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委会、常州经开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常州市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邱婷婷,联系电话:85683173。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印发
常州市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指导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提升全民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安全发展人人参与、城市安全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根据《常州市公共安全体系总体规划纲要(2021—2025年)》(常发〔2021〕17号)和《常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9〕10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推进、数字支撑、特色引领的原则,坚持服务群众和教育群众相结合、坚持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和提高全民安全素养相结合,通过建成一系列具有常州特色的公共安全体验馆,促进我市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能力的提升,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具体目标。按照“扩面提质、常态长效”的要求,以有场所、有展示、有活动、有机制等为基本标准,通过新建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加快提升公共安全体验馆“建”的力度、“管”的强度、“用”的热度、“育”的深度,全面建设集参与、演示、体验、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安全体验馆。在全市现有的应急(安全)教育场馆、民防工作站和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场馆的基础上,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共建等形式,实现到今年年底全市建成公共安全体验馆20家,到2022年底建成50家,到2025年底建成100家的目标,形成以内容、技术、服务和应用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打造公共安全宣传教育阵地的常州样板。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将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纳入本地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与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计划、全民自救互救技能培训、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等同步推进、建设和考评,在政策、资金和运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坚持社会参与。突出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的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和开放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体验馆的建设和运营。
——坚持分类推进。紧密结合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事故多发领域、公众安全素养等因素,针对不同行业类型、不同层次需求,统筹当前与长远,采取新建、改(扩)建、共建等多种形式分步、分类推进。
——坚持数字支撑。充分发挥数字创新在体验馆建设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推广应用VR、AR、3D、流媒体等高科技手段,丰富展示内容,多形式推进公共安全科普教育,同步探索建设数字化公共安全体验馆。
——坚持特色引领。创新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的思路、方法、机制,着力在体验内容、体验形式、模式机制等方面彰显特色、提升内涵、树立品牌,力争做到“一馆一特色”。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分类建设。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导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多种方式有序推进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区域,聚焦公共安全主题,统筹新建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型公共安全体验馆,形成品牌效应。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要本着兼顾质量、效能和规模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科普设施、宣传场所等各种社会资源进行改(扩)建,进一步完善现有场地设施功能,进行整合建设;可以充分依托现有的各类专业性安全教育场馆,融入应急安全、防灾减灾等内容,拓展功能、扩充体验范围。
(二)严把场所标准。严格按照建设运营规范及标准,实现公共安全体验馆标准化建设、管理和运行。严格建设标准,根据建设标准、体验内容等,体验馆建设分为Ⅰ类、Ⅱ类,实行分类建设、管理和运行(具体建设标准见附件1);一般情况下,Ⅰ类馆不小于200平方米(指使用面积,下同),Ⅱ类馆不小于120平方米。深化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应包含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基础知识,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处理能力,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等;鼓励结合实际,设置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点的宣教内容和板块。优化服务供给,强化公共安全体验馆与当地学校、科技馆、青少年宫、文化馆等联动,经常性举办各类宣教活动;鼓励积极承办当地学校、企业、学会、协会等社会主体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持续释放体验馆的社会效应。
(三)强化数字支撑。注重公共安全体验馆数字化运用,在工作及服务中融入科技内涵。强化“互联网+”服务模式,鼓励各类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专属网站、手机APP、微信抖音公众号等,提供丰富实用、实时便利的信息服务,推动网上网下交流互动;支持有条件的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网络运营平台,实现网络点单式服务,满足社会团体、企业等个性化培训需求。增强设施设备的科技性,注重展品科技含量,积极引进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等各类先进技术,合理配置声、光、电、游戏等互动手段,提升体验馆沉浸式体验、互动式体验效果。构建网络融合平台,加快整合各类公共安全体验馆的数字资源,打造全市公共安全体验馆互联互通、共享共建的网络平台,并逐步实现线上预约、全景浏览、虚拟体验等功能,扩大体验馆的社会辐射面。
