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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评选第三批常州市职教新秀和职教能手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4-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人〔2013〕77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3-12-27 公开日期:2014-01-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署开展第三批常州市职教新秀和职教能手评选工作
关于评选第三批常州市职教新秀和职教能手的通知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局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职业学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现就开展第三批常州市职教新秀和职教能手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数量及学科
  1.评选对象:全市职业学校、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在职青年教师。
  2.评选数量:职教新秀和职教能手各35名左右。
  3.评选学科和专业:教师所任教学科或专业。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一、二。
  三、评选程序
  1.教师对照条件,自主申报。
  2.基层单位推荐。学校在教师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对照条件进行校内评议、公示一周后报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100人至200人校评选出职教新秀、职教能手各2名,200人至400人校评选出职教新秀、职教能手各3-4名。
  3. 主管部门审核。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四、材料报送方式及日期
  1.报送材料
  各中、高等职业学校需要报送给市教科院的材料为附件三至附件九所包含的所有材料。
  2.报送日期
  各校于2014年1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送交市教科院301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692001。
  五、奖励办法
  1.市职教新秀和职教能手由市教育局发文并颁发证书。
  2.市职教新秀和职教能手每人分别享受一次性教科研津贴500元和800元。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承担,其余由主管部门或学校自行确定奖励办法。
  3.市职教新秀和职教能手由市教育局列入优秀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在评优晋级晋职中可优先考虑。
  六、具体要求
  1.评选材料要严格按“评选材料目录”中列项装订,“评选呈报表”一式二份不装订(附件五)。所有复印件都要由所在单位验证原件后加盖单位公章。
  2.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今后不得参加“优秀教师五级梯队”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通报批评等处罚。
  3.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有效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各校要把此次评选作为促进本校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附件:
  1、第三批常州市职教新秀基本条件
  2、第三批常州市职教能手基本条件
  3、第三批常州市职教新秀评选材料目录
  4、第三批常州市职教能手评选材料
  5、第三批常州市职教新秀评选呈报表
  6、第三批常州市职教能手评选呈报表
  7、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8、第三批常州市“职教新秀”报名汇总表
  9、第三批常州市“职教能手”报名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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