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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护航“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21-0015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21〕136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1-12-29 公开日期:2021-12-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护航“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护航“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司法局,常州经开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相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和《常州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意见》要求,市司法局结合常州实际,制定了《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护航“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护航“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进一步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推动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锻造常州国际化智造名城新优势,根据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常州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大力推进“532”发展战略,以提升城市法治营商环境为主线,以保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通过健全平台机制,整合服务资源,创新利企举措,聚焦中小企业“急难愁盼”法律问题,护航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为常州培育更多更优“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标准建设“长三角产业中轴”积极贡献法治力量。

    二、主要任务

    2.打造专门化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各方资源,集约场所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打造“法律服务+”新平台。充分发挥市金融纠纷仲裁调处中心作用,搭建“法律服务+金融”平台,及时有效化解互联网金融纠纷,协助培育科技型互联网金融企业;整合审判、检察、侦查、律师、公证、仲裁、调解、司法鉴定等业务,依托中国(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钟楼区科技街建成法律服务产业园,建设门类齐全的司法鉴定中心,搭建“法律服务+科技”平台,进一步优化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聚合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社区矫正实践等功能,建设长江大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搭建“法律服务+环保”平台,为企业绿色发展提供法治服务保障;针对工业和能源互联网、碳复合材料、5G通信等八大高成长性产业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整合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资源,搭建“法律服务+产业链”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全链条、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责任部门:仲裁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律师工作处、市律师协会、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社区矫正管理处、武进区司法局、钟楼区司法局、新北区司法局)

    3.组建特殊化法律服务队伍。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法律服务需求,遴选“高精尖”法律专业人才,组建“专精特新”企业律师顾问团,围绕企业上市、投融资对接等重大决策事项主动提供法律服务。组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将企业专利申请保护、商标注册保护、行业标准制订等作为维权重点,帮助企业完善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定期举办知识产权论坛,组织开展菁英培训等活动。组建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服务团,入驻各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为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宣传、咨询、指导、风险防控、维权等法律服务。组建涉外法律服务团,依托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在中以、中德等涉外创新园区设立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继续举办第四届常州法治环境说明会。组建服务企业家律师团,开展企业家与知名律师“一对一”结对活动,针对企业家需求,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组建“法律明白人”团队,在“专精特新”企业内部选择有法律从业背景的人员,定期组织涉企法律知识培训交流活动,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人才保障。(责任部门:律师工作处、市律师协会、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4.开展精准化法律服务活动。开展法律风险精准研判活动,依托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大数据研判小组,对涉企法律风险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判,定期发布企业运营法律风险防范指南,帮助企业提前防范行业性法律风险。开展精准普法活动,组织经常性涉企普法宣传教育,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和法律风险点研发并发布菜单式法治课程表,提供点单式法治宣讲课程,组织“千人以案释法”讲师团、“十大法律服务团”等专业力量送法进企业,着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精准免费法治体检活动,广泛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专业人员,深入“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帮助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精准监督活动,加大对相关行政执法行为的协调监督,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整合内容方式相似的执法检查,减少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检查频次,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责任部门:各辖市(区)局、局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5.推行创新化法律服务方式。完善细化公证、司法鉴定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各项举措,开展预约办理、延时服务、远程服务,不断优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结期限。开辟“绿色通道”,对扩大融资、资金周转、债务偿还等存在困难的“专精特新”企业,设置专门服务窗口,及时办理、快速办理。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会同公安、检察、法院、工商联和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针对“专精特新”企业从设立到注销全生命周期涉法问题,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等一体化法律服务,尤其是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行政、刑事保护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实现对企业知识产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保护。推行涉企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根据新实施的《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梳理重点领域企业常用行政处罚涉及的事项、裁量标准等,重新修订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推进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机制,对纳入“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的相关违法行为实行轻罚和免罚。探索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合规服务,会同检察、工信、工商联、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共同推进成立企业合规研究院,开展企业刑事合规、行政合规工作。(责任部门: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处、律师工作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有关行业协会)

    三、工作要求

    6.强化组织领导。“实施“专精特新”培育工程”是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重大部署,是全面实施“532”发展战略的基础支撑,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主动服务中心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全系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推进举措,确保工作推进有力、取得实效。

    7.强化指导督查。要科学整合司法行政内部法律服务资源,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接,通过建立定期会商、分析研判、情况反馈、跟踪问效等机制,加大对工作的协同推进和指导力度。市局将结合法治创建、年度考核等,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工作成效将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8.强化典型培育。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等,认真总结服务保障“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工作整体推进水平。要发动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宣传矩阵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及成效,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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