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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矿商贸企业分级差异化监督执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20-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应急〔2020〕12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0-03-02 公开日期:2020-03-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矿商贸企业分级差异化监督执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矿商贸企业分级差异化监督执法的通知
常应急〔2020〕12号

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市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充分体现分级分类监督执法,构筑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17〕6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关于印发〈常州市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安监〔2016〕97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指导意见〉的通知》(常安监〔2017〕43号)以及《关于印发〈常州市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常安监〔2018〕8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各级监督执法责任主体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突出重点与全面监督统筹兼顾,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原《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常安监〔2014〕54号)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明确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责任主体企业名单(简称市管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他所有企业按属地原则,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市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为监督执法责任主体。

二、进一步开展分级监督执法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市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要根据工矿商贸企业行业、规模、安全风险等级等情况对各行业(领域)企业实行分级监督执法,督促本辖区内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内部危险因素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强化安全风险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告知、劳动防护、设备维护、工艺升级、应急处置等针对性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管企业监督执法,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市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给予配合,共同加强对企业监督执法工作。小微、低风险企业,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市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可以委托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执法。对于规模大、风险高的企业,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提供安全生产执法的技术支撑。

三、进一步加强差异化监督执法力度

市应急管理局、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市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要通过市局信息系统加强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动态评定,并将评级结果作为开展分级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部署,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实行差异化监督、精准化执法。低风险、一般风险等级企业以自我管理为主,随机抽查为辅。较大风险、重大风险等级企业应作为市、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较大风险等级以上的企业,要优先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重大风险等级企业,还要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并在三年内实行执法检查全覆盖。

附件: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企业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

附件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企业名单

一、冶金等工贸行业

1、华润雪花啤酒(常州)有限公司

2、常州中复丽宝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3、五矿西电(常州)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4、江苏省邮电印刷厂

5、江苏烟草公司常州市公司

6、江苏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7、中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8、中车常州车辆有限公司

9、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10、常州中车西屋柴油机有限公司

11、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12、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13、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14、国机重工集团常林有限公司

15、常州宝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16、宝钢轧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7、常州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

18、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二、医药、化工行业

1、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3、中海油常州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4、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6、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州石油分公司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州销售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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