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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推选“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9-0007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工〔2019〕8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9-04-04 公开日期:2019-04-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推选“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活动
关于开展推选“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活动的通知
常教工〔2019〕8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各在常高校,各直属单位及工会:
  为落实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开展推选“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活动的通知》苏教师函〔2019〕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大力选树典型,弘扬高尚师德,反映我市培育“四有”好教师情况,展示我市教师队伍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宣传活动,将落实活动要求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优秀师德典型宣传,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认真研读推选要求。各地各校要把身边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探索教育方法,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业绩普遍得到师生公认和社会认可优秀教师作为本次推选、宣传的重点,组织专门写作班子,统筹事迹材料采集编撰,找准亮点和感人点,确保事迹感人,文稿生动,推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讲好常州优秀教师故事。
  三、掌握关键时间节点。从3月起,有关省级媒体平台开设“2019江苏教师年度人物”专栏,每天推出一篇优秀教师全媒体报道;4月开始重点寻访,实施融合传播;12月底通过网络平台公众投票,组织评审等形式,评选出10名“2019江苏教师年度人物”、10名“2019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提名奖。各地各校从接到通知起,即可着手组织推选活动,既要广泛发动,又要精挑细选,积极动员师生参加推选活动,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把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事迹特别感人的好教师推选省级媒体。同时将推选活动与我市2019年度“师德标兵”“师德模范”“最美小学教师”等评选活动相结合,实现资源共融共享,在本地本校广泛开展宣传,提升影响力。
  各地各校第一批江苏教师年度人物事迹材料和推选表请在4月22日前申报,第二批可在6月30日前申报。为减少程序,各辖市、区,各在常高校可直接向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报送,同时将电子稿抄送市教育局、教育工会,也可交由市教育工会统一汇总上报;各直属单位由市教育工会审核、汇总后上报。上报稿件注明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字样。电子邮件投至邮箱jugh@czedu.gov.cn,以“2019江苏教师年度人物+作者”方式命名。联系人:李锐,联系电话:85681358。
  
  附件:
  1.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开展推选“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活动的通知(苏教师函〔2019〕5号)
  2.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推选表

常州市教育局      中国教育工会常州市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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