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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人社基层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8-0008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8)74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8-04-18 公开日期:2018-04-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常州市人社基层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关于印发《常州市人社基层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8)74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局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常州市人社基层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人社基层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社基层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人社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启用实施〈江苏省人社基层平台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7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183号)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和社会保障全面覆盖的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城乡、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的要求,坚持“服务向下延伸、管理向上集中”原则,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增加服务供给,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人社基层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水平,为种好“常州幸福树”、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用三年时间(2018-2020年),切实加强人社基层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充分满足城乡民众的人社服务需求。到2020年,全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本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具体目标

1.设备设施标准化。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街道(镇)、95%的社区(村)人社基层平台设备设施达到省标;到2019年底,全市所有街道(镇)、社区(村)人社基层平台达到省标。

2.经办服务规范化。到2020年底,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下延基层平台工作统一服务标准和经办流程,加强质量考核,引导基层平台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3.服务手段信息化。依托“金保工程”二期系统,全力推进互联网与人社基层公共服务体系深度融合,逐步建成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到2020年底,全市实现具备条件的基层平台办理业务100%“不见面”或“见一次面”办理、100%进行网上办理的“双百”目标。

4.工作队伍专业化。采取技能培训、考核激励等措施,不断提升人社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到2020年底,全市人社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98%以上,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达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

1.公共基础管理。组织开展劳动力资源、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基础信息采集、调查和统计等工作,建立基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2.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开展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等服务,协助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街道(镇)、社区(村)和省级标准化街道(镇)、社区(村)活动。

3.社会保险服务。承办社会保险扩面、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基本信息维护和个人权益查询,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助做好工伤案件的调解等工作。

4.劳动维权服务。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受理,收集、更新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监督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情况,配合进行日常巡查、案件调查,协助预防、化解和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与违法行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工作。

5.其他。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承办社会保障卡发放和人才服务等有关工作;做好社区(村)人社平台的业务指导和上级人社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社区(村)人社平台协助街道(镇)做好上述有关工作。

(二)加强设备设施标准化建设

1.基础建设。各级人社基层平台应有明显标识,与公共综合服务中心共建共享的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所)应设立人社综合服务窗口。有条件的地区应单独设立基层平台服务场所,配置交流服务大厅。

2.硬件设施。街道(镇)平台应配置电脑、打印机、自助服务一体机、高拍仪、签名平板、摄像头、身份证省保卡二合一读卡器、扫码枪等硬件设备,现场摆放统一的宣传架及宣传资料。社区(村)平台应配置电脑、打印机等必需设备。

(三)加强经办服务规范化建设

1.经办标准规范。市将编制街道、镇人社平台业务经办标准,明确事项名称、范围对象、政策依据、办理地点、申报材料等,并结合省厅要求和地方实际,定期修改补充业务经办标准,推进基层平台业务经办规范化运作。

2.服务标准规范。各级人社部门要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做到服务受理“不推诿”、服务办理“不积压”和服务结果“不出错”。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使用文明用语,为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基层公共服务。

(四)加强服务手段信息化建设

1.完善业务系统。利用市级统一的人社基础信息库、全程化电子档案系统、智能化任务调度系统,推进人社业务逐步标准化下沉,不断优化基层平台信息系统和自助服务一体机功能,创新基层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经办服务模式。

2.业务网上办理。依托“金保工程”二期系统,拓展电子社保卡应用,按照“标准统一、服务统一”的要求,推进基层平台业务网上办理,各项业务及时录入信息系统,数据准确率达到95%以上。

(五)加强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

1.合理配备人员。街道(镇)人社平台一般按照每6000名左右服务对象配备1名工作人员。社区(村)人社平台应根据工作量大小,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所需人员可采取公开招聘等方式,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人社基层平台工作,不断优化人员队伍结构。

2.提升业务能力。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分层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日常学习、定期培训制度。各辖市、区应持续实施三年一轮的岗位培训计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至少两年轮训一次,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市将每年举办全市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所)所长(骨干)培训班,不断提升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经办服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推进工作落实。成立局基层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局就业处、就管中心、社保中心、保障中心、人才中心、监察支队、仲裁处等处室、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处。各辖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平台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落实经费保障。按照“设备设施先建后补、工作绩效以奖代补”的原则,每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级人社基层平台建设,其中,30%左右用于硬件建设;70%左右用于公共服务效能提升绩效考核。新北、天宁、钟楼区要相应加大平台建设资金投入,其中用于硬件建设的资金原则上按市、区(包括街道、镇)1:1的比例进行配套。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也要加大人社基层平台建设资金投入,将人社基层平台建设经费列入就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三)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施人社基层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加强分工协作,又要勇担当敢创新,完成好份内工作。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加强配合,不断完善平台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全方位提升人社基层平台建设水平。

(四)加强督查,评估工作绩效。加强对基层平台建设的分类指导,定期对基层平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市将制定市本级街道镇人社平台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切实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也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考核办法,每年年底前将人社基层平台建设工作总结及考核情况报局就业处。

(五)加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依托人社基层平台,大力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方便城乡居民就地就近了解政策并享受政策实惠。依托各类新闻媒体、载体,大力宣传基层平台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扩大基层平台促进人社事业发展的影响力,为建设就业创业先行区、社会保障样板区、劳动关系和谐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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