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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中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09840/2024-0007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生态环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2024-06-12 公开日期:2024-06-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0日至10月1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延伸了解了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常州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及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情况。2023年11月2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对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统筹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各业务部门、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巡察整改的督促落实。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整改措施的制定,并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局年度重点目标中,每月督查任务推进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工作,以上率下,上下联动。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排查“病症”、查找“病因”,对于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及的12个类别32个方面问题,逐条分析,分解责任,制订了115条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整改时限。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指出存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刚硬、党的全面建设工作不够有力等方面的原因,并围绕查找出的问题和原因,严肃认真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见人见事见思想,经受了一次很好的党内政治生活洗礼,为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一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将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会的重要议题,专题听取市局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在系统内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上将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议程。举办一期意识形态培训班,邀请专家专题讲授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将意识形态内容列入市局微信公众平台“每日一学”栏目,引导党员干部开展个人自学。二是积极开展媒体宣传。先后组织媒体集中采访128次;在省级以上报刊刊发常州生态环境专稿50余篇,学习强国、中国环境APP等新媒体平台累计录用稿件250余篇,常州电视台、常州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发稿190余篇。三是强化舆论引导。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配合做好执法、督查案例曝光和信息公开等工作,紧抓住监测、报送、回应关键环节,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四是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完成办公系统、国发污染源监控系统国产化操作系统的替代,开展上线试运行工作;完成机房维保及堡垒机采购,着手实施安全策略优化。

2.关于推动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问题。制定《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首季争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推动相关行业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效。完成中天钢铁、东方特钢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及评估监测公示;督促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按要求管理。

3.关于行政审批管理问题。一是积极落实“一网通办”要求。已实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业务系统数据回流。强化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建立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书并在窗口发放,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工作要求。二是加强排污许可与执法监管联动。开展火电、钢铁、污水处理、环境治理业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现场或非现场清单式检查,12月份以来,非现场清单式检查350余家,涉及50余个行业,进一步提高了清单式检查覆盖面;加强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抽查复核力度,12月份以来,抽查复核200余家次,累计抽查复核数量占总数35%。

4.关于“四风”问题。一是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严格按照年度发文计划,定期调度发文情况,不切实际、内容空洞的文件一律不发,做到正式文件格式规范、文风朴实、文字简练、操作性强,减少不必要的专项简报,严格控制发文数量,2023年较2022年发文减少3.7%(行政许可类文件除外),今年1-4月保持去年同期水平。落实局重要会议制度,印发进一步完善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制度,精简各类会议活动,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一律合并召开,能够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一律召开视频会议。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全系统各单位重新修订完成2024年度《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明确业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执法活动中做到严谨、规范、务实,切实减少形式主义问题的发生。在秋季秸秆及垃圾禁烧巡查过程中,充分运用蓝天卫士、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5.关于工程项目审核问题。一是强化建章立制。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从制度层面强化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从项目申报、立项审核、项目入库、资金分配、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等方面全方位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审核把关。溧阳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溧阳市财政局已收回相应补助资金。同时,溧阳市农业农村局按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组织职能部门开展相关政策文件的贯彻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强化项目管理严肃性和自觉性。三是完善跟踪管理。武进生态环境局会同武进区财政局已按比例收回补助资金。武进生态环境局按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了省厅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培训活动,并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对区域内获补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及时调度和跟踪管理,强化了绩效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6.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一是加强调度检查。根据中央、省及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会同市财政部门坚持定期调度资金执行情况,督促各板块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会同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对近三年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合同款额拨付合规性进行逐项排查,截止2023年底,所有项目年度应付款执行率均为100%。联合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度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交办并督促完成整改落实。组织相关直属单位学习《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要求。二是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相关直属生态环境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上述企业补助资金进行收缴,同时加强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学习,加大项目单位环境信用状况审核力度,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市局纪检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三是规范资金申报管理。会同市财政局对新北区、武进区及天宁区补助资金进行收缴,并由市财政局上交到了省财政厅。各直属生态环境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结合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加大了对拟补项目单位环境信用状况审核力度,同时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作出书面承诺。

7.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绩效问题。一是制定管理办法。制订《常州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对象、原则和分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二是加大检查力度。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生态环境部门和财政部门针对未及时拨付项目加大了督查检查力度,目前项目单位已完成了项目验收及审计工作,涉及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三是加强项目指导。溧阳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主动与项目单位强化对项目建设指导,项目建设达已到拨付条件,涉及资金均已支付到位。四是做好对上协调工作。通过协调,涉及资金已于2023年2月由省财政收回统筹安排。自2023年以来,通过组织参加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培训会议,各板块、平台公司及项目单位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2023年度向上争取资金8.59亿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幅38%,位居全省第二。上级各类专项资金下达后,及时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及“三重一大”要求完成分配和下达工作,并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8.关于招标采购制度执行问题。一是规范采购行为。修订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强化内控机制,严格审核把关,提升政府采购管理的严肃性和合规性。二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制定单位内部采购制度,严格遵守相关采购规定。三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2024年项目采购严格执行《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9.关于合同管理执行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对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招投标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管理要求,细化了采购管理工作分工和流程,提升了政府招投标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水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公示等各项管理规定。二是进行“举一反三”。2023年10月印发《关于加强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合同管理的补充规定》,并根据文件要求,对大额资金项目合同开展专项排查梳理。三是加强与供应商的协调。积极与供应商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已按程序在采购管理系统中完成了相关9个项目合同公示工作。

10.关于财经纪律执行问题。一是强化预决算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预、决算编制及公开行为,强化预算执行力。二是完善监控中心预算管理措施。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2023年市监控中心部门预算执行率近100%。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按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四是规范资金绩效管理。制订出台了《常州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常环规财〔2024〕1号),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对象、原则和分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1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排查,强化廉政教育。结合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冬季整训、市监控中心科室总结述职大会等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二是监督内控制度执行,结合《廉政风险手册》重新修订,督促各条线各板块根据业务特点认真进行排查,以制度形式筑牢廉政防线。三是对直属单位开展廉政风险专项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并查看《项目评估专家遴选管理办法》《讲课、评审专家费支付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四是充实机关纪委工作力量,印发《中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机关纪委机构及人员设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配强配齐纪检队伍力量。举办年度全系统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对系统内发生的案件做详细剖析和解读,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12.关于执行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问题。完善党组决策规则。修订完成《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完善党组决策规则,严格按要求规范执行会议程序和记录要求,做到真实、全面记录,每次会议均形成会议纪要。

13.关于基础工作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年度党建考核,对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及党员积分制考核进行专项检查,充分运用系统内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健全组织体系,对发挥组织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起到积极的效果。二是进行查漏补缺。结合省厅主题教育专项抽查、年底党建指标考核检查等,对基层党支部“一本通”记录情况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查漏补缺,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党建考核等次排名的重要依据。

14.关于党的组织生活规范问题。一是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将党员干部的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党建与业务融合情况作为市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的重点内容,提醒督促各相关人员针对重点工作增强谈心谈话的广度和深度。民主生活会前对党组班子和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强化审核,要求批评和相互批评的“辣味”十足。二是督促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市局党组班子成员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并开展谈心谈话,市局机关党委对相关记录进行抽查。

15.关于年轻干部选配问题。健全年轻干部选、育、管、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目前全系统85后科级干部有4人,其中90后科级干部1人,去年底新增科级后备的“90”后正股干部2名。分批次挂职、轮岗年轻干部,促进干部快速成长,已统筹谋划科级年轻干部的配备使用。

16.关于选人用人规范性问题。一是强化分析研判。组织全系统两级党组织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牢记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条件、程序和要求,杜绝出现不规范行为。2023年底结合年度综合考核对全系统各单位班子建设情况进行全覆盖调研,了解分析班子运行现状,为后期党组决策提供基础信息。市局党组每批次调整干部之前均带头做到充分调研,并主动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二是依规开展招聘。2024年按市人社局要求,组织上报直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6个岗位设置,年内配合市人社局统一完成招聘。三是严格执行制度。对少数5年以上在同一岗位工作人员谋划轮岗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严格执行干部试用期制度,巡察以来,未出现违反规定行为,并将持续遵守相关规定。四是严格干部监督。巡察以来,干部调整均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做到一人不漏;引导督促直属局做好股级干部任用监督,杜绝出现不规范行为。

17.关于巡察审计整改效果巩固深化问题。一是组织对2017年巡察反馈4个问题整改成效进行“回头看”。二是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典型案例纳入市局党组会、机关党委会、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教育内容,做到廉政警示教育全覆盖,创建了清廉向上美好和谐的工作氛围。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清理和催收。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以下15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统筹生态环境建设问题。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结合主题教育,召开6次市局党组会、4次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利用市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个人自学,全面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长江大保护、太湖综合治理等方面内容的系统学习。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采取周调度、月调度等方式定期对下属党组织进行督查督办,促进思想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将长江大保护、太湖综合治理等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攻坚办督查督办内容,下一步对推进不力、进展滞后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二是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年,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命名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公告》,常州市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编制完成《常州市“两湖”创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3-2035年)》,并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根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各辖市区已全部编制完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三是推进“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按照《常州市“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排定年度工作任务,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市对区年度高质量考核体系;强化市“危污乱散低”专项治理工作机制,继续从相关市级机关抽调人员实体化办公;将4+5+7整治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地区。下一步将配合发改、工信等部门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溧阳杰成环保新能源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四是充分发挥市攻坚办协调推进作用。会同住建、城管等部门,根据大气管控要求,开展联合督查,狠抓扬尘管控,下一步将推动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管控要求,加强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指导,强化在线监控。

2.关于运用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生态保护问题。一是统筹推进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等减排项目,指导新北区等地区探索开展排污总量指标的跨类别平衡。下一步指导各地积极推进治污减排工程的规划和落实,加快开展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等减排项目的总量指标核算入库。二是加大部门联合推进力度。会同市工信、城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大督查推进,强化执法检查,每周在《常州新闻》栏目定期曝光,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印发《2024年度生态绿城目标任务书》,将生态绿城建设纳入“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考核体系。三是提升技术人才能力。完成2024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招聘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5人;2023年12月,全局10人通过无人机操作培训考核持证,利用无人机飞航、走航监测等手段,对国控站点周边及污染高值区域进行检查,编制了飞航、走航检查清单。四是停止执行原有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评价办法。五是搭建政银企沟通桥梁。成功召开“政银协同、治太护绿”常州市高质量发展金环对接会,14个重大项目现场签约,完成授信额度100亿元,全省首个“环基贷”落地常州,进一步帮助企业减轻融资负担、激发活力。联合江南银行在全省率先推出专属绿色金融产品——“环信融”,贷款额度达2000万元,首批47家企业纳入“环信融”项目库。EOD项目实现“零”的突破,溧阳高新区水生态品质提升与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EOD项目成功入选省项目库。

3.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常环〔2024〕7号),从项目审批、执法监管、环保服务等多举措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要求,为省市级重大项目建立“服务信息卡”,跟踪调度审批全过程,有效保障项目落地。在每月固定时间开展企业接待日活动的基础上,2023年组织新能源企业、合成生物企业专场接待活动,获企业良好反响。持续提高“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工作质量,2024年开始全年至少开展4次以上专题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二是扎实推进十大专项行动。系统梳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等重点减排项目,加强对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等项目总量减排测算指导,提高排污总量指标收储量。下一步继续指导各地开展总量减排测算,结合各地开展的各类治污减排项目及“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项目,进一步拓展收储空间,挖掘减排潜力,做大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三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2023年常州市当年度全部治气工程已完成。每月底前开展重点断面预警监测工作,落实专人监控全市水质自动站及手工监测数据异常超标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督促属地开展溯源排查,及时调处。四是持续做好监控数据归集。2023年11月以来对10个市控水质自动站进行巡查,并督促运维单位及时反馈整改到位。实时归集全市114个水质自动站及72个大气自动站数据;初步组建了固定污染源非现场监管在线数据研判小组。

4.关于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问题。一是强化企业环境安全责任制和环境防控体系建设。已制定《常州市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企业完善环境安全责任“三落实三必须”机制,切实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已制定《常州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方案》,对重点园区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推动隐患问题整改。提升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找空间、定方案、抓演练”,形成“一园一策一图”、“一河一策一图”。现已完成7条重点河流和3家重点园区的突发水污染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按时序进度完成9条重点河流和1家重点园区的突发水污染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二是督促相关辖市区加快危废治理项目建设。钟楼区江苏恒源活性炭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2月2日已发证;江苏瑞孚金属有限公司(铝灰渣利用处置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已发证。已督促武进区完成危废减量化。三是强化环评审批与安全审查工作衔接。对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高危工艺等风险高、情况复杂的项目,在立项前开展安全、环保联合预审,互通安评、环评信息。2023年联合会审86件,信息移送402条。下一步将继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合力;开展项目联合审查,加强信息互通,按照《常州市安全生产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与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5.关于行业监管问题。一是完成常州市环评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注册在本市的48家环评机构逐一进行现场核查,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环评机构立行立改,2023年组织两次环评单位业务培训,2023年内全市共完成五次环评文件复查复核,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9家环评机构和9名环评工程师采取信用记分处理。2024年已完成2次环评文件复查复核,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3家环评机构和3名环评工程师采取信用记分处理。后续继续常态化开展环评文件复查复核及环评机构业务培训工作,保持环评机构监管高压态势。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环评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常环环评〔2024〕3号),明确相关要求,提升环评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调研,形成《常州市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调研报告》;下达开展“开展主城区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双随机执法监测”任务,提高执法监测比例;2023年12月,本部共编制执法报告87份,出具数据439个,均为自行监测。5月以来,每月组织对委外的支流支浜和排污口监测服务等重点项目,采用密码样、标准样品等质控措施对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市级质控检查。三是与市信用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会议协商对接对第三方机构监管工作,与市信用办形成对环评工程师和编制人员参保记录信息联合检查机制,加大对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的曝光力度。组织异地专家组对我市登记注册的24家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全覆盖开展质量检查和评估。下一步拟制定《关于加强环评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环评机构内部文件质量控制,压实编制主持人质量责任。开展末位抽查机制,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月底前对查出的监测不规范行为正式发文通报。四是加强评估专家管理。制定《项目评估专家遴选管理办法》(常环推〔2023〕6号),下一步拟进一步规范评估专家遴选程序,加强专家日常管理。

