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雪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新时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质效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为切入口,着力补齐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积极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显著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全面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好规划管理和要素保障。制定下发了《常州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常州市农村居民点规划设计导则》等技术文件,明确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原则、服务半径及建设标准等内容,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点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各辖市区已完成镇村布局规划编制,规划发展村所在的行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已完成约73%,年内将实现全覆盖。二是强化制度设计。2019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常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常发〔2019〕10号),为我市高标准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提出了强化农村基础设施的四大重点工程,即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村级配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光网乡村”工程。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1年,市政府办印发《常州市“十四五”城乡融合发展规划》,明确以人居环境为核心,推进基础设施融合共建。三是统筹乡村建设。积极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速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武进区嘉泽镇创成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2023年,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40公里,新改扩建农村公厕129座,清理农村各类垃圾131.8万立方米,建设234.58公里农村生态河道,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52.67%,完成800个问题小微水体整治任务。累计完成474个行政村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70.3%。持续推进乡镇千兆网络全覆盖和乡村5G网络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成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220个。加快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向农村布局。
二、全力推进“十百千”工程建设。一是推进十个以上片区整治更新。以乡村片区为单元、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重点打造11个乡村整治更新片区,总面积167.32平方公里,涉及12个镇、2个街道,50个行政村、3个社区。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试点片区集聚,建立了一套组织推进机制,形成了一批规划编制成果,制定了一组促进支持政策。二是打造一百个以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围绕“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将一批规划发展村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保留村庄原有肌理,以“绣花”功夫推进村庄微改造、精提升,全场景呈现内外兼修、形神俱备的美丽乡村。发挥已建美丽乡村示范效应,引领带动周边村组团式连片提升。积极争创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优化升级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目前,3镇19村入选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名单,90个村获评全省首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三是培育一千个以上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聚焦农村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村庄垃圾整治和违章搭建清理,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健全、环境整洁、村容村貌良好、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庄,引领形成“点上有示范、线上有风景、面上换新颜”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格局。目前,已完成对首批200多个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的第三方测评和市级抽验。
三、全力构建资源要素保障体系。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市负总责、辖市(区)和镇(街道)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印发《常州市“十四五”城乡融合发展规划》、《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高质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的行动方案》,明确以人居环境为切入点,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十百千”工程建设。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强化考核推动。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体系,强化监督评价,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鼓励激励。开展融合考核。结合实际,高标准制定农村人居环境和文明城市建制村考核评分细则,设置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24项考核指标和社会文明程度实地考察季度融合测评建制村13项考核指标。采取直入村组暗访抽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方式,每季度对全市行政村开展全覆盖检查,一体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每季度评选出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明显、长效管护到位的“红榜村”,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2023年通报63个“红榜村”,下拨补助资金496万元。三是强化政策支撑。市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力度,统筹集聚各部门各条线政策资源,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奖励资金和现代化宜居农房建设专项奖励资金,对试点片区内达到市级标准新建的高标准农田,奖励2500元/亩;对达到市级标准提升改造的高标准农田,奖励1500元/亩,奖励总额不设上限;对试点片区内宅基地集中新建的,奖励10万元/户;对非宅基地集中安置的,奖励15万元/户,每个片区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同时对达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要求的行政村、镇(街道),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配套奖励;对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庄建设标准的自然村,每村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评选确定的红榜村,每次给予10万元以上奖励;对新改扩建并达到市级示范建设标准的农村公厕,每座给予5万元奖励。活用专项债等金融杠杆,创新利用各类社会资本,更多运用市场化理念、机制和办法,抓好建设、管理和运营。
下一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有关“三农”决策部署,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打造具有风貌之美、富庶之美、时代之美、人文之美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是以村庄规划布局为先手棋。加快编制城乡融合空间战略规划,构建城乡发展“三生空间”新格局。加强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和动态更新,实现规划发展村庄所在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和管理全覆盖。开展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专项行动,启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推动乡村规划与乡村的传统风貌、产业特点、地域文化同频共融,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二是以“十百千”工程建设为强抓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化年”行动,以片区化打造、组团式推进、带状型发展为导向,着力推进10个以上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片区建设、打造100个以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培育1000个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达标村庄。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三类以上公厕覆盖率达100%,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65%以上,累计完成现代化宜居农房建设5万户。三是以农村改革创新为主引擎。积极探索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适时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继续试点推进村委与村集体分账管理改革,在农地入市、科技成果入乡、城乡产业协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四是以城乡融合发展为落脚点。坚定不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统筹集聚各类资源要素,引入社会资本,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打造美丽乡村现代生活圈。积极组织万名“新农人”培训,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等成熟经验,进一步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不断增强美丽乡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签 发 人:冯旭江
经 办 人:徐朝宁
联系电话:85680709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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