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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六批书法特色学校”和“第三批书法特色示范学校”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4-0018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体〔2014〕7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4-11-10 公开日期:2014-11-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部署“常州市第六批书法特色学校”和“第三批书法特色示范学校”评选工作
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六批书法特色学校”和“第三批书法特色示范学校”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校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我市书法教育“百千万工程”,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第六批书法特色学校”和“常州市第三批书法特色示范学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州市第六批书法特色学校”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企事业办中小学)、职业学校。
  2.《常州市书法特色学校评估标准》(附件1)是本次评选书法特色学校的主要依据。各地要严格对照评估标准组织申报、评估和推荐工作,并激励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完善规划,争创“常州市第六批书法特色学校”。
  3.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和局属各学校要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常州市第六批书法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3)及申报材料(附件4)交送到常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1号楼208室,活动部张军佳收(电话:13813552952),辖市、区同时填报推荐表(附件2)。
  4.市教育局将于12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申报学校统一时间、集中地点汇报评估,请各申报学校汇报时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材料。
  5.对通过评审验收的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常州市第三批书法特色示范学校”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常州市书法特色学校中成绩突出,书法特色教育工作不断努力,不断创新,在我市书法教育“千百万工程”中起到引领作用的学校。
  2.《常州市书法特色示范学校评估标准》(见附件4)是评选常州市第三批书法特色示范学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学校严格对照评估标准,确实达到标准要求的,方可组织申报。
  3.各地、各学校请于11月30日前填报《常州市第三批书法特色示范学校申报表》(申报表见附件5)交送到常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1号楼208室,活动部张军佳收(电话:13813552952)。
  4.市教育局将于12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学校统一时间、集中地点汇报评估,请各申报学校汇报时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材料。
  5.对通过验收的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
  1.常州市书法特色学校评估标准(修订稿)
  2.各辖市、区常州市第六批书法特色学校推荐表
  3.常州市第六批书法特色学校申报表
  4.常州市书法特色示范学校评估标准(修订稿)
  5.常州市第三批书法特色示范学校申报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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