6.关于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一是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会同各辖市区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动做好对上协调工作,努力为各项目单位争取“环保贷”“环基贷”及特别国债等金融政策支持,加快补齐本地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下一步将全力推进今年需完成整改的2项央督整改任务,16项省督整改任务有序落实整改。二是推动水环境问题治理。长荡湖生态前置库、污泥捕获槽区域清淤18.37万方,鲢鳙鱼增殖放流750万尾,完成滆湖退田还湖2.38平方公里、滆湖生态清淤工程235万方,长荡湖涑渎水源地、滆湖应急水源地水质在2023年逐月水质监测中均达标。“一河一策”分类整治劣Ⅴ类支流支浜,连续监测数据显示,100条支浜已完成消劣整治任务。2023年全市共计新增完成12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0.3%。三是推进大气环境治理。加大对各类治气工程的推进力度,2024年764项治气工程,通过扎实的减排量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大气环境治理,加大对各类治气工程的推进力度,定期调度进展,摸排堵点难点,针对性解决问题。四是持续开展高风险遗留地块排查。下一步将持续加快对高风险遗留地块开展全面排查,摸清现状,清除残留物料和污染物,消除风险隐患。五是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已完成新北区3个智能化设施投放。下一步将继续依托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继续推进辖市、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六是加强清洁生产工作管理力度。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电子系统,清洁生产合同签订、中期报告评估、验收等环节具体内容和时间节点全部实现网上操作,公开透明;对2022年通过验收的强审报告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整改;组织全市清洁生产服务机构参加业务培训。下一步将继续对2023年通过验收的强审报告进行抽查,按照时间节点推进2024年强制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全市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和服务机构进行培训。

7.关于监管执法问题。一是完善执法工作流程。明确执法工作职责,已草拟《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流程》和《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中。组织开展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冬季整训,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提升队伍战斗力、凝聚力、执行力。下一步将修改完善《执法工作流程》和《人员管理办法》,优化执法力量配置。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全市执法队伍培训。二是严格执行案件办理程序。按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履行案件办理,已在案卷质量管理系统设置办案用时提醒;从轻、减轻、免罚案件,严格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省厅《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执行。对日常发现的行政处罚案件问题立即督促完善改正。开展全系统《行政复议法》学习讲座,组织宪法日普法活动,出台《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下一步将针对市局集体讨论案件,严格履行案件办理程序,防止超期;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培训,提升说理式执法能力,压减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复议诉讼案件数量。三是制定完善办案流程。组织开展全市执法稽查并完成问题通报;开展案卷制作,系统填报等法制培训,提高办案水平;对疑难案件提前请法律顾问、公安等介入;加强大案要案、典型案例办理,查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向公安机关移送并立案侦办20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较2022年上升33%;发布常州市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及六批次12件执法典型案例,1件典型案例入选中国环境,4件典型案例入选江苏省典型案例。下一步将完善办案流程,强化分级审核;加强大案要案、典型案例办理,查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行刑衔接,做到应移尽移;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扩大影响力和提高震慑力。

8.关于监测服务保障问题。提升监测服务保障能力,2023年外借人员返岗共8人,仅2023年12月市监控中心共编制执法报告87份,出具439个监测数据;完成辐射监测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及区域联动机制(试行)》并开始试运行。下一步将以基层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为契机,提高人员在岗率;加强执法监测履职,提高执法监测比例。

9.关于为民助企举措问题。一是加强信访调处。已组织各直属局对信访问题全面梳理,对重点信访加强督查。下一步将对百丈工业园区相关重点企业开展重点整治提升,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实施分类整治,源头治理。同时将举一反三,强化重点信访督查,落实好信访源头治理各项举措,努力压降重复信访。二是完善咨询服务体系。完善线下、网络、电话等全方位、多层面的咨询服务体系。通过给建设单位的一封公开信等方式积极宣传,根据企业需求开展惠企帮扶活动,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三是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目前已全面推行非现场、低介入执法,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做到有案必查、无事不扰,组织培训,提升服务企业的力度。四是促进作风转变。召开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全系统各条线各板块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提升群众满意度。

10.关于作风效能提升问题。一是加强对基层的指导。严格按照《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基层党建工作挂钩联系制度》要求,市局党组成员结合主题教育调研工作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对企业、基层单位等进行面对面指导帮助。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完成调研报告7篇。围绕年底考核等工作,列席挂钩单位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局机关各处室结合大气、水、执法等重难点工作,推进安排现场指导20人次。二是严格履职尽责。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加强政策文件宣贯力度;会同市财政部门开展联动督查检查,对2022年度各级专项资金项目开展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交办,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进一步规范内部采购管理,修订完善《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按“三重一大”管理要求,规范内部采购流程,杜绝超范围采购等问题发生。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检查。市局党组班子成员联合市局级机关纪委,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对系统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抽查和现场检查,通过微信工作群提醒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纪律。采取“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

1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问题。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1次局党组会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举行1次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参加市级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2023年底向上级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系统内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并将述职质量纳入党建纪检工作考核。召开2024年度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将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大会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印发《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下一步预计于7月份举办年度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二是强化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在主题教育、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整治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2023年度全系统务虚会、全系统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上,分别对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和提醒。采取“第一种形态”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市委巡察问题整改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下一步在2024年下半年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上剖析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在局党组会、全系统会议上及时通报提醒。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市监控中心部分内设机构调整获市委编办批复(常编办〔2023〕74号)并对全体干部职工公开。根据主题教育要求,对照“五个聚焦”,梳理形成市监控中心班子成员问题清单共20条并上报局机关党委,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决策、执行、结果信息公开,持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四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带头发挥好表率作用。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教育,凝聚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完善绩效奖励、评先评优等考核办法。五是开展情况摸排。对照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系统工作人员与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有关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对系统内所有干部职工进行摸排。下一步将根据摸排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杜绝相关情况发生。六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修订《中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廉政防控手册》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件,扎紧制度樊笼。在主题教育、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整治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2023年度全系统务虚会、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上,对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和提醒。下一步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对重点案件中反映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

12.关于领导班子建设问题。一是增强班子开拓创新意识。市局党组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党组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生态中轴建设,在高质量迈入“万亿之城”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进位。二是积极申报专项资金补助。充分梳理2024年拟实施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筛选上报2024年度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苏环便函〔2024〕456号)要求,联合市财政局推荐申报项目。三是积极向上协调开展新孟河调水工作,调水期间,加强沿线重点水体的水质跟踪监测工作。四是调整优化班子成员分工。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常环党〔2024〕号),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优化和调整,充分发挥每位成员特长和优势,工作推动更加有力,工作实效明显增强。五是分解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印发《2024年度全面推进美丽常州建设工作方案》(常生态委〔2024〕1号),明确市级部门工作职责,统筹各方资源,合力攻坚;对各辖市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考核,压紧压实板块责任。

13.关于党建引领问题。一是加强先进经验学习。结合市局机关党委季度会议,开展党务规范和先进经验学习。3月参加省厅第一次片区党建(纪检)工作交流会,积极向党建工作开展经验足、亮点多的部门单位学习。配齐配强化全系统党务纪检干部,制定《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建“三级七岗”责任清单指引(试行)》《常州市生态环境系统专职党务(纪检)工作者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党建组织架构。下半年根据省厅部署组织参加省厅片区党建(纪检)工作交流会。二是强化“常小环”品牌宣传。“常小环”作为常州生态环境IP形象“代言人”参与宣传活动,助推《常州生态环境全景手册》发布,并在常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上发起了“和常小环一起打卡常州‘生态名片’”系列线上活动。近年来陆续推出常小环微信表情包,带动更多市民成为绿色健康生活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三是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党建与业务融合合作讨论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凝聚市“两湖”创新区建设中涉及生态环保重点项目单位的工作合力,切实推动“两湖”创新区建设生态环保工作高质高效运行。四是开展系统“党员示范岗”创建。结合省厅、市局基层党支部分类达标要求和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引导党员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

14.关于干部职工引育管理问题。一是丰富人才引进渠道。通过招聘、从基层选任、联合市委组织部选调、调任等方式加大人才引育力度。今年,已安排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务员招录10人,均按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招聘程序有序进行。下一步计划从基层选任1-2人、调任1-2人也在计划安排中。二是加大环保专业技术培训。已组织相关业务条线对环保专业技术列入2024年培训计划,并组织有序实施。三是出台社会化用工管理制度。制定《关于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社会化用工管理实施办法》,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社会化人员的规范管理。四是积极向上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加大全系统先进典型选树,今年以来,1人被推荐全国最美基层环保人候选,1个家庭被推荐全国最美家庭候选;灵活执行干部能上能下政策。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局出台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等三项机制,增强干部职工归属感、认同感。

15.关于环保督察问题持续整改问题。一是推动中海油涂料公司高标准完成涉磷行业整治。目前该企业已完成整治。二是完善信访“回头看”等机制。对重复信访问题,要求各直属局开展“回头看”检查,压降信访总量压降重复信访。目前正在制定信访督办制度。三是加强环评机构考核结果运用。对失信记分较多、环评工程师变动频繁、环评文件编制数量明显超出能力范围的环评机构加大靶向监管力度,对部、省通报的环评机构,全年环评文件质量抽查不少于2次。要求年内检查过程中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环评编制负责人现场参加技术培训。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环评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常环环评〔2024〕3号),进一步规范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在市局网站设置专栏,将在常环评机构基本情况、抽查复核情况及评议质量结果等予以公开,方便建设单位择优选取。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市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系统内各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15个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和推动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85682780;电子邮箱:czsthjjgjw@163.com。


附件:1. 中共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 中共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3. 中共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4. 中共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5. 中共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6. 中共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7. 中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

中共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3日对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11月23日反馈了巡察情况,客观中肯、实事求是地指出了29个具体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迅速行动,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先后召开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问题、深刻剖析,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精心谋划,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剖析,明确了71条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严格做到“六个逐一”,即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有据可依、有账可查。

(三)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多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统筹结合,立行立改。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应改尽改,注重在“三个结合”上做文章,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相对复杂、涉及面广、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生态环境谋划问题。一是溧阳市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2月19日发文,出台《溧阳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建设目标、具体任务及保障措施。二是溧阳经开区规划环评已通过省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目前待省厅审核批准。

2.关于蓝天保卫战攻坚问题。一是全面提升空气质量,2023年PM2.5浓度为31微克/立方,同比下降6.1%,绝对值在常州市各辖市区第一,改善率位列省、市第一。优良率为79.2%,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优良率位列常州市各辖市区常州市第一。二是通过降负荷、控浓度等措施,严格控制弘博热电污染物减排管控。2023年底完成金峰水泥9条线SCR超低排放改造,富春江环保热电SCR脱硝改造,完成356家餐饮油烟整治项目“回头看”。三是2023年完成省控站点1公里范围内7家汽修单位整治,完成5个加油站三次回收工作。

3.关于案件处理质量,执法精细化问题。一是全面梳理被通报的案件存在问题,结合相关典型案例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总结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执法操作规程,确保执法人员在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等环节严格做到证据充分、确凿,执法行为规范、公正。三是完善案件会商会审参加人员、会议流程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集体讨论、自由裁量、案卷归档制度。

4.关于联动协调机制问题。强化部门联动,2023年以来共联合交通、应急、水利、卫健、资规等部门开展8批次跨部门联合检查,共对辖区内汽修、码头、污水处理厂、自然保护地等204个检查主体进行联合双随机检查。

5.关于安全隐患作业问题。一是全面开展设备和车辆等隐患排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主题教育结合,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例教训,强化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二是为执法所和监控分中心配备必要防护用品,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6.关于日常队伍管理问题。一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抓工作纪律,完善上下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强化通勤、值班等情况抽查。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及民主评议活动,强化考核评价激励导向作用,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审核、验收流程,对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开展跟踪监测情况。

7.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一是日常工作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抽查,督促严格落实执法工作要求。二是召开执法支部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夯实执法人员切实解决环境问题的理想信念。

8.关于信访办理质量问题。一是规范信访投诉调处工作,2023年度共受理并调处各类环境信访592件,越级到省级及以上环境信访70件,同比下降14.63%,办结率均为100%。二是召开环境信访工作专题会议,重点分析2023年度环境信访工作存在不足,进一步明确规范的信访调处流程。

9.关于档案管理制度问题。一是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制定出台《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二是全面梳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方面档案,并按规范分批进行归档,做到应归尽归。对2020年以来行政管理、行政处罚、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方面档案进行规范归档,做到应归尽归。

10.关于环保服务机构监管问题。一是配合省厅、常州市局每季度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复核抽查。完成对7家环评单位8个项目环评编制质量的抽查复核工作。二是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复核抽查中不合格的1家环评单位和1位环评工程师下达了扣分处理决定,对其他环评单位进行了情况通报,以此倒逼环评单位提高编制质量,更好地为企业项目服务。

11.关于为企服务解难问题。一是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局党组成员下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集体研学、潜心自学、交流研讨,完成调研报告6篇。二是完善正面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目前已有32家企业列入正面清单。利用用电监控、无人机、在线监控等高科技手段开展精准执法,2024年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72次;强化执法帮扶服务,倾听企业诉求,开展“体检式”检查,加强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落实“绿色护航  ‘环’企无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深入基层了解企业绿色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简化审批流程,推行“不见面评估、不见面审批”。主动谋划、超前服务,帮助小微企业项目迅速落地,全面提供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项目指导,全力做好环保参谋,不断提升环评审批满意度。2023年审批项目149个,2024年截至5月已审批项目63个。

12.关于财务管理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办法》,对食堂及相关慰问费用规范化管理,严格办公耗材的更换申请、验收等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评审(鉴定)、讲课等劳务费统一发放标准的通知》(常财行〔2020〕3号),规范专家评审费用支出。

1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问题。一是按要求对科室资产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制定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将1000元以上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入账。按照分类管理标准,将相关资产计入相应类别。三是完善相关资料收集,将对应的采购批准、合同、发票、收货单等相关资料录入云系统。

14.关于招标、采购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规定》(常溧环〔2021〕27号)等相关规定,对2023年已发包项目开展自查,对尚未发包项目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二是规范项目招投标资料归档工作,已完成招投标项目资料梳理并归档。

15.关于执行议事决策规则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遵守议事决策规则。二是始终坚持 “第一议题” 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积累理论功底。三是突出局党组会议的议事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列席人员。

16.关于组织生活严肃性问题。一是结合主题教育,抓实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配齐学习资料,对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党组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均按要求准备对照检视材料,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取得良好成效。

1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一是以“三定”方案为基础,按照“一专多能”要求,建立完善中层以下人员轮岗交流工作机制。2024年4月轮岗交流中层干部9名。二是严格执行《常州市生态环境系统鼓励激励实施办法》《常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把干部的管理使用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结合群众公认、重视基层的导向,优化考核工作。2024年上半年,提拔中层干部5名,晋岗聘用事业单位干部3名。

18.关于考核机制问题。一是在常州市局指导下,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开展人事考核工作。二是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对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整改、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的问题),仍需进一步深化整改措施。

