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精神,各校在推荐名额范围内择优推荐申报人员。
各校使用“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推荐申报人员信息,并按《2019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样式进行编辑、排版(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如因《信息表》中的数据错误而影响考核、评审,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多元评价结果有效期
2019年,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多元评价各项考试(考核)结果当年有效。
三、免考对象
近3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获省级基本功竞赛一等奖的申报人员,2019年可免于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考试。
近3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拍摄过常州市教科院组织的精品课的申报人员,2019年可免于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四、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考试
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考卷分别命题,试卷共200分,其中理论题100分,教科研水平(中级为教育理论应用,下同)测试题100分。
(一)考试内容
以《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考纲,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标准、信息化教学素养、教育理论应用(中级)、教育研究方法(高级)等方面内容。
(二)考试形式:开卷考试。
(三)考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
(四)考试组织与管理
1.常州市教育局主办,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办,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承办。
2.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常州市区(不含金坛区、武进区,下同)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3.考试收费:教育理论考核与教科研水平测试替代论文鉴定和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苏价费函〔2002〕62号),其中教育理论考核50元/人,教科研水平测试50元/人。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教育局每个考场留600元。考试费用直接交至常州市教育局计财处。
4.考试成绩与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综合评审挂钩。
5.考试报名
(1)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行业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于7月12日前将《信息表》送市教育局审核。
(2)各辖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于7月12日前将已审核的《信息表》报市教育局。
6.考试实施
(1)考场安排: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于8月9日前按统一格式将各自的考场安排情况报市教师发展中心,每个考场30人,中、高级需分开编排。
(2)准考证制作:常州市区考生准考证由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制作,溧阳、金坛、武进负责各自地区考生准考证的制作,并于8月23日前发给考生。
(3)试卷领送: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教育行政部门人事科派员于8月23日下午2:00至4:00到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领取试卷。8月24日下午将规范装订的试卷交回市教师发展中心。
7.成绩发布。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高级空岗数不超过50%比例确定申报高级职称笔试通过人员名单,报常州市教育局审核后,公布本地区通过人员名单。常州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全市申报中级职称考试通过人员名单。
五、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一)考核对象:《2019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表》中记录的申报高级教师且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成绩均通过人员。单科通过的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其中:教育教学理论低于68分或教科研成绩差的人员不得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二)考核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自定。
(三)考核形式: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借班上课。
(四)评课标准:常州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详见附件3)。
(五)考核组织与管理
1.常州市教育局负责市区(不含金坛区、武进区)的考核工作。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教育局负责各自辖区的考核工作。
2.市区(不含金坛区、武进区)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于9月11日至12日进行,地点在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局属及有关行业学校以校为单位,其他学校以区为单位集体报名。考核安排在10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另行通知。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第,其中:优秀率为20%,良好率为60%,中差率为20%。考核结束后四个地区的考核等第比例将在常州教育网上公布(以实际参考人数计算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四个等第率,如优、良等第突破比例规定,则由高评委依据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作出合理调整)。
4.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须于10月15日前结束本地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下列材料: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方案(目的、对象、课表、时间、地点、内容、形式、评委、其他要求);②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结果。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不收费,所需经费先由辖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垫付,后从职称评审收费中支出。
六、学生满意度测评
(一)免测对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只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年级的教师可以免于测评。评审时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师德综合考评结果。
(二)学生满意度测评由教育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测评时要有2名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场,参与测评的学生为申报人员所教一个班的全体学生(具体班级由学校确定)。
(三)学生满意度测评表样式及汇总表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详见附件4、5)。
(四)测评表统计方法:“较满意”按“满意”计算,“基本满意”不按“满意”计算。
(五) “满意度”的计算方法:满意度=(测评内容1满意票数+测评内容2满意票数)÷(学生数×2)。
(六)测评表的处理:学生满意度测评表留底备查,汇总表由测评对象扫描后上传至评审系统。
附件:
1.2019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表
2.报名操作方法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评分标准
4.常州市中小学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所任教班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5.常州市中小学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所任教班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6.常州市中小学拟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通知单
常州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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