(四)加强运营管理。坚持需求导向和精品导向,以标准化、规范化来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创新创优运营方式,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拓宽社会供给渠道,丰富公共安全文化服务内容;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公益创投、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安全体验馆的运营管理。加强管理队伍配备,按需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公共安全体验馆的日常管理服务;落实宣讲人员,适时开展形势政策宣讲、科普知识宣讲;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引导鼓励高校学生等志愿者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推行专家结对服务制度,为体验馆举办专家讲座等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围绕功能定位、运行方式、服务规范、人员管理、经费投入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验馆标准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实现良性运作、可持续发展;严格安全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推进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年8月底前)。在前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市安委办进一步部署推进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结合本地实际,主动跟相关部门、行业对接,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2021年9月—11月)。各地、各部门按照计划,提质增效,全面组织实施,特别是薄弱环节,要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举措,实现建设目标任务。同时,市安委办将牵头组建全市建设工作联络机制,全程跟进,督导落实,并适时组织中期实地检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三)总结评估(2021年12月)。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各部门体验馆建设情况开展检查,严格按照建设文件标准开展验收,帮助查漏补缺,确保年底前认定并授牌首批公共安全体验馆。对全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巩固和深化建设成果,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宣传推广一批优秀场馆典型,为后续建设工作提供思路。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全民安全素养提升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细化方案和配套措施,强化统筹协调,整合有效资源,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主动研究完善促进公共安全体验馆长远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企业、公益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加大财政支持,统筹多方力量,优化资金使用,有效保障场馆建设、软硬件配备、管理维护,确保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安委办将把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中,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过程管理,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确保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和高质量运行。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示范带动,务求实效,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 常州市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标准(试行)
2. 2021年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和相关部门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任务分解
3. 常州市现有应急(安全)、防灾减灾等基地和场馆汇总表
附件1
常州市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标准(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共安全体验馆(以下简称体验馆)建设,提升体验馆的管理运用水平,不断健全公共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政策,结合常州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体验馆是面向公众传播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传授自救互救技能技巧的教育场所,是普及相关领域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提升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的重要载体,具备观众可参与的安全应急科普展览、模拟演示、安全培训、互动体验教育等核心功能。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共建的综合性公共安全体验馆。专业性安全体验馆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体验馆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实用创新、适度超前、共建共享,科学谋划、准确定位、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第二章 场馆类型
第五条 体验馆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一)Ⅰ类馆。以公共安全为主题,独立建设或依托科技馆、博物馆、民防馆、活动体验中心等综合性场馆而建,提供多项宣教内容和完备的宣教服务职能的场馆、场所;依托社区、农村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等而设立,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应急安全知识的主题公园、示范街、基地、场馆、体验馆、场所等。
(二)Ⅱ类馆。以消防类、地震类、建筑类、交通类、人防类、校园类、森林防灭火类等专业性内容为主,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用于应急安全科普教育的专业性教育馆、体验馆、基地、场所等。
Ⅰ类馆由市安委办认定并授牌;Ⅱ类馆由所在地市(区)安委办或市级行业部门认定并授牌。
第三章 建设标准
第六条 各类体验馆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共安全体验馆”名称和全市统一标识,也可以根据体验馆特色增挂具有其他安全文化特色的馆名,并在设计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体验馆建筑设计应适应公共活动场所人流量大、分区明确、布展灵活、参观流线可变、动静应有区分的特点。
(二)体验馆的门厅内应有楼层设施分布图,楼道有安全出口标志。在醒目位置设置场馆体验项目图文介绍、开放时间、便民措施等各类服务信息,文字和标识符合规范。
(三)体验馆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消防设计超出现行规范规定时,可采用火灾性能化设计与火灾危险性评估方法加以解决。
(四)体验馆室内装修简洁,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与防火标准,地面应防滑。
(五)体验馆内的视觉环境应根据区域的功能、视觉的要求和环境的气氛进行设计。人工照明应向观众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达到视觉效果好、照度适当、系统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便于更换和维护的目的。
(六)体验馆的展厅、培训室、展映厅等室内空气质量应进行控制,卫生间宜自然通风。
第七条 各类体验馆建设面积,Ⅰ类馆不小于200平方米(指使用面积,下同),Ⅱ类馆不小于120平方米。