1.关于理论学习研究问题。一是按照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要求,对党组中心组学习作出制度安排,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学习秘书的工作职责,保证中心组学习有效开展。健全领学促学制度,做到学习有专题、讨论有重点、发言有质量。严格监督考核,理论学习情况纳入班子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二是把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三是局党总支书记以“准确把握‘三个务必’的深刻内涵”为主题开展集体党课,为全体党员干部如何扛牢使命担当、走好新时代赶考路提供指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重大革命题材电影《觅渡》和爱国主义题材电影《单声》,学习常州三杰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成为常态化学习机制,确保理论学习学以致用,指导工作实践。

2.关于碧水保卫战问题。一是已出台《溧阳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溧政办发〔2023〕31号),统筹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高新区已对施太圩河沿线入河雨水管网进行排查,并完成河道清淤。2024年成立河流水质提升工作专班,制定《溧阳市河流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继续加大资金投入,重点围绕建成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业污水分质分类处理,农田退水、养殖尾水治理等工程项目推进落实。二是出台《溧阳市国省考断面水质“保Ⅲ争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溧政办发〔2023〕47号),推动全市水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2023年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100%,2023年完成15条劣Ⅴ类支流支浜消劣整治任务。2024年国省考断面水质“保Ⅲ争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正在编制中。三是溧阳市花园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0%;长荡湖湿地公园鸟类观测站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下一步将统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长效管理,着力解决雨污混流、生活污水收集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高新区推进施太圩河沿线入河雨水管网进行排查及雨水排口整治。推动潘家坝、山前桥重点断面水质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完成溧阳市花园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长荡湖湿地公园鸟类观测站项目建设。

3.关于危废治理问题。一是要求全市汽修行业严格落实危废管理要求,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已会同市交运局,排定2024年联合检查计划,目前已结合“双随机”检查逐步开展。二是有机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已开工建设。三是2023年11月,完成宜巷化工原厂址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方案的编制。目前正在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下一步准备开展工程管控。下一步将会同交通部门开展环境规范化管理培训和专项执法检查,推进有机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进度,督促社渚镇政府完成宜巷化工原厂址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工程。

4.关于非现场执法力度问题。一是全面梳理溧阳市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安装情况,督促应装企业尽快安装在线设备并联网。二是2023年以来,采用非现场监管等方式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起。下一步将持续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工作,切实提升非现场执法监管处罚案件比例。

5.关于环境自主监测水平问题。一是对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确定监测能力扩展项目,购置仪器和试剂、开展方法验证。二是宣贯学习质量管理要求,参加省中心组织的质量管理培训,规范质量工作流程。下一步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升自主监测比例。对监测人员开展质量管理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6.关于安全监管方面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问题。一是结合我市产业特点,邀请相关行业和部门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环境安全监管能力和环境应急能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案件警示等教育活动,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2024年1月会同应急部门对4个使用危化品作为原料的项目开展联合会审,对企业提出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压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态责任,强化隐蔽角落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二是原绸缪精细化工园剩余2家高风险地块已完成采样及调查报告编制,目前调查单位正在进行内部审核,下一步将督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加快完成专家评审。

7.关于专项资金管理问题。一是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加强申报服务指导,2023年成功申报中央资金项目2个、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5个、省太湖切块资金项目6个、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程补助资金项目1个、省“生态岛”试验区奖补资金(专项)项目1个。2024年已申报中央资金项目7个(3个已在审核中)、省级资金项目8个(5个已在审核中)。二是会同财政等部门对南渡环卫综合体、后周河水生态修复等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督促项目施工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三是已按规范部分企业燃煤工业炉窑专项整治等项目验收意见。下一步将通过开展资金项目申报会商会、培训会等方式,指导帮助相关单位申报资金项目,提高项目的申报成功率。

8.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筹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工作。二是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系统化、实效化和常态化。强化对党员干部生活圈、朋友圈的提醒和督查以及熟人社会、8小时之外的监管。组织开展社渚监狱实地廉洁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成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分析。各党支部筹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下一步将坚决落实“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1次专题调研,开展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分析,对各党支部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9.关于党建品牌创建力度问题。一是根据特殊时间节点、结合当前工作,与省环保集团、资规局、天目湖镇等共建单位筹备开展主题宣贯活动,提升“天目绿源”党建品牌影响力。二是强化党员突击队、攻坚组的规模,将党建品牌树立到2024年各项主要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下一步将围绕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时间节点,会同省环保集团、资规局、天目湖镇等共建单位开展主题宣贯活动,各项主要工作中,强化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0.关于巡视巡查整改问题。对接资规部门,督促其按照计划推进金峰水泥集团所属矿山边坡消险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实施进度。协调资规部门牵头加快开展金峰集团相关问题整改销号工作。下一步将推进金峰水泥集团所属矿山边坡消险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实施进度,加快开展金峰集团相关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11.关于省央督交办问题整改问题。盛东钢业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天目湖镇4个关闭矿山宕口生态修复施工治理已完成招标,目前正在施工,工程量完成80%;督促对通报的建材、使用窑炉企业开展综合整治。芝山矿已停产,已创建为国家级绿色矿山。下一步将推进天目湖镇4个关闭矿山宕口生态修复施工治理进度,确保在2024年底前完成。督促对通报的建材、使用窑炉企业开展综合整治。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将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要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深化整改措施。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既要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实施挂图作战,紧盯时序进度,严格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力求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长效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铁军队伍;把整改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持续开展治污攻坚,擦亮生态绿色招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87888209;邮政信箱:溧阳市南大街290号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电子邮箱:513691402@qq.com。

中共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6月12日

附件2

中共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0日至10月1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延伸了解了我局情况。11月2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金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局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党组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根源,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沟通、收集资料、起草报告和跟踪督办等工作。局党组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坚决做到全程紧盯、全程指导,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三)深入剖析,推进整改落实。对照巡察反馈的41项具体问题,逐条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加强日常监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改,确保每个问题都能有效解决。目前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剩余7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

(四)建立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完善制度相结合,强化整改抓长效,规范管理抓机制,推进标本兼治,先后建立健全完善规章制度6项,充分发挥制度刚性约束作用,以制度机制固化巡察整改成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41个问题共计3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理论学习问题。一是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组主题教育学习计划,2023年10月以来,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分别对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著作选读》、党纪党规等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围绕《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十五篇《把宣传思想做的更好》、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全国两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别进行了学习研讨。

2.关于学用结合问题。一是注重学用结合,以主题教育为牵引,盯住重点事、扛起分内责,动员全局党员干部环境质量提升行动。二是结合主题教育,围绕新一轮洮湖治理,深入基层调研,形成《关于提升洮滆片区水环境质量助力“两湖”创新区建设的思考和建议》调研报告。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问题。一是2023年12月14日,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2023年度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制定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心谈话的原则、对象和范围、方式、内容等。同时,紧扣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印发关于《关于建立生态环境网络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已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关于协调处置工地扬尘问题。一是联动相关部门开展扬尘管控专项检查5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各类工地20场次。二是区攻坚办、大气办就扬尘管控不到位等问题采用通报、约谈、曝光等手段,督促住建、税务部门通过立案查处、“红黑榜”、“扬尘税”等予以惩戒,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强与环卫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密雾炮、洒水作业频次,雾炮作业日均里程180公里,洒水、冲洗作业日均里程提升至980公里。

5.关于重点企业管控问题。一是2023年,推动加怡热电、索拉特、润恒能源、常宝普莱森、大力士等重点排放大户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完成35家生物质锅炉的综合整治提升。目前已排定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00个。二是润恒能源已完成对2台焚烧炉进行深度脱硝提标改造。

6.关于督促消劣整治工程项目问题。推进新浮溢洪河集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水北社区和汤庄社区集镇雨污管网改造、污水管网新建工程,目前已全部完工。

7.关于推动高风险地块调查问题。一是理清责任主体,严控污染用地的使用权变更。与资源规划部门联动,针对高风险遗留地块,在完成修复前,不得规划作为其他用途;强化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开发监管;强化规划管控,在国土空间规划及控规调整时,需要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高风险遗留地块及未完成场调、管控、修复的重点行业,不得调整规划用途。二是推进高风险遗留地块做好土壤调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金坛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未履行土壤调查的土地使用权人在2023年底完成土壤调查工作,截止2023年底,全区72个高风险遗留地块已全部完成土壤调查。

8.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问题。一是协调推进全区“无废城市”年度建设任务,2023年度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共9项,已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二是每年年终通过线上线下同步督促企业进行减库存,以降低环境风险隐患。2022年年底全区库存总量为2085.24吨,2023年年底全区库存总量为1888.99吨,有效降低了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督促常州浦港物资有限公司完成库存危废转运,常态化并加强危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危废产生、贮存和处置利用的管控。三是利用无人机、蓝天卫士、治安监控等技术手段,加强网格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倾倒固废的行为。尧塘街道已完成万新村固废倾现场的处置工作并通过验收。

9.关于安全生产监管问题。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编制印发《金坛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方案》、《关于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告知书》,协调各板块及时通知涉告知书内六类污染防治设施的所有工业企业;印发《关于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并通过线上微信群告知所有危废经营单位,要求做好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和值班值守工作;1月31日下午,对现场执法人员开展安全业务培训;每周调度工作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进展情况,百日攻坚大排查工作开展以来共出动检查62人次,检查企业31家,目前正有序开展隐患整改闭环工作。二是聘请第三方、安全专家,联合应急、板块对14家(医废处置企业不需对照该指导手册执行)危废经营单位对照《危险废物安全生产作业指导手册》开展联合安全检查,逐一过堂,共检查发现86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10.关于初信初访调查考核机制问题。一是2024年1月3日,常州市金坛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2023年度金坛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坛污防攻坚指办〔2024〕2号),其中已明确要求将信访投诉纳入对各板块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之中,并要求各板块成立调解小组,健全乡镇初信初访调处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信访调处流程,明确信访调处责任制,会同乡镇网格不定期巡查,向周边群众了解情况,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对反映的问题一一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有成效。

11.关于处理重复信访质效问题。一定期研判分析重复信访,邀请专业第三方技术团队对重点企业生产工艺、废气排放、污染防治设施等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并逐条落实整改。立鼎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西侧场地已复绿,物料及时入库堆放。

12.关于个别信访处理问题。一是认真调处每件信访问题,截止2024年5月11日,共受理信访92件,每件信访及时调处,未出现逾期办结问题。二是加大对常州市仁旺机械有限公司的执法监管力度,并就信访问题处理情况及时与投诉人反馈和沟通。

13.关于非现场执法水平问题。一是坚持即知即改,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9月20日,开展非现场执法理论学习,针对在线监控设施检查进行现场学习。2024年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工作,按照省市非现场执法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非现场执法力度和执法能力。二是开展非现场执法线索的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提高非现场发现线索问题的查处率,2023年立案调查非现场问题线索22起,处罚14起。

14.关于执法程序问题。一是对部分案件会审材料未及时规范分类存放的情况及时整改,现已整理归集。同时,对2022年案件进行梳理归档,目前已完成整理。二是按照规定开展会商、后督察工作、制定2024年度环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计划,第一季度业务培训工作已完成。

15.关于执法队伍能力问题。一是每两周开展案件碰头会议,对疑难案件以及办理流程问题与执法局业务科室开展商讨,并按计划定期开展2024年业务培训工作。二是严格实战练兵,积极参加市级交叉互查,派员参加省部级交叉检查,2023年累计出动交叉互查35人次。

16.关于法制审核规范化问题。一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引入第三方对案卷质量进行把关,同时定期对结案案卷进行抽查,保证案卷质量。二是每两周开展案件碰头会议,对疑难案件以及办理流程问题与执法局业务科室开展商讨,并按计划定期开展2024年业务培训工作

17.关于执法所标准化建设问题。一是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统一形象标识建设指南》要求,执法所已逐步完成内部整改,规范设置在岗人员去向牌、人员信息公示牌,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增配无人机和手持式气体检测仪等执法装备。二是均衡配置各执法所人员,要求各执法所将人员留守作为常态化管理要求,在确需全部出勤现场时,在所门口悬挂便民联系牌,将为民服务落实到每个执法所。三是重新优化长荡湖所到企业的路线,建立属地政府联动工作群,在遇到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联系属地政府环保人员先行到场处理。

18.关于内部会审机制问题。一是建立环评审批前的沟通协调机制,针对涉及废气、废水排放的企业,在环评受理前,由窗口在江苏省排污指标储备和交易管理系统将项目排放信息推送给要素科室发起会签,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待审核通过后再受理相关环评文本,确保各科室第一时间掌握相关信息。二是建立排污许可证核发的沟通协调机制,对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内部要素部门。

19.关于服务小微企业问题。积极发挥“金小环工作室”作用,针对各类企业提出的诉求,建立服务卡,服务卡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接触企业事由、服务内容/企业诉求、处理情况,本着“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的原则,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20.关于对第三方监管机制问题。一是制定第三方机构监管要求,对第三方机构加强日常监管,实施量化考核,细化对在线监控日常巡查管理要求,并对各站点开展定期巡查。每月对站点开展现场检查,包括人员持证、仪器状态、巡检情况、养护维修情况、质控措施等;每月对水站部分指标开展盲样考核,考核指标包括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等;按照一定频次抽查站房内外的监控视频,检查是否存在非法进入站房和人为干扰自动仪器及站房周围环境的行为;针对数据质量存疑的自动站,随时开展计划外的质控检查。1月份已对部分站点开展质控检查及盲样考核。二是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在线监控第三方运维单位开展第四方质量检查。按照运行技术规范要求,对站点开展质量检查,包括现场巡查、不定时开展远程数据巡查、抽查视频监控等。目前已要求运维单位开展内部质控,委托有资质能力的单位开展质控检查,并将此要求作为对运维的单位的考核要求。

21.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一是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测算标准使用专项资金管理,测算依据按照省、市、区对工作的要求提供文件支撑,由各相关科室提供一手资料和测算标准。二是根据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拨付,在部门预算内的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三是规范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审批行为,更新完善《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反馈报告中及自查清单中所涉及的大额资金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进行情况说明党组进行补充审定。

22.关于财务监管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报销程序和记账规范化。二是对项目科室负责人及时进行财务知识和相关业务的帮扶,做到账务监管到位。

23.关于差旅费报销和部分津补贴发放问题。一是完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差旅费管理。二是按照实际情况,2024年1月份已重新测算社会化人员津贴补贴金额,严格执行人社局核定绩效发放标准。三是规范评审费支付流程,按照相关评审项目要求,由业务经办科室提供聘请专家的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复印件,按评审标准,完成报销流程,通过银行转账发放。

24.关于履职管理问题。一是将环保设施安全评估纳入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前提条件,推进企业六类环保设施安全评估工作。向企业下发《关于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告知书》,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二是制定《金坛生态环境局机关各科室、金坛执法分局、金坛监控分中心职责规定》以及任务流程规范,明确职责、提高效能,推进生态环境工作更加有序、规范。

25.关于信访服务意识问题。一是及时组织学习《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噪声污染防治中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二是联合属地薛埠镇政府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增加日常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达标排放,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确保周边区域环境质量安全。

