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工商局、统计局:
《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将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作为衡量企业竞争力水平的一项重要经济发展指标纳入其中。为加快实施商标战略,确保现代化目标如期实现,各地要认真完成好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任务和监测统计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已成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商标战略实施和品牌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不断培育出来的本市高知名度品牌,必将提高全市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对该项指标开展监测统计,既是用量化的指标数据跟踪我市品牌强市成效和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也是对各地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全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引领和检验。各地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完成指标任务和监测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落实。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序时进度要求,确保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5%。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针对不同市场主体、消费群体和社会公众,通过职业培训、知识讲座、媒体宣传、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品牌观念。结合商标战略实施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加大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的企业把商标意识转化为加强自主品牌建设的实际行动。
(二)加大培育力度,不断提升自主品牌规模。对列入商标培育库的企业加大指导服务力度,重点加强“一核八园”、“510行动项目”和战略性新兴行业企业自主品牌培育,做到“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认定一批”,形成梯队培育格局,不断壮大自主品牌规模。深入实施“品牌国际化提升工程”,引导定牌加工企业和外贸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实现以自主品牌为主的营销格局,逐步实现全市出口型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主要出口国均拥有自主商标的目标,扩大常州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三)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各辖市区统计局、工商局要建立定期协调会商制度,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工商部门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前将本辖区自主品牌企业名单通报本级统计部门,统计部门按季度及时汇总相关数据确保准确性,及时向工商部门反馈。
对不在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企业,要分析情况、查找原因,更新企业基本信息,及时纳入统计名录库,对达到“三上企业”标准的要及时纳入相关专业统计的年定报库中,按时报送数据。对未达到“三上企业”标准的企业,两部门要共同采集、共同商定增加值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坚持统计标准,确保数据质量。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是指拥有省级以上自主品牌(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所创造的增加值与GDP之比。自主品牌企业是指住所在我市境内,其拥有的有效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或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包括合法使用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或江苏省著名商标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企业。前述江苏省著名商标须在三年有效期内。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任务和监测统计工作是一项领导重视、社会关注、影响很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地一定要将其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按期跟踪,定期公布。工商部门、统计部门要及时跟踪并公布各地区自主品牌企业占GDP比重的完成情况,让各地了解本地区的位置及差距。各辖市区统计局、工商局要及时将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和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三)确保数据质量。开展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统计监测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地要正确把握自主品牌企业内涵,准确界定自主品牌企业商标权属,严格执行标准,确保数据质量。
(四)注重调查研究。各地要深入企业了解实施商标战略和监测统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值,探索尽快实现目标的科学路径。要通过指标统计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深入实施,提升品牌建设水平。
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统计局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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