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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区城东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9-002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9〕157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9-11-19 公开日期:2019-11-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解决天宁经济开发区东扩片区污水出路,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天宁区城东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常州市排水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城东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区城东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批城东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住建〔2019〕1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天宁经济开发区东扩片区污水出路,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天宁区城东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常州市排水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城东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包括天宁区城东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城东泵站一座,新征用地面积约6666.67平方米,建设规模为15万立方米每天;新建DN1400-DN2000污水管道3300米,主要建设北塘河路(青洋路~丁狄河)和龙锦路(青龙污水泵站~大明路)污水管;黄河路污水泵站管网局部节点改造等。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9741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 320400-77-01-35580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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