26.关于担当精神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对于上下班规定进行再强调、再明确。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结合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教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将警示教育纳入2024年党员干部春训班学习课程中,组织大家观看警示教育片《慎微》。三是结合主题教育,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目前均完成了整改。

27.关于领导班子亲力亲为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常坛环执法〔2023〕22号),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联合办案制、领导包案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对领导包案、基层走访等提出工作要求。二是2024年开展领导班子下基层走访调研,针对一年不同时间各板块存在的问题,进行走访调研。三是2024年1月3日,区攻坚办印发《2023年度金坛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坛污防攻坚指办〔2024〕2号),其中已明确提出将年度攻坚任务纳入对各板块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

28.关于“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问题。一是2023年12月18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等进行再学习、再明确。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要求,在集体讨论时“一把手”做到最后发言。

29.关于民主生活会严肃性问题。一是认真开好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二是生活会开完后,认真梳理归纳,抓好整改落实。

30.关于对廉政建设机制重视性问题。一是已修订完善2024年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二是已启用江苏省污染物指标储备交易系统,企业申请总量须水科或者气科审核通过后方可出库。

31.关于干部人事调整规范性问题。一是制定选拔任用干部考察实施办法。二是12月1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区委组织部《关于规范镇(区、街道)、市级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坛组发〔2015〕20号)等,确保干部人事调整程序规范。

32.关于社会化人员管理机制问题。制定了《社会化用工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33.关于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问题。一是结合主题教育,邀请区委党校老师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辅导,班子成员给所在支部上了专题党课。二是开展党员干部冬训班。2月20日-22日,组织全局人员参加了2023-2024年度冬训工作。2023年12月和2024年2月都进行了双月学习活动。

34.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曝光的典型案例问题整改问题。一是推进河道污染问题整改,持续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活水、水系沟通、长效管护等措施,杜绝污水下河、晴天排水问题,确保河道水质稳定达标。二是“强化农业污染防治,全面完成2022年洮滆片区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池塘改造任务”整改措施已整改到位,2023年金坛区百亩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并经市、省级验收。“对金坛立华育种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全面整改,全面排查雨污水管,修复破损管网。”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坚持将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与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统筹推进,持续推进金沙老城雨污分流改造。2023年实施北环西路(沿河西路—金沙大道)、沿河西路(南环一路—丹金溧漕河)等9条市政管网建设,累计新改建雨污水管网21.8公里。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问题。一是盯大户,完成6个重点减排工程;抓重点,根据污染源清单开展餐饮油烟、工地扬尘、散煤使用、汽修行业、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红黑榜”、“扬尘税”、“餐饮绿岛”等举措助力微环境整治。金坛城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每季度完成餐饮店油烟清洗500余家;完成25家汽修行业、16家加油站检查。二是已排定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00个,其中: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项目42个、VOCs综合整治提升项目47个,重点行业深度减排项目6个、餐饮油烟整治项目5个、堆场整治项目1个。目前已推动完成76个。三是已委托第三方技术团队完成对重点区域内10家新能源、橡塑行业代表性企业的入户核查,并形成结题报告。

2.关于重点河湖整治问题。一是总磷控制方案已编制完成,水环境综合治理按年度目标推进。长荡湖生态前置库和污泥捕获槽清淤、长荡湖生态拦截工程已完工。集镇中河已完成整治。2023年长荡湖总磷浓度为0.082mg/L,同比下降21.2%。长荡湖涑渎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湖库)标准。2024年1-4月长荡湖心水质稳定达到Ⅳ类。二是完成集镇中河整治。三是推进尧塘河沿线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尧塘河沿线涉水企业雨污分流整治正在推进中。2023年尧塘河西华桥断面达到Ⅱ类水质目标。

3.关于支流支浜劣V类问题。一是加密支流支浜水质监测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薛埠新浮溢洪河、水北街河等6条支流支浜已完成消劣整治。已开展丹金溧漕河溯源排查,正在开展达标提升整治。二是截止2023年底,金坛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已达75%,现正在推进2024年度农污治理工作,目前已印发年度任务,正按时序进度推进,同时将对18套存量设施进行改造,确保正常运行。

4.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问题。一是今年,机关支部总结了《用好“三主三化”工作法,实现“党建红”与“生态绿”同频共振》工作经验,创成全市第五批“特色支部”。二是开拓党组织生活的新形势、新载体,谋划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9月组织观看《觅渡》,10月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11月队在金城镇丹阳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举行生态文明专题讲座,12月开展扫雪除冰志愿服务,1月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建活动。

5.关于支部台账记录问题。一是规范记录党支部一本通,确保会议记录全面完整,内容详实。二是2023年12月,局党总支对各党支部的一本通进行检查,查漏补缺。下一步将不定期对一本通开展检查。

6.关于“三会一课”开展问题。一是机关党支部党支部于12月、金坛执法分局党支部、金坛监控分中心党支部于1月分别召开支委会,对党支部基本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学习。二是规范化开展党建工作,确保做到“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召开1次”。下一步将根据要求定期召开会议。

7.关于“部分问题整改进展”问题。一是2023年以来共对常州浦港物资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21场次,加强对该公司重复信访问题的督促整改。二是2023年以来立案查处浦港物资违法问题4起,下发责令改正违法问题决定书6起,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持之以恒促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确保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并长期坚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决防止出现反复、防止问题反弹。

(二)坚持不懈抓督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既集中解决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又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要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定不移保长效。紧扣巡察整改与生态环境事业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转变,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标本兼治,推进市委巡察成果长效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322672;邮政信息:市民中心清风路1号生态环境局;电子邮箱:105173821@qq.com。

中共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6月12日

附件3

中共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0日至10月1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延伸了解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党组。11月2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原则,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完善规章制度为支撑,以逐项抓好问题整改为关键,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17个方面共计41个问题,制定了108项整改措施为关键举措,高标准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坚决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到位,切实抓好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27个,按计划持续推进整改问题14个。具体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

(二)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上下联动推进。局党组和全局各级党组织共同发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全体党员干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合力促整改,形成同向用力、一体推进的整体效应和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联动推进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四)限期整改到位。根据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整改时限逐项完成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看得到效果、扛得住推敲、禁得起检验。

(五)严格督促检查。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重点在面上突出问题整改和具体人、具体事处置上集中发力,统筹力量集中攻坚,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保障形成常态长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自主学习意识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依托“三会一课”广泛开展理论学习和实践服务,截至目前,共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研讨6次,党组会学习12次,党支部学习12次,每位党员均在集中学习会议上至少发言一次。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全年专题分析意识形态工作2次,加强舆情监管,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重要舆情信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核标准中。二是严格把关五述报告材料,领导班子五述报告中均有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强化值班值守管理,对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确保24小时人员在岗,未发生因举报渠道不畅而导致的网络舆情。四是梳理一批重点信访,密切关注信访群体,预判潜在的舆情风险。

3.关于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问题。至2023年底,已完成321个太湖流域入河(湖)问题排口的整治工作,并已在江苏省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系统中填报相应的信息。对前期发现的阀门未改装完成、标志牌未设立等问题,均已按照江苏省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指南要求,应设尽设、应树尽树。下一步,待上级验收标准下达后,将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4.关于部分高风险土壤调查问题。一是剩余14家地块已全部完成土壤调查,已完成调查的地块中超标地块已按照要求落实制度性管控措施。二是原江苏庙桥绿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已完成土壤调查监测,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目前已落实制度性管控措施。三是与工信、资规等相关部门和板块做好对接,对重点行业关闭地块,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

5.关于危废监管问题。一是2023年9月13日我局对全区危险废物贮存量前50的企业进行通报,并在11月23日对库存突出企业进行了约谈,督促推进库存消减,截止到2023年12月底,危废库存总量2780.62吨,为历年来最低,超额完成考核目标。二是联系乡镇和环保所对超期贮存企业情况进行摸排,督促消减,截止2024年1月31日全区超期贮存量269.49吨。三是已运用科技化手段提高填报率,截止到2024年1月,全生命周期系统填报率为97.18%,达到规定要求。

6.关于工地扬尘问题。一是常态化协调区生态办,组织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等部门和板块,督促各施工工地强化扬尘管控措施。二是大气专班常态化开展现场巡查工作,每周对问题进行汇总。

7.关于‘网格化’监管作用问题。一是朱家渡桥废品收购站已取缔,雪堰镇做好日常巡查。二是各板块网格定期对前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是落实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8.关于横向联动合力问题。一是加强与武进区生态办的沟通,厘清两部门职能职责边界,形成合力解决环境问题。二是已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两方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太湖资金专项审批流程。三是开展专项学习,加强审核,严格落实省市要求。四是由区领导担任全区主要骨干河道河长,召集水利、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定期开展水质巡查;定期对河长履职情况开展考核。五是形成太湖综合治理调度工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对牵头的涉磷企业整治、洮滆片区生态保护修复及现代化治理能力提升涉及的任务及工程进行调度,高质量完成了2023年度各项任务及工程。

9.关于对乡镇(街道)指导沟通问题。一是加大对乡镇、街道的环保法律法规的宣贯,积极加强企业环境问题检查、信访处置等相关工作的指导,提升基层环保干部业务水平。二是截至2024年2月,已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2场,发放宣传资料至基层。三是对各板块环保工作人员发放执法证,强化对板块环保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在现场执法检查和调处信访等工作中,邀请板块环保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以战代训,不断提高板块环保工作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

10.关于裁量基准执行问题。一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教育,严格案卷审查,规范自由裁量。二是严格落实省厅案卷质量系统填报,所有执法系统中勾选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均同步录入系统,依托智能化平台严谨适用裁量表,案件流转过程中严格落实案件审查和法制审核“双核审”制度,确保实体正义、程序合法。

11.关于行政检查质效问题。一是利用节前时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提升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非现场检查的能力。二是重点排污单位联网185家、排污许可领证单位联网485家、用电监控联网248家、视频监控联网37家到省平台,为非现场监管工作开展打下扎实基础。

12.关于辐射专项执法水平问题。一是自市委巡察后2023年开展辐射检查38次,双随机占比100%。2023年共开展54次执法检查,双随机占比57.4%。2023年获得全市核管条线考核第一。2024年已开展执法检查5次,双随机占比100%。后期,将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方案,切实将其作为现场执法的主要手段。二是2023年11月23日,固废与辐射科、高新区所在涉源单位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指导一线执法人员熟悉放射源监测设备、源库设置规定、检查要点。后期我局将加强管理,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按照执法流程使用执法平台,并通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程进行录像。

13.关于环保服务机构监管问题。一是2023年12月26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及市场监管局对全区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经营,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2024年1月10日组织环评第三方开展环评专家座谈会,对环评报告编制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二是已召开第三方机构专题会议,对区政务中心通报的相关问题,督促并要求有关第三方单位及时做好整改。已按规定对江苏炟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及环评工程师以失信记分。三是已开展两批第三方机构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升第三方服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14.关于重点信访化解能力问题。一是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023年11月-12月,对纺织工业园相关企业开展废气监测6次,均符合相关标准。二是梳理了9件突出矛盾问题,制定了局领导包案工作方案,推动重复信访和积案化解。三是2023年1月-2024年2月,受理168件信访,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各属地板块办理信访58件,进一步压实了板块网格化监管责任。

15.关于环保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已完成制定并实施管理办法;对相关环保专项资金已进行专项审核。

16.关于财经制度执行问题。已严格按照内控管理办法执行,规范采购程序;已规范加班值班相关工作费用的使用。

1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已完成资产盘点计划方案,开展全面盘点;已按照资产登记要求执行。

18.关于长效常态治理问题。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关于太湖治理工作调研报告一篇。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摒弃官僚主义,推动解决基层环境治理问题。

19.关于效能建设问题。一是2024年1月18日,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冬季整训活动,进一步对标找差,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效能。二是强化应急值守管理,对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应急值守24小时在岗,对外业务部门工作时间专人在岗。三是召开作风建设推进会暨年度目标任务攻坚冲刺大会,开展迟到早退抽查工作并进行通报,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要求。

20.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一是任务分解到各部门板块后,及时跟进,加强对重点工作的考核力度,注重对工作实绩的考核。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端正工作作风,以严的作风、细的举措、实的干劲、恒的态度推动创建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三是根据不同层级支部,制定针对性强的责任清单,并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21.关于管党治党问题。一是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在关键节点加强党风廉政监督提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纠正,加强日常教育,严把年底考核关,确保考核公正。二是编印并发放《廉政手册》150册,内容涵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提醒广大领导干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利用专题警示教育会、网络媒体和线下学习等多渠道抓好常态化警示教育,对身边被查处的违纪人员按要求进行通报,增强警示作用。

22.关于推动党建工作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召开,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工作并进行抽查,严格要求记录内容规范使用书面化语言,严禁敷衍塞责。进一步对支委会成员及其分工情况进行明确。二是按要求认真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肃组织生活。

23.关于干部关心关爱力度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生态环境系统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认真开展干部季度和年度考核。2023年度,择优推荐21名干部职工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2人获得2023武进区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个人,18名党员同志获得全局“优秀共产党员”评价。二是对优秀干部加大重视力度,实行重点培养制度。2023年度共向上级部门推荐选派挂职锻炼3人次。2023年度考核对21名表现优秀干部职工推荐“优秀”等次,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宣传推介先进典型,树立良好干部形象。

24.关于选人用人程序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明确中层干部任用选拔过程将征求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意见。

25.关于干部梯队建设问题。对85后、90后的中层干部、90后一般干部进行了梳理,并形成了干部名册(其中85后科级1名,85后中层正职6名,90后中层副职4名),将积极向上级党组推荐提拔优秀领导干部,牢牢推进职级晋升激励,合理调配中层干部任职任用,不断提高中层以上骨干中85后、90后人员的比例。对2022年以来进入本单位的5名新同志,在科室(所)内均择优选配一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为帮带导师,结对进行“传帮带”,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26.关于个别事项整改进展问题。一是已完成东方特钢整改任务。二是前黄镇已于2023年12月向武进区生态办提交了双惠公司2022年央督问题销号材料。

27.关于整改事项存在反弹回潮问题。一是各级各类交办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并做好跟踪督办,相关问题办理时限到期前,对办理人员做好提醒警示。二是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冬季整训活动,进一步对标找差,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三是裕兰色织于2023年9月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施工,于2023年12月底全部完工。四是武进局会同礼嘉镇多次与常州市志华牧业有限公司沟通对接,协商研究解决办法,该单位已进行了整治提升。我局对该单位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学习成效问题。一是中心组学习加强讨论交流、对正反面案例的分析,积极联系运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业务工作,解决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二是常态化开展走航溯源工作,技术团队及时分析每一次数据波动原因。三是已对全区入湖河道及上游关联骨干河流开展溯源并编制了相应的达标提升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溯源发现问题及对应的整治工程,相应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目前每月月中定期调度问题整改情况,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剩余问题均已督促属地板块加快整改进度。

