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广体(文广新、社会事业、教育文体)局,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现将《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关于引导迷你歌咏亭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苏文市〔2017〕3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苏文市〔2017〕31号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8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