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8-0002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放消创办〔2018〕3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8-05-16 公开日期:2018-05-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放消创办〔2018〕3号

各辖市、区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深化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18年度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意见》(苏放心消费创建办〔2018〕3号)、《2018年度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意见》(常放消创办〔2018〕2号)文件要求和年度工作总体安排,市创建办将在全市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先进争创活动,开展2018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组织申报和评定工作,进一步激励和调动企业、行业和区域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不断优化全市消费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类别

各辖市(区)申报评定的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先进企业;二是先进行业(含行业组织、行业协会);三是先进区域(含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

二、条件标准

依据《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诚信品牌企业、示范街区和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区域认定管理办法》(苏放心消费创建办〔2014〕13号)有关规定要求推荐上报。

申报评定的先进企业和行业,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消费密切相关,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有健全的质量(服务)管理制度、自律制度和创建标准,有完善的消费维权投诉受理机构和处理机制,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和自觉兑现承诺,开展创建工作后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提升、消费者普遍认同,并列入2018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重点培育对象。

申报评定的先进区域,要能全面落实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并达到相应标准,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组织与推进措施有力,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区域内消费环境改善明显,消费者满意度、认同度高,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先进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并列入2018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重点培育对象。

三、步骤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创建办委托各辖市(区)创建办具体组织实施。依据申报条件,由企业、行业、区域自主向所在市(区)创建办进行申报,并经市(区)创建办审查评定后,统一报市创建办。市创建办将于8月组织考核验收小组对各地考核结果进行抽查,会同市创建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评定,并向社会公示争创2018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名单。市级先进单位将作为申报创建省级先进(示范)单位的前提条件。

同时,各辖市(区)创建办要坚持量质并举,每年要对表彰的先进单位进行“回头看”,市创建办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未达标、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坚决摘牌,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创建的公信力。

四、数量指标

经研究,全市共评定100家市级先进单位(企业、行业和区域),其中:溧阳市18家、金坛区16家、武进区18家、新北区18家、天宁区15家、钟楼区15家。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各相关创建成员单位要以开展争创省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为切入点,围绕“789”创建目标,积极引导所辖或所属区域、行业、企业参与创建活动,提高参创率,指导知名度较高、富有特色的区域参创先进区域,提高其影响力和美誉度。

2.各地要突出网络消费、服务消费、品牌消费、民生消费放心消费创建“四大工程”,推动重点领域创建活动;要积极培育指导新型业态企业、新的行业协会(商会)、乡镇(街道)参创先进单位,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覆盖面。

3.各地要积极指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教育、文化、医疗、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激励和调动企业和经营者参创积极性,进一步加大与老百姓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新领域、新业态、新型产品或服务企业的培育指导力度,提高消费服务类企业的参创面,不断提高其声誉和知名度,树立行业标杆。

4.各辖市(区)创建办要按照自主申报、统一标准、严格程序、注重质量、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好本辖区2018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的申报评定工作,2018年7月18日前将《汇总表》、《申报表》(附件1、2)电子稿和书式稿(盖章)一并报市创建办。联系电话:81980091。

 

附件:1.2018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汇总表

      2.2018年度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申报表

 

 

 

 

                                                   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