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文广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20-0000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2019〕221号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2019-12-30 公开日期:2020-0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文广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文广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文广旅〔2019〕221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常州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我局制定了《常州市文广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文广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常州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现决定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部署要求上来,深刻汲取“3·21”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整治相结合,在市文广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找出并逐一解决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监管盲区漏点,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整治范围包括局机关各处室和所有局属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单位党支部(党总支)、行政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亲自组织或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能,加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以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扎实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推进安全生产机制的建立健全,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要认真对照上级对各部门检查所列隐患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坚决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使检查、整改、销号形成完整的闭合管理。

(三)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组织安全警示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重点对消防设施设置或维护保养不到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问题进行整治。

四、时序安排

从2019年12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召开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安全整治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安排,印发《常州市文广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底)。对照目标要求和整治范围,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20年1月中旬前,开展专项整治自查,尤其是对2019年以来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同时对新发现的问题以及以前没有按时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抓紧整改。二是2020年1月中旬至3月底,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由局领导带队,开展专项整治大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推动边查边改。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专项整治全覆盖,采取交叉检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底)。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健全与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化协作。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按“一岗双责”的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严格检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以查隐患、抓整改为着力点,以防事故、保安全为落脚点,抓督查、抓整改、抓落实,将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调度并严格督促本单位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落细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我局将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将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查处并严厉问责。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及时报送信息,每月底向局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动态信息,主要包括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