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我局《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处理情况的通报》(常建〔2015〕71号)将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常州扬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州金政新城劳务有限公司、溧阳市嘉林劳务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控”企业。
上述五家企业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后,能认真查找、分析原因,严肃处理责任人,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在承发包交易行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等方面进行了整改,并已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日前向我局递交了解除“重点监控”的申请报告,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出具了同意解除“重点监控”的意见。
我局相关部门对上述五家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五家企业至今没有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上访、投诉事件。
鉴于以上情况,按照省清欠办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同意解除对常州市横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常州扬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州金政新城劳务有限公司、溧阳市嘉林劳务有限公司的“重点监控”,特此通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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