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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成立常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8-0009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基〔2018〕8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8-04-17 公开日期:2018-04-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成立常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
关于成立常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常教基〔2018〕8号

各辖市(区)教育(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民政局、卫计局、残联:

为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国家、省、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要求,现就成立常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通知如下:

一、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

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主任:

常仁飞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受聘专家:

张  一  市一院康复科负责人、主任医师

陈  建  市一院耳鼻咽喉科副主任医师

朱鹃芬  市二院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

卢国华  市二院眼科主任医师

冯  伟  市三院眼视光专业副主任医师

沈慧娟  市儿童医院儿童健康研究中心副主任医师

赵方乔  市儿童医院儿童健康研究中心主治医师

韩志平  市残联教育就业处处长

杨  洋  市残联康复处处长

赵世俊  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首席咨询师

陈桂萍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兼职特教教研员

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受聘专家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二、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特殊教育联席会议的相关工作部署。

(二)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科学的咨询和引导服务,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进行专业评估与科学指导。

(四)对适龄残疾少年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教育安置建议。

(五)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问题、就业安置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

(六)协调处理各地可能发生的残疾少年儿童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疑难、争议问题。

三、建立辖市、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

各辖市、区均应成立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请各辖市、区教育局将本地专家委员会文本纸质稿与电子稿于2018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常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王耀民,电子邮箱:sjyjylc@qq.com。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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