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项目一:重点未成年人(35人)结对帮扶工作;项目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21人)结对帮扶工作。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预算金额:项目一预算金额5.5万元以下;项目二预算金额3.5万元以下。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登记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均单一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项目具体要求
1.项目一针对重点未成年人开展帮扶工作,项目二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扶工作,均具有特殊要求,拟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引入两家社会组织,分别参与重点未成年人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结对帮扶工作。服务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家庭走访、心理咨询、心理团辅、家庭教育咨询等服务。
2.中标的社会组织需安排1-2名工作人员与常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对接日常工作事宜。
3.在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中,中标单位需同步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同时做好活动的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内容需经常州市司法局审核同意。
4.中标单位试用期一个月,到期若不合格,与选定单位终止合作,按单月价格支付报酬。设履约评价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若合同期满,未完成合同约定事项,扣除履约评价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16时(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6楼614常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所提供响应文件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将拒绝其参加磋商活动。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司法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6楼
联系人:李先生、沈女士;电话:0519-8568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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