳理方案,8月17日-10月30日期间,赴省、辖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开展涉农资金梳理调研,深入了解省以上专项资金的扶持方向,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初步完成涉农资金的结构性梳理,为科学编制2017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避免财政资金的重复、无效投入,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对委下属单位的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发放督查通知单、组建工作组,对下属单位的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清理,12月底前对专项核算不规范、违规列支有关费用等情况全部整改到位。通过对委下属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单位财务核算、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明显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得到进一步显现。

    1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加强资产管理。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常财资〔2016〕13号)要求,7月10日-12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全委资产开展彻底清查,摸清家底,补全资产处置手续,彻底清查农委本级大额长期挂账、房产产权证账不一致、固定资产无标识管理、跨单位混用等资产管理不到位情况,7月20日已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核报告报财政局审批。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在组织起草、全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9月27日出台了《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二是推进下属企业清理处置工作。做好下属企业清理处置前期准备和相关手续办理工作,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委下属两家企业的关停注销工作。三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修订完成《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常农发〔2016〕95号)、《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补充通知》(常农发〔2016〕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资金使用预算管理的通知》(常农发〔2016〕92号),并于7月1日正式实行。规范会计服务中心工作流程,科学设置出纳、会计、稽核岗位,加强对经费支出的会计审核,纠正跨单位支出费用、大宗支出未附明细清单、记账不及时、发票不合规、个别下属单位专项核算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实行经费支出计划管理及预算执行进度情况通报制,确保各单位经费支出合规合理、科学有序。四是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成立基本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会商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加强对工程建设的预决算、招投标、日常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业务指导与全程监督。五是加强财务行为的内部监督。成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一年一审、离任必审、内审外请,一审一报告、一年一整治”的内审工作制度,明确每年6月30日前,完成上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根据人事变动及实际需要,按时完成了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同时加强内审整改情况的督查,明确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的,将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执纪问责。

    12、关于“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的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按照《关于开展以整治庸懒散浮拖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的通知》要求,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随机暗访的方式,对全委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和为农服务等情况开展了两次监督检查。并于6月30日召开“作风建设深化年”工作推进会,对下半年活动开展进行部署,初步达到了治庸提能力、治懒振精神、治散凝合力、治浮强定力、治拖增效率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强工作督查。严格贯彻落实年初印发的《关于加强督查工作提升执行效能的意见》,围绕贯彻上级指示要求、回应基层期盼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并于7月30日下发市农委工作督查专报,全面提升全委干部职工的执行效能。三是深入推进“重点工程突破年”活动。按照目标化管理、工程化推进、绩效化评估、全程化跟踪的要求,加强工作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保障措施。按照《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处站综合考评办法和工作目标的通知》和《2016年全市农业重点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在7月份召开的市农委处站、辖市区农林(业)局半年度会议上对十大工程的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并列出下半年任务清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内部监督。一方面梳理制度加强管理,对市农委2014年以来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汇总,对过去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将于今年年底前形成委内部制度汇编,用制度来管人管事。另一方面调整充实政风行风监督员,今年上半年完成了该队伍的调整,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初定于四季度召开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听取来自基层对市农委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市农委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三、立足长效,常抓不懈,全力巩固整改成果

    目前,我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一些如推进政事分开、事业单位党务干部配备等由于客观原因制约的问题,还需要本着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着眼长远,常抓不懈,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已经确定的整改方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树立“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意识,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一)勇于担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真正把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着力强化“四个意识”,牢记政治使命,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求,确保政令通畅。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确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之以恒,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要求,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成果,按照我委“能力素质提升年”“作风建设深化年”的要求,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举措的落地生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不折不扣执行到位。把整改工作和制度梳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整改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切实做到解决突出问题、健全制度规范、堵塞滋生不正之风漏洞,实现整改工作长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四)攻坚克难,全力推动事业发展。充分运用巡察成果,着力放大整改成效,全面改进工作作风,瞄准“迈上新台阶、率先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坚持“三心”农业发展导向,紧扣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强基础”这条主线,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开展“重点工程突破年”活动,不断提升农业设施化、规模化、科技化、品牌化、绿色化水平,努力建设“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确保常州农业现代化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前列,确保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中共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党组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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