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龙之茗茶文化交流服务中心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设立“常州市龙之茗茶文化交流服务中心”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常州市龙之茗茶文化交流服务中心”,请按规定向市民政局申请登记,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继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茶文化,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做出贡献。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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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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