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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2-001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2〕12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2-10-19 公开日期:2012-10-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今年以来,各地围绕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开拓创新、多措并举,积极组织和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率有了新提升,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秋收在即,为进一步提高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合理利用秸秆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现就做好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是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治本之策。各地要积极引导农民提高认识,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领导责任,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采取切实措施,提高秋季秸秆综合利用率

    解决秸秆随意遗弃和焚烧的根本途径在于加快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步伐,各地要选择符合本地生产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努力拓宽秸秆多渠道利用途径,不断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要以《常州市“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和《常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考核奖励实施办法》为引导,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结合其他多种形式利用的模式实施推进工作。在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秸秆生物反应堆等利用方式上求突破,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和工业原料化利用。依据秸秆分布现状、秸秆主要利用方式以及节点设置区的区位交通条件等,引导规模化企业、农业机械化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建立“集—贮—运—用”有机结合的市场化、网络化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多途径利用秸秆资源,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领导,推动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全面展开

    1、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把抓好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推进秋季秸秆综合利用深入开展。

    2、加快推进,发挥项目效益。承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推进县建设项目的市、区农业部门,要对照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农机局《201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推进县建设项目考核办法》(苏农环[2012]7号)和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督查,加快项目推进。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对已建各级各类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检查,确保各项目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在秋收期间发挥作用。

    3、广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多形式多途径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及时宣传报道秸秆综合利用先进典型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和途径,让更多的企业、农民经纪人和农民合作组织了解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所能享受的优惠政策,调动各级市场主体利用秸秆的积极性。要以普及秸秆多途径利用和秸秆还田技术为重点,用通俗易懂的方法向基层干部和农民进行宣传,引导农民主动参与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全市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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