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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4-0005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4〕195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4-08-05 公开日期:2014-08-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
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常建〔2014〕195号

金坛市住建委,溧阳市住建委,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戚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8月2日,江苏昆山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目前共有75人遇难,185人受伤。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批示以及省、市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迅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各辖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市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何玉清局长任组长,贡浩平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贡浩平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检查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检查,做到有布置、有措施、有落实,把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强化措施,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一)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8月5日至8月15日)。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组织对所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全面消除隐患、解决问题。

    2.检查督查阶段。从8月6日起,各级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抽查、督查,市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行动。暗访行动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提升阶段(9月l日至9月30日)。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二)主要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扬尘防控实施情况;夏季高温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职工劳动保护等。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持证上岗。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和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

    4.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市政道路管线迁移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建筑起重机城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6.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确保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防雨措施落实;是否定期检查临时用电线路有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

    7.临时设施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企业和项目部对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的大功率电气、煤气罐,随意私接私拉电线等现象的制度执行情况;恶劣天气情况下临时设施选址、加固等情况。

    8.扬尘防控落实情况。落实《常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双百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

    9.夏季高温施工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及职工劳动保护等情况。

    10.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落实常政发〔2014〕158号《市政府关于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执行情况。

    三、严格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季节,天气炎热,易造成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异常或作业人员身心疲惫,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一是狠抓落实,全面排查。从即日起,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目部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组织整改,由监理单位现场监督;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是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迅速组织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7月份安全生产和扬尘整治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上阶段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回头看,同时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同步开展施工扬尘集中整治、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严查彻改各类安全隐患。

    三是落实责任,严格问责。随着第二届夏季青奥会开幕日期的临近,为确保青奥安全环境,各辖市(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扎实有序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技术和扬尘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安全隐患整改验收,督促施工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整改;对不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要严肃处理。特别是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行政处罚予以行政处罚,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各辖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专项检查,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各有关企业和项目部,督促企业、项目部认真进行自查,同时要组织好本地区的检查、督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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