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超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方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常州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逐年提高,充换电设施实现跨越式发展,规模大幅提升,已有较好基础。截止2023年3月,据主要运营商反馈,全市公共和专用充电场站保有量761座,充电桩4961个;换电站保有量12座。经初步评估,目前我市公共和专用充电设施整体可满足现有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但整体布局规划需要进一步平衡和优化,充电设施综合利用率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老旧设备需要更新换代。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逐步提高,建设与之匹配并适当超前的公共和充电设施是我市建设新能源之都的重点工作之一。
二、在公共领域充电设施方面。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我市已编制并发布《常州市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方案(2022-2025)》,推动建设覆盖全市与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公共充换电服务网络,实现全市中心城区半径在1公里之内,外围乡镇服务半径在3公里之内。二是完善配套电网建设,满足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并对符合的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用接入网报装申请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制订并下发《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办法》,从建设、运营和消费三个方面对充电设施企业实行财政补贴,鼓励企业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降低公共充电设施使用成本。四是加大重点公共场所充换电设施建设,力争在全市九大领域重点公共场所实现应装尽装,并建设一批多位一体的公共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
三、住宅小区和个人领域充电设施方面。一是出台《关于加快常州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常发改〔2021〕39号),明确2021年起取得备案证的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项目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且按不低于10%的比例建设交流有序充电设施。二是对于2021年前备案的居民住宅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改造方案,在小区内新增公共停车位优先配置公用充电桩,对业主自用车位具备安装条件的预留管线。2022年改造的95个老旧小区中,对具备条件的74个小区建设334个公用充电桩,并预留484个自用桩线路。三是推进住宅小区统建统营充电设施建设, 2023年全市既有住宅小区统建统营充电设施建设计划不少于1000个。四是制订并下发《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支持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在小区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中部门企业的职责、办理程序和费用上限,进一步有效缓解既有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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