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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
索 引 号:014109488/2018-0027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委〔2018〕34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8-12-06 公开日期:2018-12-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
常教委〔2018〕34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通知》和市纪委监委《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要求,大力推进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教育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盯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当前教育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市委教育工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杭永宝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蒋苏菁  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胡  鹏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常仁飞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完利梅  市教育局副局长
  纪  忠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小平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专职委员、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袁  敏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周康荣  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华泽峰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信息处)主任
  杨  振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王建强  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
  黄  屹  市教育局计划与财务处处长
  潘  莉  市教育局德育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戚宝华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丁  皓  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行政服务处)处长
  林  春  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处长
  甘亦农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人武部)处长
  杨企贤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老干部处)处长
  姚  奕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宣传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王  蔚  市教育局审计室主任
  汪天立  市教育工会主席
  刘旭娇  团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挂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负责人兼任。
  三、整治重点
  认真对照中央纪委工作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2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重点整治的5个方面”和市纪委监委“梳理排查的3个方面”,重点围绕教育系统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内部巡察共性问题整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为集中整治主要对象,抓好“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党员干部。
  1.在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全面、不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对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行动少、落实差;推进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积极,落实省纪委监督意见工作责任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格等突出问题。
  2.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整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十项规定及《具体办法》“任性”随意;落实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工作要求中搞变通、留死角,实施不力、进展缓慢;办公用房存在“小微超标”;公务接待超支、滥发津补贴;文件会议、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面对师生的服务窗口和管理部门办事效率低,对待老师、学生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学校网站、手机APP“僵尸化”运行;调查研究走过场,真正沉下身子广泛倾听教师、学生和家长意见建议少;对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投诉不深入实地调查核实,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在履职尽责方面。重点整治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攻坚克难精神不足,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方面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回避矛盾、推卸责任;对破解义务教育择校热、大班额、学生课外学业负担重、幼儿园“入园难”等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存在畏难情绪,举措不力、动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4.在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重点整治对市委教育工委内部巡察、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搞形式化、走过场,举措不实、行动迟缓,导致整改问题长期存在;对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力,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制度漏洞和监督盲区;“管业务就要管行风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力度不力,遏制本地本校违纪违法现象的效果不够明显等突出问题。
  5.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重点整治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意识、主动意识薄弱,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而不实、虚化弱化;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规范,决策机制不健全,党组织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上职责不清、把关不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充分,廉政风险点防控不到位、开展警示教育不精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庸俗化,敷衍了事、应付检查;师德师风建设监管不力、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四、整治举措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要求,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第一轮集中整治拟采取工作举措如下:
  1.研究部署(2018年11月30日前)。切实履行集中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局党工委会议,传达市纪委监委专项部署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安排及责任分解表》,提出第一轮集中整治工作举措。于11月30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举措报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2.调研排查(2018年12月30日前)。对照整治重点,重点围绕群众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职能部门通报移交的问题梳理排查,特别是围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首轮内部巡察共性问题整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精准查摆,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主体。于12月15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12月30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问题清单报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3.制定整改方案(2019年1月31日前)。党委、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清单,通过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于1月31日前将党委及主要负责人集中整治工作整改方案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他班子成员集中整治工作整改方案报主要责任人把关。
  4.完善“两个责任”清单(2019年2月28日前)。党委、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把整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2019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根据整改方案,按季度列出时序进度,对照清单履责,扎实推进整改。于2月28日前将党委年度责任清单报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5.推进整改工作(2019年5月31日前)。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按月倒查排序,逐条对账销号,扎实推进整改,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中涉及政务便民事项,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总结分析(2019年6月15日前)。总结第一轮集中整治情况,分析制定下一步工作打算。于6月15日前将第一轮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五、工作要求
  1.压紧压实责任。局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带动。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组织专题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突出位置。
  2.注重统筹推进。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教育系统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内部巡察共性问题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形成集中整治工作合力。
  3.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防止集中整治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市委教育工委将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全流程的督导检查,推动和督促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4.推动源头治理。坚持立足长远,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深刻剖析典型案例背后存在的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加大制度供给,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工作研究,定期盘点分析教育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情况、新动态,找出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现象,提出针对性的对策举措,推动源头治理。

中共常州市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常州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2018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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