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苏安办电〔2019〕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
//www.www9599116.com/upfiles/admininfo/20190617/20190617184132_524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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