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对常州市规划馆国土空间规划展厅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自然资规发〔2021〕28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常州市规划馆展示形式和展示内容,原则同意常州市规划馆实施常州市规划馆国土空间规划展厅改造提升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要是对常州市规划馆四层和四层夹层(原总体规划模型厅)进行改造提升,面积3354平方米。包括四层和四层夹层装饰和布展,并改造电梯井、室内水电、消防系统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单位自筹解决(市规划设计院经营结余资金)。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109-320400-04-05-51586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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