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常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消安〔2016〕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制定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10月31日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郭声琨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指导,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积极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提高火灾防范水平,维护全系统今冬明春火灾形势平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隐患整治
1.行业监管:主要检查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2.重点单位: 以港口码头、机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客运企业、客货运场站、维修企业、“三合一”场所等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场所和车辆上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
3.工作重点:对港口储罐区、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水上运输、城市公交车辆的油路、电路、气路、水路和灭火器材、安全锤等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切实落实车辆、船舶的“三查”制度,严禁带“病”带“险”运行;强化车站(停车场)、码头、拌和区、加工区、施工区、办公区、维修厂等生产和人员密集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车辆、机械装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以及灭火器、消防池、消防砂、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之规定;加强水上交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旅游客运船舶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相关规定,防止超员、超载运行,确保船舶、汽渡各种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严防因船舶部件、设施设备老化而引起火灾事故和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4.舆论宣传:在车辆、船舶、重点场所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活动,重大活动、恶劣天气及节假日向旅客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活动。
(二)落实责任
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全员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查找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周密制定消防工作方案,细化消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全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应急救援
编制交通运输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和简明有效的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应急专项培训教育,开展应急演练,着力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作的应急处置能力,使作业人员切实掌握火灾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健全重大危险源、火灾事故隐患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和风险分析,建立交通运输安全专兼职救援队伍,配备应急设备,储备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5日前)。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具体单位、部门要积极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营造舆论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开幕前)。各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
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研判,及时上报工作推进信息。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25日前)。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市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黄开军任组长,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依靠政府,联合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把消防安全检查纳入议事日程,联合政府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强化问责,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各单位请于11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2017年3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洋,联系电话:0519-85682133,电子邮箱:962451973@qq.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