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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卫生局关于明确设置护理站审批权限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760/2014-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医〔2014〕150号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生成日期:2014-07-09 公开日期:2014-07-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设置护理站审批权限由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常州市卫生局关于明确设置护理站审批权限的批复

     

钟楼区卫生局:

    你局《关于设置护理站审批权限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常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4〕6号)和《江苏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设置护理站审批权限明确由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特此批复。

    常州市卫生局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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