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水利局、教育局、团委,经开区农工局、社会事业局、团委,市教育局直属及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践行“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方针,持续推进常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搭建传播节水知识、掌握节水技术、开展节水实践的平台,市水利局、教育局、团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优先选择节水型企业、学校、机关单位、小区及工业园区等载体。
2.具备一定条件的水情教育基地、水生态示范园区、节水科技展馆及其它相关单位。
二、评选条件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管理网络,周密制定创建计划,统筹协调部署,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2.有健全的制度建设。有健全的《园区教育宣传管理员岗位职责制度》《园区教育宣传制度》《园区用水设施巡查维护制度》《园区管理考核制度》等管理制度,能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有特色的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安全措施到位,无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有完备的基础设施。节水设施齐全,有园区导览图、参观路线引导合理清晰,有专门的电教设备,采用先进的声光电等科普手段,向公众演示水资源和节水科普知识。
4.有丰富的宣传内容。节水文化氛围浓厚,知识内容丰富,结合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利用网络平台普及“生命之水”相关知识。
三、评选程序
由各辖市、区水利、教育、团委(以下简称“各辖市、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申报和考评程序如下:
1.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或所在辖市、区相关部门推荐,并附申报表(表式见附件1)、建设工作总结及申报材料。
2.初审。各辖市、区相关部门对照评分标准(表式见附件2)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相关部门。
3.考评。市相关部门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考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常州市水利局、常州市教育局、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联合发布命名文件授予“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称号。
四、管理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各辖市、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的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制定规划,统筹协调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 加大投入力度。要充分发掘各地具备代表性的节水载体或具备一定条件的机关单位,按要求改造和提升硬件设施,制定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案,使之符合“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的建设要求。
3.强化宣传教育。结合各自“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把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知识讲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形成全民提高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的思想意识和良好风尚。
4. 加强长效管理。对建设成为“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的单位,各辖市、区相关部门每年应给予一定的运维经费,确保园区能长期正常运转,并保证节水宣传功效。要注意宣传内容的时效性,及时做好更新,使之与当前形势相适应。
联系人:侯杰;联系电话:86909772。
附件:1.“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申报表
2.“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评分标准
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教育局
共青团常州市委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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