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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电梯无纸化维保和电梯安全责任险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MB1681397/2020-000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产品质量监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市监特设〔2020〕102号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0-06-28 公开日期:2020-06-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电梯无纸化维保和电梯安全责任险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电梯无纸化维保和电梯安全责任险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常州分院,常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常州市电梯安全协会,全市各电梯维保单位,各电梯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电梯维保质量,提高维保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和真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电梯无纸化维保和电梯安全责任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近年来,随着全市电梯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老旧电梯逐年增多,电梯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其中电梯维护保养是关乎电梯本质安全的最重要环节。虽然我市五星级、四星级维保单位数量在省内名列前茅,整体电梯维保服务质量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但是维保行业中以修代保、偷工减料、维保记录弄虚作假、低价恶性竞争现象仍屡禁不止,造成维保工作质量难以满足保障电梯安全使用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此,良好维保质量以及维保市场环境秩序的建立亟需先进的监管手段和完善的保障措施。

二、工作目标

(一)按照《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推行无纸化电梯维护保养记录,提高维护保养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规定,建设并完善常州市电梯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我市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把采用电子签名或签章的电子维保记录作为与纸质维保记录同等效力的有效凭证,并纳入电梯监督抽查和星级评定考核。通过无纸化记录实现对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电梯档案、维保计划、维保过程等信息化、规范化、可视化的管理,让电梯维保全面留痕、可溯源,实现维保数据的全方位管理、跟踪、保存,提高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电梯安全监管的效能。

(二)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积极开展‘保险+服务’等保险创新模式的推广”、“提高覆盖面,发挥责任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模式,提高保险集中度”的工作要求,构建以电梯无纸化维保为基础的“一维一保”的“保险+服务”模式,充分运用保险的市场约束激励机制,更好地发挥电梯责任保险的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作用,为电梯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宣传发动:2020年6月底~7月10日。

针对全市维保单位、检验单位、行业协会、电梯安全监管部门等开展以电梯无纸化维保、“保险+服务”等主要内容的宣贯。期间,所有维保单位须落实一名无纸化维保实施专员,负责本单位的无纸化维保实施和维保人员培训工作。各维保单位应于2020年7月6日之前将无纸化维保实施专员信息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

(二)确定承保单位:2020年7月1日~7月15日。

由常州市电梯安全协会,通过社会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投保共同体)作为全市电梯责任保险的承保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承保单位、维保单位和行业协会共同制定发布常州市电梯“保险+服务”理赔标准和服务要求。原则上,凡是纳入电梯无纸化公共服务平台的电梯均须购买电梯责任险,并将电梯保险信息及时关联到无纸化平台。按照“一维一保、不维不保”的原则,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电梯维保并产生有效无纸化维保记录的,一旦发生涉及事故等相关赔偿,相关电梯的签约维保单位及事故责任单位将承担赔偿责任,承保单位将不予赔偿。

(三)深入推广培训:2020年7月1日~7月31日。

由常州市电梯安全协会牵头,组织维保平台服务单位进行线上和线下培训。线下培训主要采取集中会议培训、分片区会议培训和到维保企业现场培训等方式开展。线上培训主要通过“常州电梯微信群”、常州特种设备安全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演示短视频、在线问答咨询等方式开展。在此期间,各维保单位应由无纸化维保实施专员负责对本单位所有维保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负责本单位的平台数据和业务的管理。同时进行持证人员信息归集绑定、维保台账导入、维保计划建立,开展电梯保险预缴、衔接准备工作,确保所有纳入无纸化维保平台的电梯均在保险有效期内。

(四)全面投入使用:2020年8月1日起。

各维保单位维保人员使用维保APP软件进行维保签到、维保作业并产生无纸化维保记录,市级和各辖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根据电子记录情况,对各维保单位电梯维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远程监管,取消对纸质维保记录的强制要求。对于未开展无纸化维保或无纸化维保记录不全或无效的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检查,对经督促整改仍逾期未改的单位应当从严从重予以查处。

四、职责分工

(一)市市场监管局

1.成立电梯无纸化维保和“保险+服务”工作指导组,负责项目总体推进、标准制度建立、信息数据应用等工作,开展工作部署和推进情况督查,协调解决推广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在组织开展电梯监督抽查和星级评定过程中,对各单位无纸化维保的使用情况、维保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将维保平台的维保数据有效性、应急救援反馈情况和系统应用情况以及责任保险购买情况作为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没有有效实施无纸化维保的单位将在星级评定中予以一票否决。

3.督促开展常州市电梯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平台(由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常采单[2014]0094号”采购项目确定的建设单位实施)及相关APP的升级、完善工作,协调开展平台运营、日常管理和数据维护等保障工作。