2.关于重要断面水质问题。一是太湖(竺山湖)、滆湖生态清淤工程均在实施过程中,其中2023年度竺山湖清淤完成150万方、滆湖清淤完成305万方;滆湖已完成6座蓝藻自动监测站点建设。2024年度竺山湖清淤4月中下旬已出泥;滆湖清淤新标段4月中下旬已出泥。目前已开始每日发布蓝藻预警信息。二是已对全区入湖河道及上游关联骨干河流开展溯源并编制了相应的达标提升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溯源发现问题及对应的整治工程,相应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目前每月月中定期调度问题整改情况,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剩余问题均已督促属地板块加快整改进度。三是大元浜、秀龙浜已完成整治消劣。四是雅浦港生态缓冲区建设工程已完成,工程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人工湿地、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等4大类。雅浦港2023年水质类别为Ⅱ类,达到了年度考核要求。

3.关于支流支浜问题。一是生产河按照“一河一策”对沿线跑冒滴漏现象进行了全面排查,完成了河道清淤及截污泵站建设,落实了河长负责制及日常巡查管护制度。二是已完成支浜消劣整治。三是已对全区入湖河道及上游关联骨干河流开展溯源并编制了相应的达标提升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溯源发现问题及对应的整治工程,相应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目前每月月中定期调度问题整改情况,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成,剩余问题均已督促属地板块加快整改进度。对全区支浜定期开展监测,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支浜进行通报并督促板块开展综合整治。

4.关于推动化工遗留地块治理进展问题。一是剩余21家地块中15家已完成土壤调查,剩余的6家地块土壤调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二是亚邦东地块已完成土壤初步调查工作,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已落实制度性管控措施;正与牛塘镇政府对接按要求开展亚邦河西地块地下管线清除工作。三是江苏武进绿锦建设有限公司已委托常州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对金隆化工北地块开展工程性管控措施,目前基础工作已完成,已完成专家对管控结果评审工作。

5.关于天气优良率问题。现已排定2024年武进区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目前武进区已完成35家企业的转型升级,保留企业完成生态环境整治提升自查自纠工作;持续强化对高值区域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检查力度。

6.关于行业大气治理问题。一是目前武进区已完成35家企业的转型升级,保留企业完成生态环境整治提升自查自纠工作。二是2022年年底,武进生态环境局已完成对B级铸造企业整治提升工作,并取得专家验收意见。2023年以来主要针对已完成“一企一策”整治提升过的铸造企业开展“回头看”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238家“一企一策”整治提升“回头看”工作。将铸造企业全部纳入环保法检查计划,通过年度执法计划、双随机检查等形式进行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137家铸造企业执法、双随机检查。

7.关于死灰复燃问题。一是前黄镇已完成对地块内企业摸排工作,并将相关小作坊纳入“危污乱散低”整治。二是指导督促各板块持续开展摸排,动态更新“危污乱散低”企业清单,推进整治工作。截至4月底,全区共摸排各类“危污乱散低”企业406家,完成整治112家(其中关停退出61家、搬迁1家、提升50家)。三是对武进区洛阳簇簇机械加工厂、武进区洛阳三竖页五金加工厂等污类企业进行“回头看”,均已关停。

8.关于行业整治持续发力问题。一是武进表面处理产业园区项目公司组建和项目相关前期手续正在加快办理中。二是由于区政府印发《2023-2025年武进区引导涂料生产企业(项目)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办发〔2023〕72号),鼓励发展潜力不大的传统企业转型;已经梳理摸排推进企业提升治理或转型。三是按市局统一布置开始实施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准备工作。印发了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关于激励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若干举措》。四是已完成24家重点企业VOCs清洁原料替代并建立管理台账,培育源头示范性企业10家。

9.关于内部科室及下属机构职责边界问题。一是明确各科室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减少推诿扯皮行为。二是通过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局务会、党员教育活动、工会活动等增强科室间的交流沟通与协作。三是2023年12月25日,召开作风建设推进会暨年度目标任务攻坚冲刺大会,加强全体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增强担当精神。四是将全局持执法证人员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体系,实现全员执法。

10.关于‘智慧化’执法案例少问题。一是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1版)》配备执法装备,目前已采购买了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并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每个基层所均已配备2台PID、1台无人机,执法人员已熟练掌握使用。二是重点排污单位联网188家、排污许可领证单位联网515家、视频监控联网41家到省平台,为非现场监管工作开展打下扎实基础。三是2024年2月23日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技术培训,以烟气运行原理、技术规范为重点,并结合现场实操、设备厂商调研等方式开展,执法局所有执法人员及监控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均参加,进一步加强了非现场监管工作,提高了执法人员利用非现场手段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

11.关于法规政策宣传问题。一是邀请专家开展安全生产等业务培训2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二是发放宣传册,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宣传,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守法意识。三是强化执法监管,2024年至今,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1件,处罚金额388.8923万元,其中配套办法10件(移送拘留4件、移送公安6件)。

12.关于‘以查代管’问题。一是2024年1月至今现场检查512家企业,其中非现场检查企业62家,2023年同期检查1046家企业,检查频次同比下降51.05%。二是2024年1月至今共发现问题119个,均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2024年至今,问题整改率100%。

13.关于环境信访办理质量问题。一是对信访办理程序进行了梳理,严格执行信访受理、交办、办理等各个环节时限要求,将信访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中。加强信访问题跟踪检查,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环境问题整改到位,避免出现信访超期办理或因办理进度缓慢导致越级上访。二是提升信访办理效率,2023年11月以来受理297件信访,全部按时办结,全年越级信访同比下降24.1%。

14.关于重大制度建设问题。一是已完成财务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和采购管理办法的修订。二是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1版)》配备执法装备,目前已采购买了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并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每个基层所均已配备2台PID、1台无人机,执法人员已熟练掌握使用。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武进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思想认识,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务求整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紧盯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主责主业,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原则,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完善规章制度为支撑,以逐项抓好问题整改为关键,高标准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一是以高度责任感推动巡察整改。市委巡察工作是对武进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武进局将坚定不移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待,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每一项整改措施落细落实,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狠抓问题整改,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

二是以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在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开展整改的基础上,将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整改情况,逐项认真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落实,一起牵头抓重点问题、重要事项,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以高质效检验巡察整改成果。武进局将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动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和市局党组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武进局班子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保障巡察整改工作禁得起检验、扛得住推敲、看得到实效,以改促治,以治提效,以整改实效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紧紧围绕“两湖创新区 最美湖湾城”建设目标,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武进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86310750;邮政信箱:常州市武进区环府路28号;电子邮箱:953939492@qq.com。

中共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6月12日

附件4

中共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0日至10月1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延伸了解了高新区(新北)分局情况。11月2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坚持提高站位,压紧压实责任。自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新北生态环境局党组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局党组书记全面统筹协调、党组成员负责督促整改、牵头部门具体落实的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级级落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明确整改措施和方向。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动态管理。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0个问题,局党组建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由牵头部门对认领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形成了77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协同部门同向发力,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对整改问题实施分层分类、动态管理,对照清单抓落实,对单销号,确保工作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坚持全程督导,加强跟踪问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聚焦聚力治污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纳入党组会重要议题,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协调难点问题。对能够立行立改的16个问题,局党组督促牵头部门抓紧集中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理论学习浮于表面问题。结合各部门业务工作的特色亮点,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员学习计划。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总支和支部书记上好专题党课,开展主题教育大讨论。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做好一本通的相关记录。

2.关于环保风险底数问题。一是对环境质量、固废减量、突出信访问题等环保风险焦点重点进行点评分析,强化全体干部环保风险意识。二是制定并实施全局年度培训计划,增强业务技能,精准把握企业环境风险底数。

3.关于水环境质量提升问题。一是做好澡港河常林桥断面水质管控。已对沿线开展溯源排查,沿线支浜三井河、北童子河已完成消劣整治任务,常林桥断面省考数据已达Ⅱ类考核任务目标。开展新孟河、浦河沿线支流支浜消劣。23年已完成21条一级支浜消劣整治任务。保障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持续开展水质预警监测,23年已完成省定优Ⅱ比例87.5%的目标。二是结合全市新一轮太湖治理及劣Ⅴ类支流支浜消劣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已制定并印发《新北区新一轮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会同区级住建、农业等部门,推动各镇、街道加快推进全区劣Ⅴ类河道消劣整治工作,其中2023年度已完成21条一级支浜消劣整治任务。开展问题排口专项整治。

4.关于行政执法检查与第三方关系问题。一是将专家辅助执法纳入政府采购,明确三方辅助执法的范畴和事项、三方辅助执法人员的条件。明确三方辅助执法人员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必须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开展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执法人员和专家共同进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在充分发挥专家特长的同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办事。二是针对自动监控现场执法检查执法痛点难点,抓好三方辅助执法机会,执法人员边执法边学习,切实提升执法技巧,同时汇总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讨论学习。制定2024年学习培训计划,开展系列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技能。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增强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交流,了解大家在思想认识、工作、纪律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化解矛盾。出台《2024年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北分局争先创优考核办法》,把考核工作抓细、抓实、抓在日常,推动全局上下形成见贤思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5.关于案件处理质量问题。一是各执法所已配备一名法制。集体讨论按要求规范。对照部下发的案卷评查细则,一案一评查,强化案卷质量把控。二是对执法人员证据收集难点组织开展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能力和证据链意识,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定期点评通报案件执行情况,结合典型案例,分析经验。三是案件结案前根据处罚决定内容,对罚款缴纳情况和整改情况实行核实,并制作现场勘察笔录。对超期未缴纳罚款,按法律规定进行催告,并按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关于企业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一是永泰丰地块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正在实施工程性管控措施。二是富德能源已制定全厂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并对全厂废气泄漏点位进行全面检测;全面更换储罐高效呼吸阀,目前已完成全部10个储罐更换。

7.关于协调联动问题。定期组织开展局务会、思路研讨会等交流讨论会议,强化部门联动会商机制;围绕全域重点排污单位环保风险情况,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结合重点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年轻干部工作能力。

8.关于信访核查问题。一是已组织执法人员对薛家、三井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二是已完成全区重点涉气工业企业的RTO、RCO废气处理装置开展专项检查。聘请专家对信访区域展开全面排查。三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全面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9.关于综合监管平台管理问题。一是已对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通过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编制预防人为干扰警示提醒单告知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禁止行为与站点保护具体要求予以提醒,将持续落实防范人为干扰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地方管理责任。三是编制预防人为干扰警示提醒单告知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禁止行为与站点保护具体要求予以提醒,将持续落实防范人为干扰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地方管理责任。

10.关于深入基层问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民生项目10项、惠民实事1项。汇总走访服务企业信息反馈表,持续落实企业服务措施。

11.关于财务管理问题。一是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出台常州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规范,推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二是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合理、精准、科学的编制预算。三是加强支付管理,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第二服务年)按合同要求完成考核评审并附相关材料。四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合同订立前,申领统一编号,登记《合同台账》。订立的合同由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签订,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合同总额超过10万元的,会同同级法规部门进行合同的磋商和起草。

12.关于招投标规范问题。一是出台《常州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告》《常州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规范》,日常监测实验室已取消入围模式,采用一事一招模式,2022年、2023年每个标段均确定了具体的监测项目。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在定点租赁供应商库中确定定点租赁企业。常州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2020-2022年度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租赁社会车辆服务商,其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可提供车辆。

1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问题。一是根据政策变化做好项目储备和资金管理,优先选择成熟项目入库,积极参加资金项目申报培训工作,提高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二是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已于2022年8月全部下达,排污口整治工作按照省市要求于2023年12月全部完成。三是督促项目进度,按要求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四是积极落实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中关于监督检查及绩效考核有关要求,定期调度上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执行及项目进展情况,完成2022年省太湖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配合做好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联动检查。五是严把资金申报审核关,已会同财政部门收回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项目专项资金29.2万元。

14.关于服务企业覆盖面问题。一是将25家小微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强化以普法促执法,发挥以案释法的作用,对违法当事人送达处罚决定书时,当面再做一次普法宣讲,帮助企业提升守法意识和污染防治水平。持续开展送法入企、守法帮扶等活动,孟河产业集群整治提升类企业全覆盖检查,通过查看环评手续和环境管理台账、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与企业座谈等方式帮助企业发现问题、督导企业落实整改,切实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能力。

15.关于党建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开展主题教育大讨论,分管领导和各部门围绕岗位职责和业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岗位调整和职责分工,修订2024年党风廉政防控手册。召开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会议,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开展谈心谈话,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提醒教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相关情况。

16.关于执行议事决策规定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修订印发《常州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及《中共常州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的通知。二是严格按照程序议事决策,完整记录党组会议讨论情况,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17.关于组织生活形式化、表面化问。一是召开市委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新进人员的个人和家庭情况,交流生活和工作问题。增强干部职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三是建立和健全各项党建台账记录,完善党支部一本通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期档案。四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建纪检干部培训,提升党务队伍的能力水平。

18.关于党建品牌创建力度问题。一是结合各部门业务工作,打造“高新生态先锋”党建品牌,运用“五高五新”工作法,制定机关支部品牌工作计划。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双拥慰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相关业务培训。打造“党旗下的环保卫士”工作品牌,按照1+4+3工作法,制定执法局党建品牌计划。开展案卷办理点评及行政复议法解读。二是将党建品牌融入“新宝”形象IP,开发文化衍生品,传递生态文明的好声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利用党建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执法局党支部把党建品牌和产业链党建工作相结合,完善“共享治污”工作体系,依托“同心聚能”护航联盟,建立政企共商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谋划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规定;制定上报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设置上向高层次、专业性人才倾斜;严格根据市局要求开展选拔任用,在人员推荐上向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一线执法办案岗位的干部倾斜,为新北生态文明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组织人才保障。二是开展“青蓝结对”年轻干部培养工程,为新入职员工配备一对一结对导师,积极做好“传帮带”;召开“青蓝结对”年轻干部培养工程总结座谈会,检验培养成效;安排新入职年轻干部深入一线基层岗位开展一线执法,强化锻炼,为新北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贡献年轻力量。

20.关于干部能力素质提高问题。一是组织各部门结合重点工作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提升年轻干部工作能力。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年轻干部赴长江大保护展示馆、生态环境宣教基地等地开展现场参观教学,进一步拓视野、强素质、提能力。二是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申报,推荐优秀员工参与执法大练兵和执法、应急等专业比武竞赛,提升专业技术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一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加强对法律条款、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定期组织法制审核人员参与一线巡查,提升工作质效。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学习成果转化问题。一是国控站点安装雷达1套,10组AI高清探头,实时跟踪预警,及时将污染源位置推送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溯源排查。二是深入推进“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电镀方面:电镀园区项目环评已批复,项目已正式开工。三是已完成化工园区地下水长期监测体系建设和总体管控方案。四是全面梳理新污染物重点管控物质企业清单。

