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城管(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关于加强全市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全市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园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巩固公园建设成果,提升公园管理、服务及经营水平,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顺应发展趋势
公园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中的柔性空间,彰显着城市的审美意味和文化品位,充满着生活气息和人文关怀。公园作为城市最普惠的民生工程,承载着休闲游憩、健身娱乐、改善生态、保护资源、美化环境、传承文化、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重要功能,对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发展起着直接或间接的作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与市民群众对美好人居环境日益增长相匹配的公园软硬件服务(布局、数量、品质、内涵、功能、管理等)将成为公园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各地要切实贯彻生态、人文、低碳、和谐理念,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公园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握公园公益性方向,做好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使公园成为服务群众,促进地方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职责
进一步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理念引导、规划控制、资源协调、资金投入、政策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并建立三级管理架构。一是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局)作为公园的行业主管部门,需对全市公园实行名录制管理,主要承担制定行业相关制度政策、确定行业发展目标,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市城管局(园林局)直属常州市公园管理中心承担所辖公园的全面管理职责,并与常州市绿化管理指导站、常州市园艺服务发展中心共同参与公园行业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二是各辖市(区、功能区)公园主管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主要承担所辖公园的全面管理职责。建立公园登记注册、普查清理、督查整改等动态建管机制;三是体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健身器材,并协助提供及时维修服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将公园景观照明纳入城市公共照明系统,与公园同步建设,统一维护;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公园管理工作。
三、科学规划布局,构建公园体系
本着“民本、生态、文化、智慧”的原则,强化公园体系规划的编制实施,着重加强公园规划、设计、建设的科学引导。一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公园主管部门牵头,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公园体系发展与保护专项规划,合理划定公园规划用地和保护范围,立足公园所在区域位置、地形地貌、资源等因素,找准定位,错位发展,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更好地体现服务公众的功能。构建数量达标、分布均衡、功能完备、品质优良的公园体系。二是建立完善公园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制度。市、辖市(区、功能区)公园主管部门应介入公园体系建设全过程,参与整个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督、工程验收、养护考核等各个环节。10公顷以上区、镇属公园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严把设计方案审查关,费用列入部门预算。三是树立以人为本、尊重科学、顺应自然、低碳环保、文化传承的公园设计理念,遵照相关法规标准,合理配置公园内建筑物、构筑物等配套管理和服务设施设备,保证绿地面积不得少于公园陆地总面积的65%。新建公园要切实保障其综合功能的发挥。四是在公园规划设计中融入绿色低碳、海绵城市等建设新理念,公园绿网、水网、路网的布局与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相结合。
四、加大过程监管,规范建设行为
强化公园建设过程监管全覆盖,杜绝不规范行为。一是切实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公园项目从招投标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对已竣工验收公园养护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利用自然坡地、林地、湖泊营造城市公园绿地,严禁违背自然规律和生物特性的反季节种植、过度密植、过度修剪等。二是公园配套服务项目设施、场地的设置应符合已批准的公园规划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配套服务设施和场地。三是其他部门和单位在公园内增设宣传载体和功能设施要切合公园主题、符合景观要求,公园主管部门要把好审核关,并切实落实后期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完好美观。四是鼓励推广和应用低碳、智能、便民、美观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五、实行分类分级,明确考核标准
明确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是提升公园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科学考核制度是推进公园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是明确全市公园名录,并分批对外公布;制定《常州市城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根据不同类别公园管养标准实行星级管理,并将公园管理考核纳入城市长效管理,考核结果与养护企业信用体系、公园管理评优评先、管养经费挂钩,逐步建立起全市公园精细化管理体系。二是切实加大养护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市公园管理中心直管公园的示范作用,全面推广开放式公园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在册公园全面标准化达标,使常州率先成为全域公园管理服务标准化达标城市。三是在常州市“戈裕良杯”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中设立“园林绿化优质养护工程奖”,将公园养护纳入此奖项的评选范围,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园管理水平。
