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7年常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17-0002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科发(2017)79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17-06-29 公开日期:2017-06-12 废止日期:2017-06-13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2017年常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常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常州市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2015-2020年)》(常办发〔2015〕42号)文件精神,推进众创空间建设,促进众创空间健康发展,现决定开展2017年度常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组织推荐工作由各辖市(区)科技局负责开展。请各辖市(区)科技局根据科技部《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5〕297号)的要求,组织筛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申报。

    2、优先支持由龙头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多方协同,共同打造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

    (1)支持各地针对地区主导产业的发展需求和行业共性技术难点,在细分领域建设众创空间。

    (2)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创新资源,按照市场机制与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创客等其他创业主体协同聚集,开展众创空间建设。

    (3)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发挥科研设施、专业团队、技术积累等优势,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众创空间。

    3、申请市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应向所在地辖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常州市众创空间备案表(见附件1)、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相关证明文件(清单见附件3)等申报材料;所在地辖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后,上报市科技局。

    4、各辖市(区)科技局将盖章的推荐函、《申请市级备案的众创空间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申请备案市级众创空间的申报材料(加盖运营单位公章,一式二份),于2017年9月20日前报送至市创业孵化协会。

联 系 人:常州市创业孵化协会   何家庆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杨杰

    联系电话:0519-67896840、85681525

    电子邮箱:CZPPC@qq.com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路科技创新大厦,常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三楼B316室

    附件: 1. 常州市众创空间备案表

    附件: 2. 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情况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 3. 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清单

    附件: 4. 申请市级备案的众创空间汇总表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6月12日

常科发[2017]79号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