2.关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一是已出台《新北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2-2025年》,全面提升我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二是列入年度计划的1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全部完工。三是(1)实施南阳河、黄山河、老孟河综合治理工程。由新美水务持续加强孟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包含设施的日常巡查、故障排查处理、水质自检,落实长效管护。(2)孟河镇持续推进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提升工程。下一步将加快推进1.5km污水管网施工建设。四是按照污水提质增效333工作要求,已开展排查,并实施了富都花苑小区和汇丰一村的污水提质增效工程。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实施老小区污水提质增效333工程。

3.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一是已完成2023年常州市新北区小黄山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2023年新龙生态林鸟类资源调查,积累了一定的鸟类、兽类、爬虫等生物多样性数据。二是常州市新北区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一期)已完成两个土壤观测点位的建设、60个鸟类鸣声、6个视频监控、1个水文、1个江豚点建设。下一步将开展监测数据调优和系统搭建,为智慧监测识别系统校正提供基础数据。

4.关于信息化支撑能力问题。一是已出台《新北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异常情况调度处置流程(试行)》,开展数据预警-处置反馈工作。二是已开展对污染源在线数据的研判工作,保持在线监控系统始终有人看、有人管、有人办。三是完成区建平台部分优化工作,污染源显示查询模块功能代码已完成,正在测试传输显示功能。

5.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问题。一是持续做好污染过程应对工作,加强工地管控,优化道路洒水雾炮保障,不定期开展走航监测。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印发《2024年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巡查监督,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联合驻市中心开展铸造行业综合治理,巩固提升铸造行业综合治理水平。二是开展产业集群整治。三是VOCS治理工程项目完成率100%。持续推进光大常高新烟气提标改造项目。四是已制定下发2023年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系统推进园区VOCs治理工作,开展“一企一策”整治,已完成15家企业整治效果评估;已完成园区储罐高效呼吸阀专项整治。

6.关于土壤危废治理问题。已完成3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7.关于为企纾困解难问题。一是主动收集企业诉求,配合市局开展合成生物产业企业接待日;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及重大项目现场服务。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企业现场服务,积极做好回访。

8.关于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问题。一是修订《常州市新北区环境监测服务中标单位管理办法》,持续加强对中标单位的管理。对中标第三方单位开展培训及业务交流,进一步推进监测机构规范化管理。下一步将加快推进2024年中标单位实验室现场检查全覆盖。二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数据研判和现场核查已列入常规化工作。

9.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问题。一是完成西河沿线奔牛镇新市村、南观村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市村需建设16处,已建设12处,南观村需建设7处,已建设7处;已完成南园里小区,对周龙庄沿河住户开展接管工作。下一步,将积极推进西河沿线奔牛镇新市村、南观村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周龙庄沿河住户接管。二是持续做好长效管理、水质监测及完成溯源排查。三是对接丹阳市皇塘镇,聚力推进西河沿线污染问题整治,下一步,将与丹阳市皇塘镇共同开展整治。

10.关于央、省督交办问题整改进度问题。一是孟河工业园交办信访件已办结;灵桥工业聚集区、青城村委垃圾填埋件已完成整改。二是央督72件信访交办件已全部完成整改,不定期回头看,杜绝问题重复、反复发生。三是已组织第三方对通过区级验收的信访件开展回头看,不断推进信访工作实质性化解。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持之以恒促整改。局党组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突出问题导向,紧盯还未完成整改的10项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倒排时序进度,一项一项督促落实,确保11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以真改实改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二)建章立制管长效。坚持举一反三,切实把巡察整改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对于已经建立健全的制度规范,一以贯之地抓好运用和落实,还在征求意见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三)以改促建助发展。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优化,全力推进新北生态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85127217;邮政信箱:常州市新北区崇义北路2号绿创大厦14F。

中共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6月12日

附件5

中共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0日至10月1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2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委巡察反馈会后,天宁生态环境局党组从捍卫“两个确立”、坚定“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对党绝对忠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牵头召开局党组会议,带头抓整改、带头抓落实,发挥表率作用,逐级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推动完善制度,堵住管理漏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2023年11月27日,天宁生态环境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巡察反馈会、巡察交办会精神,通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会议决定成立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任组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12月1日和12月11日,天宁生态环境局党组召开会议,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2023年12月21日,天宁生态环境局党组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作风,认真查摆问题。

2024年3月26日,天宁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措施要逐条做细做实,实实在在推进整改。要紧紧抓住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调度推进情况,主动与板块、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力量支持,凝聚解决问题的合力,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要认真做好整改期间形成资料的梳理和建档工作,做到一个问题、一套台账,确保形成一套可查可评可督的整改台账。

针对反馈的问题,天宁生态环境局党组既立足“当下改”,认认真真把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整改好,更着眼于“长久立”,深刻反思问题背后的原因,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加快建立健全各领域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切实把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长期坚持的治本之策。对全局岗位廉政风险点开展新一轮排查,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常州市天宁区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天宁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指导手册》,制定《中共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等制度,起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切实扎牢制度笼子。

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26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的问题20个,按计划持续推进的问题6个。制定的51项整改措施中,已有42项落实到位,其余9项均按计划持续推进。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理论学习问题。一是2023年,细化了主题教育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支部学习计划,在理论学习中增加了交流研讨环节,进一步提升理论学习的实效性、针对性。2024年,印发《关于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党组中心组和党组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内容。二是进一步明确每年学习心得任务,每名党组成员提交学习心得2篇,每名党员提交学习心得1篇。局支委会定期对党员学习笔记开展抽查并在全局党员大会上作通报提醒。

2.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问题。一是镇街道高质量发展考核生态环境保护权重已重新制定,确保权重与市对区考核一致,已上报区考核办。二是进一步细化整治要求,完成177家中小企业帮扶指导并对整治完成工作组织“回头看”帮扶。三是结合实际工作进一步修订了《天宁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指导手册》,明确管理要求及内容。四是加大网格化单元培训力度,组织网格单元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基层网格监管能力。

3.关于大气污染治理问题。一是结合实际工作细化《天宁区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工作方案》,针对污染点源精准溯源分析,形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分析报告。二是定期召开部门大气联动工作会议,会同区住建、城管、征收等部门开展重点区域巡查,形成部门联动治气合力,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动态更新全区VOCs产业集群、汽修行业、加油站、餐饮企业整治名单,制定整治措施并按计划完成整治。四是持续开展首季争优、春夏攻坚等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大气环境治理。制定《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制度》,明确实施范围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区域臭氧污染防治水平。五是制定《老小区整治工地帮扶工作方案》,实施“智慧工地”一体式监管,天宁区53个老小区工程已全部完成整治。

4.关于土壤危废治理问题。一是已完成原三河口涂装地块、原东风粘合剂地块两个地块调查工作。二是根据方案已完成冠今化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主体工程。三是已完成郑陆镇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中心建设。

5.关于案件处理质量问题。一是根据市局案件审核要求,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三级法制审核机制,并根据要求将行政处罚案件统一纳入处罚平台同步办理,进一步强化法制监督。二是召开内部案卷研讨会,及时对案件进行点评,对于重大案件提前咨询法律顾问并聘请法律专家开展咨询审核,全面提升案卷质量。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增配现场执法装备,开展内部培训,便于执法人员现场执法中及时精准快捷发现问题、固定违法证据。

6.关于信访处理问题。一是已完善《常州市天宁区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并召集全区环境信访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明确信访处理及答复工作流程。二是针对重点信访加大走航、监督监测等科技执法力度;通过微信群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区、镇、企业、投诉人等四方联动,同时加大对重点信访回访力度,进一步化解信访矛盾。

7.关于调查研究问题。一是局领导多次带队调研天宁区支流支浜污染现状,摸清排口、市政管网、排水、驳岸、生态现状,形成《关于天宁区支流支浜污染防治现状的调查研究报告》,利用调研成果指导支流支浜整治,为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引流活水、智慧监测、驳岸整治、绿化修复等七大行动奠定基础。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局领导挂钩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企业难点痛点堵点,推动政策直达快享,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以优质环保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2023年,局领导挂钩服务企业49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36个。2024年5月,举行“绿色护航,‘环’企无忧”企业家座谈会,发放《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的一封信》,倾听企业诉求,帮助解决问题。

8.关于工作激情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各科室、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认真抓好作风建设。二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在原有考核方式基础上,科学调整考核方式,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三是充分发挥正面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先进事迹宣传,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在本职岗位发挥作用、建立新功。

9.关于纪律规矩意识问题。一是利用相关案例在全局开展了警示教育,出台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对干部职工外出参加教育培训、国内差旅内部审批进行全面规范,切实堵塞漏洞。二是充分发挥局支委会作用,建立外出培训行前廉政谈话和廉洁自律承诺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监督管理。

10.关于财务工作处理问题。一是规范会计核算,加强支付管理,严格遵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如实反映各项经济活动,做到账目清楚、数字准确。二是每月结报时严格按照发票、合同等资料如实描述账目摘要,形成“第一道关”;已及时与结算中心沟通,在账务处理时再次审核各财务要素,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修改,形成“第二道关”,通过联动审核杜绝账簿凭证中出现错误。三是每月在结算中心账务处理完成后及时检查,与区财政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提升工作严谨细致水平,避免出现打印、装订错误。

11.关于资产管理松懈问题。一是起草《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明确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细化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要求,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及时录入资产信息,已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与资产云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二是2024年1月11日,对资产进行了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12.关于专项资金管理问题。一是青龙街道办事处已将超比例专项资金补助退还到区财政专户。二是根据《天宁区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已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局人员在招投标项目文书编制过程中对省市文件的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13.关于企业服务力度问题。一是积极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及普法宣传力度,共推出14期“小徐说法”栏目,帮助企业自学纠正违法行为。二是通过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标准、送技术”为核心的“环保服务进企业”活动,认真倾听企业在环境污染防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指导帮扶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补齐污染防治短板。三是指导企业参与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申报。

14.关于“无事不扰”的差异化监管措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管业务知识学习,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专业力量+辅助专家”“派驻机构+属地板块”“精准帮扶+协同政策”等方式,进一步统筹执法力量,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二是在执法人员内部通过开展法治讲座、集体学法、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培育和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安排专人对12369等信访平台线索梳理排查,提升执法精准性。

1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题。一是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4年3月15日,召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逐级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研究、部署各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15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月下旬,局党组全面启动基层监管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巡察反馈后,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新一轮排查,2024年一季度对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进行新一轮修订。

16.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将意识形态责任纳入2024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纳入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坚持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对2023年度意识形态领域开展分析研判,形成研判报告。以理论学习、党员教育、宣教工作、网络安全、信访调处等为载体抓手抓好工作落实,做好敏感舆情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 

17.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问题。一是出台《中共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局长专题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落实专人完整、真实、详细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落实上会议题审核制度,由牵头单位填写议题申报单,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再上会研究。严格执行《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局长专题会议事规则》,出席人员参与表决,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

18.关于党员发展力度问题。严把党员发展标准,明确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年轻干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2023年11月,吸纳两名人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1月,1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19.关于党建品牌引领作用问题。一是对“天清地宁党旗红、生态铁军勇争先”党建品牌深度挖掘,持续开展特色支部和书记工作室创建工作,创新书记工作室“1234”工作法。二是结合主题教育,坚持“党旗飘在一线、堡垒筑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持续发扬生态环保铁军精神,奋战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一线,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以党员冲在一线促战斗力提升,推动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进一步夯实党小组建设,推动“一组一品”建设,让“最小单元”凝聚“最强力量”;成立党员服务先锋队,以“优企建设”为契机强力推动项目审批优化等各项为民工作。

20.关于组织生活质量问题。一是坚持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同频共振、深度融合。认真贯彻《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扭转“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制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支委会会议扩大到党小组长,党建有关文件传阅到党小组长,充分发挥党小组长在支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加强意见建议听取。三是落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关于规范深化党支部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做好记录。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问题。一是已完成天宁区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18项。二是已编制天宁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题调研报告。三是推进“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年度13项任务均已启动,累计完成综合整治企业167家。涂料企业、铸造、印染、干燥设备、工业片区更新改造、点状企业出清等6个方面的整治工作按照计划有序推进中。四是会同区工信部门强化印染企业整改督查,督促相关印染企业逐一对照“一企一策”开展整治提升,5家企业完成关停。五是对常州裕源灵泰面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水平衡测算,根据水平衡测算结果,未见异常;同时我局督促企业实施绿色提升整治,目前企业已按要求完成中水回用提升整治工程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2.关于重点河流、污水处理整治问题。一是对二十一米河、永武河、家西河、省岸河、北环新村内河、丁横河、翠竹新村内河、草塘浜、横塘浜9条支浜开展整治,均列入41条支浜整治项目,编制完成“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并于2023年12月底开工建设。丁横河通过周边小区雨污分流、河道生态修复于2023年底完成消劣;永武河完成了截污泵站修复、翠竹新村内河、北环新村内河完成了周边小区雨污分流、横塘浜、省岸河完成了清淤;除丁横河外8条支浜仍在继续实施雨污分流、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预计2024年内完成。二是茶山垃圾中转站项目于2023年底完成。三是完成郑陆镇4公里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覆盖工程。四是督促郑陆镇加快推进焦溪中心河水环境提升工程建设进度;小型预警站建设计划已完成,将结合支流支浜整治项目开展建设。五是郑陆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总体进度95%。六是郑陆污水处理厂二期土建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3.关于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问题。一是天宁区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天宁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修订正式通过市局备案后发文,并予以实施。二是武澄工业园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完成并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应急物资库等建设。三是加强与商务部门联动,对汽车拆解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对常州鼎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拆解单位开展废平衡核算并编制“一企一策”,督促辖区汽车拆解单位有序规范管理。四是指导郑陆镇编制涂料集聚区规划环评,协调市局进行审批,涂料集聚区规划环评已于2023年10月23日取得批复。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谋划问题。一是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多岗位锻炼,让年轻干部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执法监管、信访调处、助企服务等一线接受历练,学好本领。加大党小组长培养力度,组织党小组长列席局支委会会议,让党小组长在党务工作中提升能力、增长才干;在市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优秀党员干部先进事迹,并设立宣传展板。二是组织新任公务员参加“青蓝工程”结对,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年轻干部系紧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5.关于干部管理问题。一是根据人员编制结构及实际情况,就理顺混岗混编等情况与市局加强沟通;二是落实省厅和市局干部关爱各项制度,对借调干部加强关心爱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关于个别事项整改问题。一是郑陆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总体进度95%;二期土建已完工,正在设备安装。二是完成郑陆镇4公里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覆盖工程,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三是龙溪河、团结河、永胜河、红卫河、丰收河均列入41条支浜整治项目,均已开工整治。四是全区支流支浜整治项目于2023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会同区水利局加快项目推进。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精神。天宁生态环境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党的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从严从实检视整治,坚持顶真碰硬、狠抓末端落实,努力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凝聚力量。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天宁生态环境局党组将坚持“全面整改、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巩固各项整改措施,确保“不回潮”“不反弹”;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问题,统筹全局资源,加强督查指导,定期专题研究,确保在一年内有效解决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不断夯实党员干部思想和作风基础,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以更坚定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三是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天宁生态环境局党组将把巡察整改过程中的各项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把整改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相结合,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从制度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总结提炼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切实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把落实整改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结合,全面审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深入谋划今后努力方向,形成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的工作思路,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常州提供坚实的作风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657198;邮政信箱: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区政府1325室;电子邮箱:tnsthjj@163.com。