六、推行规范管理,倡导文明游园
规范公园管理的各项措施,营造文明游园的良好氛围,是公园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一是增强公园管理依据,建立完善公园管理相关规定和管理方式。根据新出台的《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常州市公园管理办法》。二是强化绿线管制,保障公园绿地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开发、市政建设等名义侵占公园绿地。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变更公园绿地的,必须征求公园主管部门意见,并补偿重建绿地的土地和费用。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公园绿化用地的,必须经公园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严格控制公园周边可能影响其景观和功能的建设项目及公园地下空间的商业性开发。三是加强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依法处理侵占公园绿化用地、损毁花草树木、倾倒垃圾、噪音扰民、宠物扰民等违法行为,提高查处和警示教育效果,推进综合管理与专业化养护有机结合,构建依法治园、科学管园的新模式。四是完善公众监督,畅通各级监督机制,加强与社会团体合作,推广全市公园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探索实行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公园养护管理,扩大社会宣传效果。
七、丰富服务内容,提升公园品质
公园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也是城市重要的公共服务平台,其服务内容直接关系到公园功能作用发挥和市民获得感。一是按照基础服务标准化要求,切实抓好绿化养护、园容保洁、秩序维护、公共服务、设施维修等公园基础服务工作,为市民创造良好的游憩环境。二是按照园林景观精品化要求,打造公园标志性景观,形成精美园林。三是按照公益服务平台化要求,打造公众参与、社会合作的渠道和平台。建立健全“常州公园义工”和“市民园艺讲堂”等平台,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公园养护管理,建立公园社会管理新模式。四是按照文化服务融合化要求,挖掘公园历史、人文、植物和民俗文化,打造公园文化服务品牌。积极开展花卉植物的引种推广研究,引导主题花卉公园建设,不断丰富“常州市民赏花月历”系列花展内容;积极开展“最美邻里月季园”“最美庭院(阳台)”评比活动,传播市花文化,引导市民花意生活。五是按照特色服务专业化要求,不断引入社会力量和资金,准确定位、合力推进公园特色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需求,吸引更多市民入园,打造大众乐园。
八、规范运营维护,提高管理水平
公园是公共资源,要确保公园姓“公”,严禁任何与公园公益性及服务游人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确保游客安全。一是严格运营管理,确保公园公共服务属性。不得出现设立私人会所、利用“园中园”进行变相经营、未按审批手续设置广告等情形,公园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清理检查。二是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公园运营安全有序。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推进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安全督查机制,保障公园内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营。三是各建设主体在规划建设时应明确公园管理单位,并要求其提前介入。对于施工养护期间开放的公园,公园管理单位要做好工作衔接,加强对施工方质保期养护工作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在公园内设置游艺游乐等服务设施的,应当经公园管理单位同意,符合公园规划布局。属于特种设备的服务设施需按规定办理检验审核等相关手续。五是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推进智慧公园建设。在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范围内的公园,园林绿化、配套设施、路灯照明、园容卫生、体育器材等管理内容一并纳入常州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和动态监管机制。
九、规范市场行为,构建和谐关系
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管理要求,引入养护管理市场化竞争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运作方式。一是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原则,将公园管理服务标准化引入公园养护招标内容,面向社会竞标,有选择的引入劳务派遣、分项外包和整体外包等市场机制,招聘专业化的公园养护公司,通过竞争提升公园管理水平。二是公园管理单位参照合同约定的养护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公园养护质量进行跟踪检查。通过“发现问题,考核打分,责令整改”规范养护企业工作,并依据考核得分支付养护经费。三是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挥其行业人才集聚优势,形成全社会加强公园管理和发挥公园综合作用的合力。
十、拓宽经费渠道,落实资金保障
公园运营管理经费保障是确保公园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是根据公园等级类型和功能不同,合理核定公园管护经费。将公园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多级财政资金为主的城市公园管护保障制度。市级公园由市财政承担,区级及社区公园由各辖市(区)和功能区财政承担。二是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公园建设和养护,积极开展认建认养活动。三是鼓励公园立足自身优势,创新经营增收渠道,提升公园“造血”功能,努力实现公园运营的自我增值。经营收益专款专用于城市公园的日常运营维护与保护发展。公园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跟踪监督,并按规定接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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