4.逐步探索建立“保险+服务+按需维保”的新维保模式,将电梯无纸化维保、物联网智慧监测、责任保险购买以及维保方案与维保质量承诺公示等作为我市开展电梯按需维保的必备条件。

(二)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

1.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应对本辖区电梯内含有二维码的96333应急救援标识牌(二维码标识主要用于电梯日常维保、设备基础信息查询、保险信息公示、应急救援反馈、乘梯人投诉、设备报障等)的张贴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查漏补缺。

2.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平台中本辖区电梯的维保记录实时数据信息进行监督抽查,对于未有效开展无纸化维保的单位应当通过约谈主要负责人、报市局特设处组织开展现场监督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和检查。对经督促整改仍逾期未改的单位,应当从严从重予以查处。

(三)电梯定期检验机构

1.在电梯开展的定期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将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无纸化维保记录、自查报告、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电子凭据等作为实施检验必要条件。

2.发现使用、维保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送。

3.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做好电梯责任险投保。

(四)电梯责任险承保单位

1.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的电梯责任险承保单位应当按照《关于推行常州市电梯责任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常市监〔2019〕9号)文件精神,以“提高保障额度、优化服务保障”为原则,建立电梯保险理赔快速通道,简化电梯保险赔付程序,及时做好事后理赔处置服务和风险化解。

2.建立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对于出险少、无纸化维保执行较好的维保单位给予保费优惠;对于出险多、无纸化维保执行较差的维保单位应提升保费价格。

3.承担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开展安全乘梯宣传、知识培训、应急演练等公益性活动的相关费用;承担全市电梯应急救援调度保障相关费用;承担行业协会处置在线举报投诉的相关费用以及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平台、应急救援平台的系统维护相关费用;承担电梯监督抽查相关费用;承担电梯行业优先的从业单位和个人奖励费用。

4.运用电梯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分析,并依据该数据出具电梯维保质量风险评估报告提交政府监管部门,结合保险赔付情况,提出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管控的相关措施,督促维保公司持续改善维保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助力政府监管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监管。

(五)电梯维保单位

1.各维保单位的“无纸化维保实施专员”负责本单位的无纸化维保实施工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维保计划信息、人员信息、设备信息、保险信息等数据按要求录入平台。

2.督促本单位维保人员通过手机app开展维保签到、维保过程记录、维保工单提交等操作,保证维保过程的真实性、可追溯性。

3.配合做好电梯监督抽查、星级评定和责任保险投保等工作,认真处理各类电梯相关的举报投诉。

4.及时做好电梯安全责任险保费的收集和缴纳工作。

(六)电梯使用单位

1.应当选择开展电梯无纸化维保和“保险+服务”的维保单位作为签约维保单位。

2.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使用常州市电梯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平台(关注微信公众号),加强对电梯维保过程的监督。当维保人员完成相应维保计划后,安全管理人员应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维保工单签字确认,以确定此次维保工作的完成。

3.按照“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与电梯维保单位协商电梯安全责任险缴纳比例,将电梯轿厢内产生的广告收益优先用于弥补电梯使用管理经费的不足部分以及电梯保险缴纳等事项;

4.落实日常巡查、定期报检、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安全管理责任。

(七)行业协会

1.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维保人员维保技能、安全知识、无纸化维保等方面的培训;

2.协助承保单位开展电梯责任险保费缴纳、出险理赔等相关工作;

3.发起并制定行业服务和收费规范,防范电梯维保市场低价恶意竞争;

4.对通过二维码进行在线举报、投诉进行调度处置,督促维保公司予以及时整改和反馈。

(八)电梯乘用人

电梯乘用人可通过扫描电梯轿厢内96333标识上的二维码,查询电梯安全状况信息、维护保养记录、历史故障维修情况、电梯投保情况等信息,也可对电梯违规使用、管理缺失、不文明乘梯等现象进行在线举报、投诉,对电梯故障等情况进行在线报障。

(九)维保平台服务单位

1.保障电梯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平台地有效运行。在满足监管部门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建立统一规范的系统数据标准,使系统具有较好的通用性,以方便用户更好地使用。

2.提供7×24的技术支持服务,确保各相关单位能正常使用。做好维保单位和维保人员的线上、线下培训和故障处置反馈工作。

3.针对目前在用的维保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和完善,做好电梯无纸化维保公共服务平台与其他软件平台的数据对接,保障数据安全。

4.保证电梯应急救援标识牌上二维码信息的全面、实时、准确,负责缺失标识牌的补做和完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积极推动电梯无纸化维保和“保险+服务”落地生根,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水平。

(二)广泛宣传教育。加大电梯安全知识、无纸化维保等方面的宣传普及力度,积极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等活动,普及安全乘用电梯常识,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贯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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