第四章 基本功能
第八条 各类体验馆应充分考虑群众对应急安全知识和技能的需求,结合实际,满足以下功能。
(一)普及应急安全基础知识。参与者能够通过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化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作业标准、自救互救常识等安全教育内容,掌握公共安全、生产安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等领域的基本常识。
(二)学习应急安全处置技能。通过模拟灾害现场、影视展播、展板展示、虚拟现实结合等手段,普及火灾、交通、触电、地震、台风、洪水、泥石流、建筑物垮塌等情形下的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模拟演示常见危险源、危险行为与事故发生的成因、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应急安全体验培训。各类体验馆应具备面向社会大众及学生、企业员工等特定群体的体验培训功能。可承办当地学校、企业、学会、协会等社会主体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四)展示应急安全救援装备。展现先进应急安全技术,介绍应急安全历史沿革,记叙发展重要历程,弘扬应急安全文化,展现新时代应急救援队伍形象。
第九条 各类体验馆应体现当地的行业结构及生产特点,涵盖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事故警示教育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法律法规、公共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居家安全、自然灾害、应急救护、事故避险逃生等模块内容。
(二)个性内容:具有当地产业特色和事故类型特点的宣传教育内容。
Ⅰ类馆应至少具备6种共性内容和1种个性内容;Ⅱ类馆应至少具备3种共性内容和1种个性内容。
第五章 设施配备
第十条 体验馆基本设施配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影音播放系统。配备先进的影音播放系统或移动终端平台,满足群众了解、查询、点播应急安全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需求。
(二)虚拟视觉体验设施。配备VR、AR等虚拟视觉体验装置,开发一批体验场景模块,满足群众体验需求。
(三)场景模拟体验设施。通过实物或互动模型,模拟灾害事故、安全事故现场,帮助群众切身感受事故后果,实践必要的技能。其中Ⅰ类馆、Ⅱ类馆设置实物、互动模型体验设施分别不少于5种、3种。
(四)数据管理平台。分级搭建公共安全科普教育集中管理平台,对所辖范围内公共安全体验馆电子地图、参观流量记录、考核考试、设备使用频次等系统数据进行共享、实时监控。有针对性地分类研发、制作、征集、发布优秀公共安全科普教育产品,最大限度整合、共享资源,实现数字化精准管理。
第六章 保障与管理
第十一条 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将体验馆建设经费列入专项预算和经费保障序列。探索尝试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多元化保障体系,推进体验馆建设和运营。
第十二条 人员保障。Ⅰ类馆设兼职讲解员不少于2人,Ⅱ类馆设兼职讲解员不少于1人。讲解员必须参加过相关安全培训,具有较高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开放时间及参观人数。Ⅰ类馆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50天。Ⅱ类馆开放时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执行。各类体验馆每年接待参观体验人数,Ⅰ类馆不少于10000人次,Ⅱ类馆不少于5000人次。
第十四条健全规章制度。体验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模式,实际使用单位是体验馆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维护以及活动策划组织实施。要按计划、有步骤地对展示内容和展项进行更新,展示内容更新率每五年不低于20%。
第十五条 开展社会活动。根据体验馆特色,每半年至少举办一次安全知识科普讲座、课堂或公益性安全教育实践参与互动,安全教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群众满意率测评,公开征求参观者意见。鼓励各类体验馆积极承办当地学校、企业、学会、协会等社会主体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附件2
2021年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和相关部门
公共安全体验馆建设任务分解
序号
|
地区
|
Ⅰ类馆目标数(个)
|
Ⅱ类馆目标数(个)
|
备注
|
1
|
溧阳市
|
1
|
1
|
|
2
|
武进区
|
1
|
1
|
|
3
|
金坛区
|
1
|
1
|
|
4
|
新北区
|
1
|
1
|
|
5
|
天宁区
|
1
|
1
|
|
6
|
钟楼区
|
1
|
1
|
|
7
|
经开区
|
1
|
1
|
|
8
|
教育局
|
|
1
|
|
9
|
住建局
|
|
1
|
|
10
|
交通局
|
|
1
|
|
11
|
应急管理局
|
1
|
|
|
12
|
地震局
|
1
|
|
|
13
|
消防救援支队
|
1
|
|
|
总计
|
20
|
|
备注:2022年建设任务届时将再行分解。
附件3
常州市现有应急(安全)、防灾减灾等基地和场馆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辖
市区
|
地址
|
备注
|
1
|
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江苏段LN-LY1标产业工人培训中心
|
溧
阳
市
|
南渡镇大褚村
|
市交通局
|
2
|
溧阳市南渡中心小学安全体验馆
|
南渡镇贞女路26号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3
|
溧阳市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在建)
|
溧阳市平陵中路313号
|
在建(预计2021.8月初开馆)
|
4
|
金坛民防教育体验馆
|
金
坛
区
|
清风路6号
|
|
5
|
五星社区科普走廊
|
金城镇北环西路179-68号
|
|
6
|
元巷小区综合减灾指挥部减灾宣教室物资陈列室
|
金城镇元巷小区7-1号
|
|
7
|
朱庄社区宣教室
|
西城街道朱庄花苑B区9号楼
|
|
8
|
电胜社区防灾减灾互动体验室
|
东城街道金水湾电胜社区
|
|
9
|
汤庄村委会宣教室
|
尧塘街道汤庄村东大街111号
|
|
10
|
华胜社区防震减灾综合中心
|
金江苑一村同心楼一楼
|
|
11
|
常州市金坛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
薛埠镇河口村125号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12
|
江苏省华罗庚中学安全教育基地
|
钱资湖大道666号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13
|
湖塘镇府东社区防灾减灾科普馆
|
武
进
区
|
湖塘镇花园街12-19
|
|
14
|
湖塘镇降子社区综合减灾宣教馆、宣传步道
|
湖塘镇降子社区香江壹品花园小区
|
|
15
|
湖塘镇府南社区民防科普教育馆
|
湖塘镇延政中路25-10号
|
|
16
|
湖塘镇永定社区民防园
|
湖塘镇延政中大道10号
|
|
17
|
常州民防科普教育馆
|
滆湖中路33号(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
|
|
18
|
长安大巷社区科普文化活动中心
|
湖塘镇长安路长安二村综合楼2号
|
|
19
|
周家巷社区综合减灾示范活动室
|
湖塘镇周家巷社区居委会(长河花园17-6)
|
|
20
|
武进国家高新区新城域社区综合减灾体验馆
|
湖塘镇新城域花园28幢
|
|
21
|
学府东苑社区综合减灾宣教室
|
学府东苑社区
|
|
22
|
雪堰镇城西回民村人防微展馆
|
雪堰镇城西回民村殷家头仁庄公园
|
|
23
|
湟里高级中学防震减灾科普基地
|
湟里镇桃园路6号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24
|
牛塘中心小学“五小”实践活动中心
|
牛塘镇湖滨北路248号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25
