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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8-0019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法〔2018〕9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8-09-05 公开日期:2018-09-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
关于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动学校广泛开展宪法教育,引导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常教法〔2018〕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现就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小学高年级、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二、比赛主题
  各地各校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以“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个人”等为主题,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
  三、比赛程序
  (一)预赛
  1.各辖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三个组别自行组织区级预赛,每组遴选出不超过3名学生参加大市选拔赛。9月21日前完成预赛并上报参加市级选拔赛名单(报名表见附件1)。
  2.局属及有关学校各选拔推荐1名学生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预赛,9月17日前上报参赛名单(报名表见附件2)。预赛分初中组、高中组进行。每组遴选出不超过3名学生参加大市选拔赛。比赛形式为个人演讲,题目自拟,限时5分钟。比赛时间初定9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
  (二)市级选拔赛
  在预赛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市级选拔赛,选拔赛时间初定为9月27日至9月29日。
  选拔赛包括个人演讲和知识问答两项。演讲内容必须围绕比赛规定的主题展开,结合实际,突出亮点,语言优美。选手需着装得体,态度大方,举止文明,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限时5分钟。评委根据演讲内容与格调、语言表达与态势语运用、感染力与观众反应等方面进行评分。知识问答以宪法相关内容为主。每名选手当场抽取一个问题,即兴回答。
  市级选拔赛设特、一、二等奖若干名。经选拔赛,最终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报送1名学生参加省级决赛。
  (三)省级决赛
  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决赛于10月中旬举行。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将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作为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形式,落实专门部门、安排专人(指导教师)负责,市教育局将设立活动组织奖和教师指导奖。
  2.注重过程,加强宣传。各地各校要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广泛参与,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主动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活动过程材料及时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史尔娜,电话85681379,邮箱: 625677718@qq.com。
  
  附件:
  1.辖市区推荐参加市级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2.局属及有关学校推荐参加市级预赛选手报名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8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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