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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农委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4-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4〕18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4-03-11 公开日期:2014-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委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农委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切实保障现代农业发展,努力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部、省农资打假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2014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4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3月11日

附件

2014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部、省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上级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确立农民利益第一导向、农民满意第一标准,以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抓手,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围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坚持一手抓农资打假,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一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检打联动、联防联控机制,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为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要求

    一是狠抓市场检查。全面掌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单位信息档案。广泛开展农资市场检查,做到重点季节集中查,重点环节认真查,重点区域反复查,封堵假劣农资流通渠道。进一步创新执法检查方式,切实加大突击检查、随机暗访力度。加强对农资市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行政指导,督促农资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档案,健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引导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质量承诺,严把进货质量关。加强对电视购物、交易展销会等方式经营农资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二是加强质量抽检。进一步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以水稻和小麦种子真实性、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和添加其他成分、肥料养分等监控为重点,加强质量抽检与案件查处的有效衔接,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查清不合格产品去向,发布农资消费预警,采取停止销售、责令召回等措施,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健全地区间部门间的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落实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重点监控制度。

    三是严肃案件查处。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始终保持严管重打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要健全农资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完善社会监督网络,严查制假售假窝点,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查处各类假劣农资案件。对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有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依法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犯罪分子。要加强前瞻性研究,研判、分析违法行为的新情况新特点,稳、狠、准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对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从生产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扎实推进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指导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种粮大户、生产合作社、家庭农场购买合法农资产品。加强对农民购买使用农资的服务指导,推介发布主推品种和技术,引导农民科学购买、合理使用农资。着力培育农资连锁龙头企业,扶持壮大连锁经营队伍,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开展技术培训,指导连锁企业规范经营。加大对示范店的扶持和宣传力度,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支持开展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健全监管“黑名单”制度,实行分类监管。努力构建“放心农资流通网、市场全程监管网、农资使用服务网”,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植保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组织等模式,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覆盖面。

    三、保障措施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签订《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责任状》,落实农资打假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和奖惩措施。

    二是强化作风转变。制定《举报投诉回访制度》以及《农业行政处罚回访和后评估工作制度》,促进执法人员转变作风提高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纪律严的执法队伍。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办案制度和工作纪律。

    三是深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苏农法〔2011〕3号)的要求,尚未达到建设要求的单位,逐条对照,查缺补漏,力争在2014年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已通过标准化建设要求的综合执法机构要进一步巩固成果,积极争创“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

    四是加强相互联动。要认真落实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调、合作打假、联合推动等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农资的行为。要严格案件报告制度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做到一地发案,相互联动,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制假售假源头不在本辖区的,及时通报,交由源头所在地农业部门严肃查处。

    四、重点工作安排

    2-3月,组织收听收看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制定下发2014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2014年全市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3-4月,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执法检查,实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春季督查。

    5-6月,组织开展兽药、饲料、农药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7月,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上半年农资打假工作,研究下半年工作。

    7-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夏季百日行动”及农产品种养殖环节使用投入品专项检查。

    9-10月,组织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

    10-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

    12月,召开年度总结会议,全面总结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研究谋划2015年农资打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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