|
江苏省防灾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
|
湖塘镇广电西路152号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26
|
常州少儿自然博物馆
|
新
北
区
|
龙城大道1288号
|
|
27
|
常州气象科普馆
|
太湖西路120号
|
|
28
|
江苏常州城北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常州粮食文化馆)
|
吕汤路99号
|
市发改委
|
29
|
魏村枢纽扩容改建工程WCSN-TJ1标产业工人培训中心
|
魏村枢纽扩容改建工程WCSN-TJ1标项目经理部
|
市交通局
(在建,预计开馆时间2021.8)
|
30
|
百丈中心小学科技综合馆
|
春江街道创业中路98号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31
|
江苏省生命健康实践性课程基地(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
|
奔牛镇南观路2号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32
|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中心小学 地球村“馆”
|
春江街道春镇路302号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33
|
圩塘中心小学人防教育基地
|
春江街道永新路临46号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34
|
西夏墅小学昌盛图书馆
|
西夏墅育才巷2号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35
|
新北区实验中学平安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
晋陵路58号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36
|
新华实验小学“新福娃”科普教育基地
|
魏村街道新华村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37
|
新城逸境园社区综合防灾减灾馆
|
天
宁
区
|
茶山街道新城逸境园物业二楼
|
|
38
|
华润国际社区综合减灾宣教室
|
华润国际社区26栋东首(居委会二楼)
|
|
39
|
青龙街道彩虹城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天
宁
区
|
彩虹城小区
|
|
40
|
青龙街道青竹苑社区防灾减灾宣教室
|
青竹苑16-1号青竹苑社区二楼
|
|
41
|
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
|
和平北路96号
|
|
42
|
兆丰花苑社区消防体验站
|
兆丰花苑小区5幢新丰街派出所警务室二楼
|
|
43
|
凤凰新城安全城市消防主题公园
|
中吴大道981号
|
|
44
|
雕庄街道菱溪社区综合减灾馆
|
菱溪名居10号楼3楼
|
|
45
|
红梅街道金梅花园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金梅花园18幢101室
|
|
46
|
天宁经济开发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天宁经济开发区1号楼1楼
|
|
47
|
九洲新世界社区防灾减灾馆
|
新世界花苑11幢
|
|
48
|
郑陆消防宣传主题公园
|
郑陆镇溪河路常州市焦溪小学东100米
|
|
49
|
郑陆消防模拟体验室
|
郑陆镇消防中队
|
|
50
|
华润国际社区科普教育基地
|
华润剑桥澜湾26幢东首
|
|
51
|
常检一诺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
|
黑牡丹科技园29幢6楼
|
食品安全
|
52
|
青龙街道横塘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香溢紫郡36-1栋3楼
|
|
53
|
朗洁量子光催化科普基地
|
天
宁
区
|
延陵中路6号
|
量子光催化科学原理知识展示
|
54
|
青山湾科技活动中心
|
青山湾花园10幢一楼
|
|
55
|
常州四药制药科普教育基地
|
中吴大道567号
|
公共卫生
|
56
|
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人防体验馆
|
青龙街道翰学路2号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57
|
常州市局前街小学科普教育基地
|
局前街174号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58
|
常州市龙锦小学交通体验室
|
永宁北路556号
|
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
59
|
紫荆公园
|
三丰路与竹林北路交汇处附近
|
市城管局
|
60
|
东坡公园
|
延陵中路9号
|
市城管局
|
61
|
常州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
钟
楼
区
|
钟楼区清潭广成路9号
(市地震局院内)
|
市地震局
|
62
|
常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东横街18号
|
|
63
|
常州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常州科普教育基地/常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践基地
|
清潭木梳路26号
|
|
64
|
五星街道文化服务中心
|
龙星路188号
|
|
65
|
常州市安全文化教育体验馆
|
运河路188-1号
|
市应急管理局
|
66
|
常州市佳农探趣科普体验有限公司
|
邹区镇蔬菜产业园区内
|
市水利局
|
67
|
南运河枢纽实训基地
|
钟
楼
区
|
南运河枢纽
|
市水利局
|
68
|
西新桥二村社区综合减灾科普中心
|
西新桥二村72-1
|
|
69
|
常州公安社会动员体验中心
|
邹区镇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10号(常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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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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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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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花园第二小学花儿综合体验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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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花园第二小学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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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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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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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小学生消防安全体验中心(常州市平冈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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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星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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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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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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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小学科普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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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路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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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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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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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枫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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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港路钟楼区政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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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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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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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川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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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潭路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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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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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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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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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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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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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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圩墩社区民防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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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开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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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墅堰街道城东商城14-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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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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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经开区大队防灾教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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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堰街道丁家桥3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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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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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四中学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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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东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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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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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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圩墩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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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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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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