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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学法考法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18-0002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机管〔2018〕17号 发布机构:市事管局
生成日期:2018-06-29 公开日期:2018-06-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市级机关“万名党员干部学法考法”系列活动的通知》(常机党发〔2018〕21号)文件精神,将在全局系统组织开展学法考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学法考法活动的通知
常机管〔2018〕17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市级机关“万名党员干部学法考法”系列活动的通知》(常机党发〔2018〕21号)文件精神,将在全局系统组织开展学法考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国共产党章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4.《党内基本法规学习读本》(法律出版社)中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

二、参加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

三、方法步骤

活动分为集中学习、线上答题、笔试预赛、现场决赛四个阶段。

(一)集中学习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

以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学习宪法、党章及有关法律法规。

(二)线上答题阶段(5月2日-5月18日)

在开展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完成线上答题(电脑版或微信版)。

(三)笔试预赛阶段(5月中旬)

5月中旬,组建5人小组参加全市笔试预赛。其中县处级领导和党务干部各1名。

(四)现场决赛阶段(6月下旬)

6月下旬,参赛小组根据预赛得分及线上答题情况,入围则参加现场决赛。

学法考法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作为全市机关党建和作风建设年度考核、文明单位创建考评、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处室(单位)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答题的参与率、准确率和优秀率。

广大干部职工要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自觉运用法律指导机关事务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处室(单位)的组织开展情况将纳入全局依法履职考评体系。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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