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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九盈铜业有限公司铜杆、特种电缆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22-0002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22〕1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2-02-11 公开日期:2022-02-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以及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九盈铜业有限公司铜杆、特种电缆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转报<常州九盈铜业有限公司年产铜杆4.5万吨,特种电缆200万米项目>的请示》(武发改〔2022〕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7年9月14日,常州九盈铜业有限公司铜杆、特种电缆项目由武进区发改局备案,备案证号为武发改备〔2017〕50号,并按照要求提交了节能承诺表。项目于2018年10月投产,实际运行后,项目年综合能耗超过承诺能耗总量的15%以上,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关于印发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17〕1号)要求,需编制节能报告,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寨桥工业园区,租用常州九州创投园管理有限公司现有车间1.08万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购置上引法无氧铜杆连铸机组、冷轧机、挤压机、拉丝机、空压机等主辅设备 76 台(套),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铜杆4.5万吨,铜丝0.2万吨的生产能力。

依据《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17〕1号)及有关规定,我委委托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评审专家组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评审。根据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报告以及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以及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建成运营后,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2186.88吨标煤/年(当量值)、5087.37吨标煤/年(等价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289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673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009吨标煤/万元(当量值)、0.020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年用水量不超过2.79万吨,能效水平达到国内领先。该项目为“十三五”存量项目。

三、该项目主要产品为铜杆、铜丝。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本)等目录,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类。项目主要用能工序为上引法铸造工艺、冷轧工艺、拉丝工艺等,主要用能设备包括上引法无氧铜杆连铸机组、拉丝机、冷轧机等。项目采用交流伺服电机、交流变频技术(PLC控制系统)、变频调速装置、高效节能LED灯具及能源管理系统等节能措施。项目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项目应加强节能管理,严格按照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要求,选用达到一级能效水平的设备。

2、建议利用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装置,采用太阳能路灯,提高新能源利用率。

五、请你局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通知企业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并向我委报备,未经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若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年综合能耗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核定总量15%(含)以上,且由此导致项目建设规模变化幅度超过10%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完成节能审查手续。

六、我委将根据相关规定适时对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组织跟踪检查。对未按照审查意见落实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项目编码:2017-320412-32-03-544914)


附件: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九盈铜业有限公司铜杆、特种电缆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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