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3年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4-0002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终〔2014〕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4-02-24 公开日期:2014-0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署2013年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
关于做好2013年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经信局(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26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教〔2014〕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我市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继续由教育部门牵头,依靠产业部门和行业组织实施。辖市、区教育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组织、审核和汇总工作。
  二、2013年职工教育培训统计的工作对象仍只限于企业职工。企业的统计范围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当地正常经营、纳税的企业,中央和省属的驻地方企业、市直企业均纳入所在地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范围。
  三、2013年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仍采取抽样统计方法。各地可按不低于当地企业职工总数20%的比例,随机抽取样本进行统计。
  四、2013年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继续沿用登陆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系统在线填报相关数据,系统网址www.zgjytj.net。各辖市、区教育部门要及时指导当地企业认真填写统计报表,于2014年3月12日前完成数据统计和在线报送工作,同时将统计数据分析报告、统计工作总结和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联系人:张宝林;联系电话:86900353或85681353邮箱:jyjzbl@czedu.gov.cn。
  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希望各辖市、区教育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经信局、有关企业积极支持配合,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完成2013年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如实提供有关统计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漏报,不得伪造、篡改,确保统计信息真实、有效。
  
  附件: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报表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