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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统计局2017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索 引 号:014109664/2017-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7〕23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7-03-27 公开日期:2017-03-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7年统计法治工作总体思路:坚持树立“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统,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法治保障
常州市统计局2017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常统发〔2017〕23号

各辖市、区统计局

    2017年统计法治工作总体思路:坚持树立“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统,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法治保障。

    一、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意识

    1、推进学法活动。完善和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中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将统计“一法一规”纳入区、镇两级领导干部学习内容,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2、推进依法决策。着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3、严格执行统计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各地要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管理制度,及时向政府法制办和上级统计机构报送备案。

    4、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完善公示专栏,做好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和报送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推进法治宣传,强化法治氛围

    5、今年是“七五”普法的重要之年,各地要紧紧围绕“依法统计”这个主题,科学制定具有部门特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尽早做好普法工作安排,并结合实际,融入富有自身特色的宣教内容、形式和手段。

    6、认真组织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报刊、多媒体、网络等宣传平台,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二是要充分利用“12.4”宪法日、 “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宣传活动,三是与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花季之约,法律相伴”主题系列宣传活动,确保全市统计系统2017年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7、开展统计普法专题讲座。充分利用理论学习、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统计普法教育活动。一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市局将与市委党校联系,在中青班或县处级班上举办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二是抓好系统内的培训教育,通过市局网络学习平台,开办统计法基础知识学习专栏,切实提高统计系统人员学法用法能力;三是抓好联网直报单位的普法宣传,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举办一期新增联网直报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参加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8、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途径。通过微博、微信、一套表平台、面对面交流、以案释法、约谈、案件曝光、统计信用公示等形式开展统计普法活动。市局将通过“企信通”平台定期向联网直报单位法人开展“点对点、一对一”的统计法宣传。

    三、推进执法检查,强化数据质量

    9、加大统计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开展统计监审。以查处指报、冒报、拒报和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与专业处室的联动,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统计监审。二是开展统计督查。制定统计督查计划,按照省局《统计检查办法》的要求,联合基层处、工业处等相关专业处室对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源头数据质量和联网直报单位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0、改进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管控机制。完善和实施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抽查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办法,实施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结果备案通报和整改成效“回头看”。

    11、加大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对各地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消除各辖市区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空白现象。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统计违法单位,要列入统计失信黑名单。

    12、加强对各辖市区统计法治工作的指导。对各地工作任务和要求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大对统计执法检查不力、统计检查处罚案件空白地区的重点检查。同时,加大对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工作的落实检查。

    13、探索镇级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检查工作。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实施镇级统计人员对所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统计业务工作、数据报送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以便更好地掌握企业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

    四、推进法治基础,强化实际效果

    14、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及国家、省局出台的新制度、新办法,组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切实提高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能力。

    15、加强培训。克服一切困难,协调相关专业处室,今年要专门组织市、区两级执法骨干开展执法技能专题培训,提升统计执法水平。

    16、加强指导。拟与人口处联合,对劳动工资联网直报单位中基础薄弱、业务不熟悉、数据波动异常的调查对象进行专项指导。

    17、加强评查。组织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采取交流互动、评培结合的评查方式,提高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案源、询问当事人、收集证据、制作笔录等方面的工作技能,强力打造一支精通业务、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统计执法队伍。

    18、加强考核。市局修订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加大对重点难点工作以及创新创优工作的考核权重,充分发挥考核评比导向作用。




常州市统计局

     2017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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