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体育局(文广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各训练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定于今年第三季度开展2016年度全市体育系统教练员初级(二、三级)、中级(一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内容
(一)申报中级职称须提供市(区)职称部门的委托函,申报初级职称须提供市(区)体育局推荐评审函。
(二)申报中级职称,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在收到短信后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用人单位核实申报表上所填内容后由核实人签字、盖章,其中一份放入装订材料,其他不需装订;
申报初级职称,直接填写《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一式两份,不得复印,其中一份放入装订材料,其他不需装订。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表(2013年、2014年、2015年,提供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聘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单位有关职业道德的评价意见。
(六)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开展岗位培训的项目或因组织原因未能参加岗位培训的教练员,须由各训练单位出具证明,并经市体育局竞赛训练处确认。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岗位培训的教练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七)所带运动员开学名单及其直接参加比赛所取得的成绩证明一份,复印件需加盖竞赛训练处公章。
(八)输送和成绩证明表原件一份,需接收单位加盖公章、接收教练员签名。
(九)输送运动员相关的原始证明材料。
(十)申报者必须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学习,提供《公共科目合格证》、《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十一)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十二)有关本专业理论、技术考试或答辩成绩。
(十三)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有关材料。
(十四)任现职以来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市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的本专业论文,中级2篇,初级1篇,论文复印件放入装订材料,原件另附。
(十五)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六)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上申报材料,凡应个人填报的内容必须填写齐全,没有相关内容的填写“无”。
(二)凡涉及时间的填写均要求明确到具体年、月,涉及比赛的填写均要求明确比赛具体的时间、地点及赛事全称和届次。
(三)在填报《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申报表》时,“主要工作业绩(一)”均填写本人直训业绩,“主要工作业绩(二)”均填写所输送运动员在输送后成绩有效期内取得的成绩。在填写时注意不要重复,并尽可能选择有效成绩填写。
(四)在装订成册的材料中,证件、证书类材料和论文须以复印件装订,原件另行装袋备查。
(五)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格破格申报的,应对照破格条件逐条说明,并提供相关破格申报、评审材料,材料单独装订一册。
(六)上述所有材料,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整理、提交,并与网上申报保持一致。申报材料不全或整理不符规范的,不予受理。
(七)申报人员业绩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三、评审条件和办法
(一)评审条件按现行初、中级教练任职条件执行。
(二)中级教练职称评审工作分为网上申报和评委会评审两个环节,流程详见《关于职称申报网上办理的通知》。
(三)退役运动员破格确定中级教练员任职条件。优秀运动员退役后从事教练员工作,首次确定教练员职务时,按省人社厅、省体育局《关于优秀运动员退役后从事教练员工作确定教练员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2014〕324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时间要求
凡符合申报体育教练专业中级(一级)教练职务任职资格的在岗教练员,请所在单位或申报个人在9月1-15日完成网上申报;初、中级评审材料需于9月30日前报送市体育局人事教育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经物价局核定,初级职称评审费为8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为200元/人。
常州市体育局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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