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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中共常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67/2017-0003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党发〔2017〕10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17-06-06 公开日期:2017-06-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中共常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常州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水党发〔2017〕10号

各辖市、区水利(水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市水利局党组

2017年6月6日


 


2017年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水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队伍建设,推动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着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强化对纪律执行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

    2.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有规矩、拒腐蚀。强化党内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定。坚持经常性的提醒和批评制度,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等政治生活的督促指导,采取领导点评、派员列席、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指导基层党组织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

    3.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持把管党治党与水利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健全完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分类指导、督促落实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逐级压紧夯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承担好加强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水利行业党委在行业基层党建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推动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4.完善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加快实现主体责任落实制度化规范化,把主体责任的内容进一步细化为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量化可推的具体工作任务,把主体责任逐项细化、实化,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尽快实现水利系统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全覆盖。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承诺、报告、约谈、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年终述廉等一系列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促检查和年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压紧压实责任。逐级、分类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5.主动接受市纪委派驻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常州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后八项工作制度,积极配合第十四派驻纪检组的工作,特别要建立好联络员制度、廉情分析对接会制度、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列席重要会议制度等,切实保障派驻纪检组的知情权、监督权。及时高效地做好沟通协调,畅通派驻纪检组与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的联系渠道,努力为派驻纪检组全面了解情况、掌握情况和顺利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6.加强党风廉政队伍建设。水利系统各单位要积极支持纪检职能部门开展工作,为纪检职能部门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提供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按照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进一步理清党委工作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在各基层单位选齐配强党风廉政专职人员,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工作网络和机构。积极参加专题培训班,组织人员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完善源头防控体系,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7.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以党员干部培训班、支部书记培训班、党纪党规知识竞赛等为载体,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征文演讲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学习,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四个安全”教育,举办水利廉政讲座,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宣传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风气。

    8.强化廉政风险排查。贯彻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做好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根据省水利厅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围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水行政审批、水行政执法、财务、人事、办公物品采购等重点环节和岗位,认真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制度,从源头上把牢廉洁风险防控关。加强对基层水利单位领导决策、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资金使用、许可办证、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好承诺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述职述廉等工作措施,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工作岗位。

    9.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实现行政许可审批网上全程办理,办理过程公开透明。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整合水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中介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方式。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业单位事务公开,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10.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个坚持”的选人用人原则,充分发挥党组(支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提醒、函询、诫勉和谈心谈话等制度,健全干部监督管理和日常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诫勉谈话、一报告两评议、经济责任审计、任职廉政谈话等日常管理制度。拓宽日常监督渠道,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引导党员干部从严要求自己。按照要求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重点抽查拟提拔使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

    四、严格执纪问责,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11.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进行提醒约谈和诫勉谈话。

    1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坚决查处领导干部插手水利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选人用人、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完善案件查办体制机制,注意从审计、稽查、专项检查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发现和查找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稽察、财务等专业部门的监督作用,密切与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审计、稽察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不断提高监督的威慑力和实效性。推进“一案双查”,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

    13.加强问责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失职渎职的,进行严肃查处问责。突出责任追究重点,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问题突出的、问题反复出现,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4.严厉整治“四风”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和局党组实施意见,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异新动向,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网络,畅通反映渠道。通过专题教育、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来信来访等形式,对“四风”隐性变异问题予以坚决遏制和打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执行市委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简报等制度规定,精简会议、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控制会议数量、经费和规模。严肃查纠“为官不为”问题,坚决纠正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中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等行为。

    15.推进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根据市委部署要求,大力开展“三大一实干”活动,采取深入基层、驻点调研、服务群众等形式,解决基层群众和干部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围绕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和农村水利建设,开展服务“双百工程”行动,驻点调研和精准服务,真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项目实施。以“河长制”制度落实为重点,引导机关党员立足本职、积极作为,更好地服务全市水利工作大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带头树立和培育良好家风,在管好自己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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