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0号)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落实书面审查规定,明确在常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或有用工行为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组织、基金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应接受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未按要求进行书面审查的要纳入双随机抽取库进行抽查。
2.进一步扩大书面审查范围,通过与银监会、保监会等行业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联动,全面掌握行业内用人单位底数和基本信息,强化对用人单位尤其是大型企业的用工监管。
3.进一步提高双随机执法效能,要与市场、建设和公安等监管部门探索建立农民工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行动,细化行业类别和抽取比例,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问题的处置力度,进一步提高双随机执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附件:《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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