中共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6月12日

附件6

中共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0日至10月1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延伸了解了钟楼生态环境局情况。11月2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钟楼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做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接到反馈意见后,钟楼生态环境局迅速行动,2023年11月27日,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部署相关工作任务,会议传达学习了反馈意见,研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常态化推进巡察整改工作。12月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审议了《中共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整改清单》,明确要求将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局工作的重大契机,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12月22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反躬自省,认真对照检查,从思想深处剖析,将批评和自我批评意见转变为坚决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的坚定决心,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是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局党组严格对标整改要求,紧扣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逐条讨论、反复研究,制定了《中共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整改清单》,对巡察反馈的31个问题制定了83条具体整改措施,每条措施均明确了整改时限、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整改时限按照迅速整改、先易后难的原则。工作中既立足当前,从具体问题改起,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又着眼长远,举一反三,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

三是从严推进整改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加强督促检查,敢于碰硬较真,对整改任务实行“挂号”机制,根据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整改任务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局主要领导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导,定期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再压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理论学习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抓好理论学习、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环节。制定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成立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目前,主题教育已按计划完成全部任务。二是完成《关于钟楼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体系建设现状及优化研究的调研报告》《关于钟楼区水环境系统治理的思考建议》两份报告的撰写。其中《关于钟楼区水环境系统治理的思考建议》被钟楼区人大评定为优质调研报告。三是落实组“第一议题”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中结合工作谈认识、说体会,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心走实。党组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前首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2023年10月以来,党组共组织学习讨论12次。制定2024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开展研讨交流。

2.关于上级通知精神传达、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利用好局办OA系统,传达好上级政策文件,有关工作要求。除涉密文件外,所有公文通过OA系统办理,覆盖到所有工作人员,文件流转正规有序。二是按照规定要求参加、组织收听收看上级工作会议,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2023年所有工作会议均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会,并按要求对会议精神进行传达部署。

3.关于‘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问题。一是积极参与区“危污乱散低”工作专班工作,加快推进相关行业整治,2023年度“危污乱散低”项目完工率为100%。二是已会同邹区镇政府完成对金狮焊接、老华日升园区环保提标整治,对入园企业提供帮扶指导。三是钟楼生态环境局已对常州市炫彩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4.关于个别项目进展问题。一是钟楼生态环境局会同南大街街道推进建设吾悦国际为主要集中治理区域的餐饮油烟治理示范街区,完成重点餐饮油烟排放单位联网监控35家任务。二是结合《常州市“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中钟楼灯具特色产业集聚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要求,编制钟楼区“无废灯具”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结合邹区镇灯具行业整治工作,推动钟楼灯具特色产业集聚区综合治理,不断强化工业固体废弃物源头管控,推动企业减废增效绿色转型。

5.关于案件处理质量问题。一是已完善常环钟行罚〔2020〕15号、环钟行罚〔2021〕25号、常环钟行罚〔2022〕8号、常环钟行罚〔2020〕17号、常环钟行罚〔2020〕18号、常环钟行罚〔2021〕43号、常环钟行罚〔2021〕38号、常环钟行罚〔2020〕27号行政处罚案卷相关要素。二是2020年环保部大气帮扶检查反映的2项问题整改完成结果已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如实反馈。三是加强各类执法业务培训。针对案卷中存的各类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同时在标准执法中全面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和各类执法装备,统一法律适用和执法标准。四是加强案卷审核和案卷评查。2023年,局法制科共审核案卷36份,发现问题15处,均通知办案人员按要求进行整改。参加市局案卷交叉互查2次,整改案卷问题6处。

6.关于争先创优意识问题。一是根据上级年度任务安排,制定《2024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压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定期调度。二是选树先进工作典型,加大先进人物宣传力度,营造争先创优浓厚氛围。三是提升环境执法效能,紧紧围绕《常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评价办法》中的考核指标,营造学练查考、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坚持全员执法,2023年下半年执法效能显著提升。2023年立案查处50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5件,处罚金额355.2万元。

7.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一是已对2022年非现场检查台账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台账进行了改正。二是制定《关于开展2024年局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工作的通知》,定期深入基层走访,掌握实际情况,解决问题。三是严格控制会议频次、规模,慎用电话、微信等信息平台布置工作任务。2024年拟召开全局性工作会议共6次。

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对执法人员等关键岗位廉政监督,加强对节假日等敏感时间节点的廉政提醒。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全体人员发出廉政提醒;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加强对重要岗位的廉政监督。二是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聘用制工作人员教育管理,每年进行考评,考评结果通报劳务派遣单位,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聘用人员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予以更换。

9.关于作风效能问题。加强对《常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十带头、十严禁”规定》等规定的学习。已编制《管理制度汇编》学习资料,下发至每一名工作人员学习使用。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查处群众举报或者上级交办的作风问题,跟踪问效。已对王军、杨翔麟进行诫勉谈话。

10.关于信访处理问题。一是已对反馈的新龙路西侧三家工厂废气(沥青味)、龙立塑业后面烟囱排放黑烟的信访问题,结合日常执法检查进行了重新现场调查。二是进一步完善《常州市钟楼区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对信访件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涉及整改事项,必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并实施整改销号,确保信访反映问题能得到解决。三是进一步严格审核制度,对乡镇街道处理的信访均由各执法所审核后上报,各所处理信访件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

11.关于沟通机制问题。加强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2023年7月与应急、消防、交通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并联合发文。建立全区突发事故联络群,及时共享信息。2023年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未发生信息逆流现象。

12.关于数据审核问题。一是江苏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新建环保设备加工制造项目已于2022年关停。该项目的环评报告中涉及总量核算的数据已重新复核,并责令编制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勘误。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已与市评估中心和常大评估中心签订评估协议,加强对环评报告文本的技术审核;同时配合市局加大环评文件技术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整改到位。

13.关于环境应急管理制度落实问题。一是5家问题企业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二是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全区化工、印染、电镀、石化仓储等行业环境风险企业持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2023年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共29个,目前整改完成28个,1个正在整改中。三是已督促29家环境风险企业建立并落实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

14.关于财务管理问题。一是全局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按制度要求执行。已编制《管理制度汇编》学习资料,编入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下发至每一名工作人员学习使用。报账员加强对《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和单位报账员日常工作流程》的业务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报账。二是制定出台《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结算相关验收程序。三是严格执行《钟楼生态环境局公务接待等事项管理规定》,在公务接待中,费用报销每2月一结,一般不超过3个月。四是加强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已制定2024年度项目预算,排定全年计划执行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及时跟进调度项目建设情况,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价款。五是严格执行《常州市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职工慰问费管理暂行办法》,在编人员住院慰问费、职工家属病逝慰问费按照工会费核定标准发放。六是生态环境局和“263办”分别设立账目,经费按照规定渠道列支。

15.关于招标、采购管理问题。一是2024年项目采购严格执行《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制度文件,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制定出台《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方式、程序、中标、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等要素,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16.关于专项资金管理问题。严格按照《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使用专项资金。2023年申报、使用上级财政资金全部符合相关规定。

17.关于服务企业问题。一是开展重点企业(项目)定期走访服务。已编制出台《关于开展2024年局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局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定期深入重点企业(项目)现场一线,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听取企业心声,并推动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实施环评报告编制全过程质量控制。目前第三方环评编制单位备选名单已建立,正在依据环评报告专业评估单位的评估评审情况及日常审查情况,拟定环评编制单位年度约谈提醒具体安排。三是常州浩威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供热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目前该企业考虑到项目选址将来可能面临拆迁的不确定性因素,拟暂缓实施已进入环评审批预审阶段的技改项目。

18.关于管党治党责任问题。一是制定《2024年度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4年度局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2024年度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2023年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班子及成员均报告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情况。二是制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同部署、一体推进、一同考核。三是已发展执法分局1名年轻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被评为市县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党支部”,胡晋书记工作室被评为市级机关“书记工作室”。

19.关于警示教育力度问题。一是局党组召开张社华违法典型案例分析会,进行专题剖析。二是组织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万荷馆”、许巧珍城市党建实训中心等实境课堂,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2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问题。一是制定出台《钟楼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局党组每年召开2次意识形态分析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党组已召开2次意识形态分析会议。三是仔细分析研判,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已编制完成2023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

21.关于执行议事决策规定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办法,“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议事内容,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后形成决议。二是议事充分发扬民主,在涉及公众利益时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会议决策结果按要求公示,接受大家监督。2023年干部年终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涉及大家利益事项均公开征询群众意见,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22.关于组织生活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支委会议议事内容的规定要求,学习理论和上级文件注重交流讨论环节。主题教育期间按要求学习相关理论文章,组织党员交流讨论4次,加强理解把握,深化学习效果。二是认真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高质量组织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制定出台《钟楼生态环境局关于“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办法》,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之间定期开展谈心谈话。

23.关于省督交办问题整改后存在反复问题。一是目前5家码头整治不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结合专项行动开展新一轮港口污染防治能力提升工作。二是高新园(邹区镇)已制订照明灯具及附件制造行业颗粒物污染整治专班实施方案,已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所有整治任务。

24.关于省督交办问题虚假整改问题。目前中海油涂料公司涉磷行业整治已完成。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7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532”生态中轴项目统筹协调推进问题。一是《钟楼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2—2025年)》已于2024年元月编制完成。二是新普河、团结河活水工程已开工,目前完成工程量50%,下一步将对连接建新大沟的两个箱涵进行施工;新普河南北侧农户拆迁工作有序推进,目前仅剩的几户农户的拆迁谈判进展顺利,预计2024年5月底完成岸坡清杂工作;东段河道整治工作正在开展招投标,预计2024年11月底完成整治。

2.关于大气污染治理问题。一是强化执法检查。根据市局部署要求强化秋冬季执法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针对性检查督查,共计出动检查666人次,检查点位数333个。发现环境问题58个,已责令整改;环境违法行为1个,已立案查处。二是强化扬尘管控。会同住建部门常态化开展拉网式覆盖检查,要求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同时抄送区分管领导。会同住建部门约谈重点工地,确保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三是强化督查考核。钟楼大气专班不定期召开大气环境质量分析会议,对板块大气环境问题进行通报,实施月调度、季考核。12月3日,钟楼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对大气环境质量落后板块邹区镇分管领导进行约谈。钟楼生态环境执法分局主要领导会同区住建局分管领导多次约谈重点工地施工单位。四是中石油、中石化两个油库储罐浮盘高效密封改造,目前中石化已完成4个储罐改造,中石油6个储罐已完成清罐正在实施改造。根据时序进度两个油库将于2024年12月完成全部汽油储罐的高效密封改造。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已完成市局下达任务。五是对国控站点周边重点区域工地扬尘加强巡查,对建培中心5号楼室内装修扬尘管控提出“闭、湿、盯、盖、禁”五字方针,以更好解决站点所在楼室内装修污染问题,目前建培中心5号楼已装修完毕。

3.关于水污染治理问题。一是已印发《钟楼区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钟楼区连江桥下、大沟坝桥、钟楼大桥三个省考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其中大沟坝桥、连江桥下2个断面水质年均值已达Ⅱ类。下一步将通过综合实施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及河道内源治理等工程项目,切实保障重点断面水质提升,确保达到上级考核目标要求。二是已对三八河沿线餐饮商铺的污水进行截污纳管,并增设曝气、固定式生物净化发生器等水质净化措施,同步在岸边增加一套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净化水质。针对前期已整治过的小仓浜及三坝、周家、青龙桥排涝站,已安排管养单位对岸坡垃圾以及河道内的枯草、浮萍等水生植物进行打捞,并加强河道内曝气、生物净化发生器的运维,确保正常运行。三是梧桐河现状河道生态清淤工程已完工,新开挖河道已完成80%土方工程量,两个泵闸站基础结构已完成,整个工程预计2024年11月底完工,水系沟通后梧桐河水质将有明显改善。四是结合全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同步实施部分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目前全区20个达标区建设任务已完成19个,仅剩的1个达标区建设预计2024年3月开工,10月底完工。城中村改造计划正在与相关部门、板块商定具体实施方案,力争早敲定、早实施。五是邹区镇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按期完工。

4.关于土壤危废治理问题。一是分类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要求完成高风险遗留地块土壤调查,实现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可控。已完成7个高风险遗留地块土壤状况调查。二是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积极推动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危废管理现场执法检查,坚持源头上严控,深化危废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表的核审,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十四五”江苏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和《2023年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整理台账资料。对市局评估发现的问题已督促办理人员改正到位。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问题。一是对全局资产进行盘点。计划在2024年度末,结合年度资产报表编制对全局资产进行盘点。二是经区财政部门批准,由财政部门已将闲置、无利用价值的监测设备、仪器拍卖处置。

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一是加强对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对优秀年轻干部及时大胆使用,已将部分优秀年轻干部等放在关键岗位锻炼培养。正着手建立局后备干部数据库、专业干部储备库、年轻干部信息库。二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注重日常考核,将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紧密结合。目前正在拟定局干部考核办法。

7.关于央、省督交办问题整改进度问题。一是泰村片区拆迁地块地下垃圾处置问题已通过市级销号。二是龙士井河属于邹区镇卜弋村村庄沟塘,目前已填平,河塘周边10余户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正在实施接管纳污,预计2024年6月底完成。毛龙河(界河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列入钟楼区政府2024年度政府投资性计划储备项目清单,并申请地方专项债支持。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集中攻坚,钟楼生态环境局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尚在整改推进中,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保持工作节奏、力度,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一项一项拉出单子,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责任,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机制。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四是强化统筹结合,促进全面发展。将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相结合,努力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88890442;邮政信箱:钟楼区星港路88号钟楼生态环境局536办公室。

中共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6月12日

附件7

中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10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有效的措施部署推动整改落实,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现实检验,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领导班子主动认领、认真研究,各条线负责人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形成分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科室各司其职、全局共同参与的“一盘棋”整改工作格局。

二是统筹制定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分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吴荣炳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安排、督促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总体安排、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重点整改任务推进措施;主持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示范带动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履行“一岗双责”;主持每月一次推进会,对面上整改工作开展经常性调度,对难点问题统筹各方力量集中攻坚,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透过问题短板看机制性障碍,深入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既出实招“当下改”,又建制度“长久立”。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出台制度文件3个,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理论学习问题。一是优化中心组学习计划,完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制定2024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同步做好记录。二是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2024年度已邀请专家授课1次,2023年学习研讨完成6次,2024年已完成1次。三是认真开展主题教育,严格按照分局局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主题教育学习计划,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并归档。

2.关于学以致用问题。一是开展培训学习,2023年12月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同时,制定2024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双月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二是成立党员突击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庆为组长、5名党员同志为组员。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一是根据领导小组人员变动情况,更新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发文。二是开展8次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宣传,网络舆情发现后及时做好应对,未造成恶劣影响。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提升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水平,督促班子成员五述报告中述意识形态工作。2023上半年和下半年均已研究1次,2023年度五述报告中班子成员均述意识形态工作。

4.关于审批服务问题。一是督促乡镇街道挖掘减排项目,及时梳理关停企业,联合乡镇等开展减排项目的核算、审核工作,新增完成12个减排项目的总量入库工作。二是强化与审批局和重大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的总量指标需求,帮助解决13个重大项目的总量需求,助推重大项目落地。

5.关于自动监测设施联网全覆盖未实现问题。一是积极推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工作,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指标自动监测设施安装并联网到位。二是针对已申领排污许可证19家未安装污染物自动检测设施并联网的企业立即开展现场核查,指导企业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设备联网和数据传输工作。目前,19家企业均已按许可证要求安装联网到位。

6.关于对第三方监管问题。一是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质控核查,配合市局开展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与市局和相关部门探索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社会服务机构环保信用监督管理,从技术层面和市场规范两方面入手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同时,不定期进行培训政策宣贯,邀请法律人士和业内专家解读法律法规、管理要求以及相关监测技术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对提供环境管理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其改正,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服务水平。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某企业排污许可证载明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的情况,发放工作提醒函,督促其改正。

7.关于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严峻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协同控制VOCs、NOx等前体物,有效减少臭氧污染超标天数,推动优良天数比率不断改善。2023年,经开区臭氧天数超标天数同比减少8天,优良天数比率为75.7%,同比增加0.1%。二是定期联合建设部门开展工地扬尘专项检查,形成“发现-交办-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联合环卫部门强化协同合作,重点时段加强道路洒水、冲洗频次。2023年,经开区降尘量均值为2.2吨/月·平方公里,同比下降8.3%,达到年度考核要求。三是完成中天钢铁超低排放改造与评估监测,有效压降区域氮氧化物浓度。

8.关于行业大气治理问题。一是加强与属地板块、建设部门沟通协调,督促东方公寓内部工地做好裸土覆盖,配备降尘抑尘措施。目前,东方公寓内部工地已完工,定期联合建设部门开展工地扬尘专项检查,形成“发现-交办-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强化扬尘治理。二是加强戚墅堰发电监管,完成#1老机组与#4新机组线路出线换接改造,#4机组正常运行时比#1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低7mg/m³左右。三是完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华诚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州横林加油站、常州市沙河石油有限公司3家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

9.关于推动重点企业减排问题。一是完成中天钢铁超低排放改造与评估监测。二是完成中天钢铁有组织、无组织2个方面的整改与评估。无组织方面已于2023年9月29日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有组织方面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三是全面完成中天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与评估监测各项任务,并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官方网站完成公示。

10.关于个案适用法规问题。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12月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同时,制定2024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双月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再次明确四道审核要求,同时,制定培训计划,以案说法增强法律精准适用。

11.关于案件办理程序问题。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向执法人员宣贯《生态环境处罚办法》等执法办案规定,落实执法程序规定。二是严格执行案件审查制度,对需补证案件列出补证清单,减少退回补充调查频次,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开展案卷质量管理系统全员培训,办案过程中加大提醒,定期将案件办理时限情况进行通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案件办理和材料上传等工作。

12.关于智慧执法案例少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月底邀请执法局办案能手和监测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针对在线设备安装的要求、现场检查要点、常见违法行为等内容进行讲解,同步解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统计算法说明》等文件。二是提高问题发现能力,监控分中心加强对污染源超标数据研判、充分利用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等多种方式发现问题并及时移交。三是强化问题线索调查,制定相关交办机制,执法分局主要领导签批,定期对交办问题处理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及时查处到位。

13.关于信访处理规范化问题。一是制定经开区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流程,修订《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生态环境信访调处工作程序(试行)》文件,明确信访工作的程序、责任和要求。二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定2024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双月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做好信访办理督查,执法分局领导每月开展一次信访督查,其他局领导每季度开展一次信访督查,确保环境信访办理质量,助力环境问题化解。

14.关于缺少源头化解意识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2024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双月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以建立执法铁军的目标,多次开会强化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结合信访问题和现场情况查清问题源头,并协助企业完成问题整改,彻底消除环境问题。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引导执法人员当好企业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切实了解群众诉求,化解环境信访。

15.关于投诉举报处置力度较弱问题。一是制定环境信访检查要点,细化环境信访检查要求,涉及监测的一律进行监测,要求调处人员正视企业问题,按要点进行检查。二是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制定计划,定期调阅信访调处情况,确保信访企业问题查处到位,及时对发现问题情况进行处理。三是提高信访化解效率,制定计划定期对重点信访和重复信访开展与部门和版块的定期会商,制定计划定期与群众进行面对面沟通协调。

16.关于环保专项资金管理问题。一是根据部、省、市相关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印发《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 经开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常经开环〔2024〕1号),明确监管责任分工,加强全过程管理。二是根据资金分配文件和到账情况,及时主动对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流程和规定时限规范资金拨付进度。2023年,资金拨付进度100%。三是邀请市局规财处进行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培训,详细解读最新环保专项资金政策、资金使用后督察、绩效评价等知识。

1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问题。一是完善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按照审批制度完成新电脑的采购、登记工作。二是做好人员流动时的固定资产交接记录,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中更新流动人员电脑、无人机等相关内容。三是指定2名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

18.关于攻坚克难劲头有所松懈问题。一是党组每月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一次,同时,党组成员积极“走出去”学习,如去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学习大气治理的先进经验,去江阴和溧阳学习EOD项目申报经验,参加市执法局组织的执法技能培训等。二是每月通过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专题研究实际工作并组织实施。

19.关于作风建设问题。一是已召开1次全局作风建设会议,科室和所自我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不发生迟到早退、值班脱岗、总结数据不一等问题。二是开展1次全局警示教育活动,杜绝侥幸心理。三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分管领导不定期对考勤制度、值班制度等日常制度进行抽查,目前,已于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开展2次上下班和值班情况抽查。

20.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问题。一是更新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将社会化用工纳入手册,并严格执行。二是制定印发《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 经开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常经开环〔2024〕1号),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面加强监管。三是更换印章管理人员,改由党员管理。

21.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严谨问题。一是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回避制度1次,避免在其他方面再次发生。二是组织党组再次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避免执行不严谨的情况再次发生。三是调整杨军的工作分工和区域,执行回避制度。

22.关于党组部分发文编号混乱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2020年至今所有发文均已逐一排查,确保没有漏网之鱼。二是结合新OA系统的使用,完善公文收发文制度和流程,与各部门发文拟稿人沟通,及时做好收文登记。三是加强收发文归档核查,发文每次即发即查,每月归档整理加强排查。

2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要求,监督党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逐一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详细记录。目前。已以党小组形式召开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逐一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丰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的形式和内容,增加外出参观、沉浸式学习等形式,开展一次外出参观瞿秋白纪念馆活动,完善会议记录,支委会记录增加议事内容。三是规范党费收缴管理,重新核算党费收缴基数,缴费差额已在2023年四季度党费收缴上交时一并上交。

24.关于发展党员程序问题。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重新学习发展党员流程和要求,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后续做好“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的记录,严格每一步审批程序。二是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规范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对吴梦、周肖依开展组织谈话并做好记录。

25.关于党建调研形式主义问题。一是督促党支部每季度开展1次党建调研工作,实实在在进行调研,认真做好调研记录,2023年4季度已进行党建工作调研。二是针对调研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26.关于干部选拔程序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工作要求和流程,在选拔干部程序中增加向纪检部门征求意见的程序。2024年1月提拔的执法分局中层正职3人已增加向纪检部门征求意见的程序。二是经核查,2022年9月9日的党组会记录为笔误,已整改到位。

27.关于年轻干部培养机制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市局党组《关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年全国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加大年轻干部招考力度,充实队伍,2024年拟新增(招考)1人,已填报拟招录人员岗位要求。二是参照市局交流轮岗制度,落实分局“传帮带”机制、交流轮岗制度,培养合理的干部梯队。目前,已为新入职的3名年轻干部和3名政府雇员指定“师傅”,做好“传帮带”。三是组织开展年轻干部专题培训,将年轻干部专题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

28.关于编外人员管理机制问题。一是与经开区组织部沟通后,制定20名原戚墅堰环保局和武进人社招聘政府雇员晋级方案。二是对接经开区组织部,根据经开区政府雇员薪酬制度,落实政府雇员薪酬待遇的逐年提升。一方面,工资待遇按照文件规定逐级晋升,另一方面,把政府雇员列入各类专题培训班的培训对象,组织政府雇员参加趣味运动会、读书分享会、道德讲堂等活动。

29.关于整改销号件存在“反弹回潮”现象问题。一是针对晶涵保温材料等央督交办信访件开展“回头看”,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确保销号件“不反弹不回潮”。二是对鸿雁家饰厂脉冲中央除尘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同时,督促镇街道落实《常州经开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每日生产结束后对车间地面进行清扫,并建立清扫台账。三是督促镇街道落实《常州经开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力度,杜绝销号问题死灰复燃。

30.关于个别事项协调整改问题。针对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坚持每周调度整改进度,开展现场检查,对于进度滞后的整改问题进行通报提醒,确保相关问题按期完成整改。目前,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21件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9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部分涉磷企业治理效果不佳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督促企业完善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目前,企业涉磷整治方案正在按新一轮整治要求进行修改完善。二是举一反三,加快推进涉磷企业整治,按省新制订的方案,进一步完善“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开展完成整治企业核查验收,落实涉磷企业长效管理。目前,经开区涉磷企业整治已验收完成 283家,验收率 41.3%。三是对整治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立案查处。

2.关于推动支流支浜消劣整治问题。一是抓紧实施经开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四期工程,河道消劣及水系连通工程基本完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约95%,污水管网建设完成约85%。二是围绕劣Ⅴ类支流支浜进行溯源排查,编制“一河一策”,已通过市级销号验收。三是抓好长效管理,落实河长制,对可能出现返黑返劣的河道联合区河长办、农工局、板块现场排查溯源。

3.关于国省考断面水质存在波动问题。一是落实《常州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建成投运经开区集中式工业废水2000吨/日预处理项目,新增完成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是强化汛期水质管控,组织对骨干河道开展排查溯源,目前京杭运河、三山港,采菱港水质达标提升方案已完成编制,建设4套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三是针对达标风险断面,月底提前开展预警监测,督促属地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保障断面稳定达标。四是积极向上沟通,加大引水力度,增加河道生态基流。

4.关于土壤和固危废防治隐患问题。一是继续推动危险废物小微收集体系建设,将小量产废单位进入全生命周期申报的数量纳入镇、街道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考核,通过分局和板块合力推动,切实为小量产废单位解决危废处置难题。二是推进一般固废“一张网”建设,积极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一方面联合镇、街道督促一般固废产废单位积极填报系统,一方面严把一般固废收集处置单位的审核关,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各项标准。三是利用好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每周对系统预警情况进行梳理。对3家超量贮存预警的企业进行提醒,督促企业尽快转移危废。联合交通执法大队梳理最新的一类二类汽修名单,联合镇、街道梳理其余汽修企业名单,谋划24年度汽修行业整治。四是开展具备调查条件的地块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将未完成土壤调查的关闭化工地块纳入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已完成6家。

5.关于统筹联动机制运行问题。一是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与区信访局、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农工局等部门和属地镇街道进行沟通,目前正在对具体的重点信访(万象府)进行共同会商、共同调处,探讨常态化机制。二是发挥环境网格化监管作用,召集各镇、街道召开经开区网格化监管推进会,各板块正在制定2024年度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三是完善应急联动机制,与经开区应急、消防、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常州经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常经开环〔2023〕9号)。

6.关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问题。一是编制并印发《常州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常经办发〔2023〕46号)。二是与农工局开展区排水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前期对接。三是与省厅紧密沟通协调,配合省厅反馈意见及时对规划环评报告进行修改,目前规划环评已报送省厅审批。四是与经发、审批等相关部门和项目编制单位深入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涂料集聚区、电镀集聚区项目环评审批。涂料集聚区项目环评已于2023年底获得批复;电镀集聚区项目环评已上报省厅,评估中心已反馈初审意见。

7.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认识问题。一是做好执法与普法结合,制定执法人员服务重点企业计划,同时常态化利用“双随机”等执法工作进行普法宣传。二是优化服务举措,每位局领导都已对接相关重点企业,定期进行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环保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做好行政处罚后督查工作,督促企业完成问题整改,避免相同问题反复发生,帮助企业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8.关于绿色金融助企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采取线上广泛宣传与线下实地走访相结合,充分利用常州新闻栏目、常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经开区政府官网等途径发布惠企政策,同时,在走访企业和日常巡查时,宣传惠企政策。二是深化入企服务,开展“三听三促进企业”等活动,主动带着政策找企业,向企业重点宣传各项惠企政策,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目前,“三听三促”已进行到2024年4月份。三是主动与金融机构衔接,指导和帮助东方环保公司成功申报“环基贷”,目前正在协助申报宋建湖新城EOD项目。

9.关于财经制度执行问题。一是以提升年终预算资金执行率为目标,在局务会上明确要求各条线、部门统筹好资金使用计划,提升全年执行率。二是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编制2024年预算时,完善项目分类,避免使用时发生不规范调剂现象。同时,要求各条线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支付时财务人员加强审核合同细则,杜绝不规范情况再次发生。三是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开展自查自纠,财务档案及时归档并移交区结算中心,做好记录,杜绝材料缺失等情况再次发生。四是建立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目前已形成制度初稿,正在征求意见。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分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标市委的要求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分局党组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市局党组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不松劲”,持续抓好整改。

主动承担起“负总责”责任,强化问题导向,对整改工作抓紧不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持续深化整改。对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不收兵,以各项工作的优良成果来检验和展示巡察工作的成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紧盯问题,强化监督“回头看”,防患问题反弹。

坚持把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与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回溯”和“反弹”。针对需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立足长远,巩固成果“抓常态”,形成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结合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89863502;电子邮箱:85080547@qq.com。

中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党组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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