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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监控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06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3〕4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3-28 公开日期:2013-03-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确保我市水利设施运行安全,提升防洪工程管理水平,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实施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监控中心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监控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3〕43号

 

市水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送〈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监控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水基〔2013〕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我市水利设施运行安全,提升防洪工程管理水平,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实施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监控中心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北塘河路以北,横塘河西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7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205.5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1696.8平方米,主要功能和布局为图像处理室、导像监控室、模拟分析室、办公室、后勤用房等;地下部分建筑面积6508.7平方米,为地下停车库,机动车停车泊位210个。

    同步实施电气、给排水、消防、节能、地下室机械停车设备、监控及智能化系统和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36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936万元,其它费用1256万元,基本预备费1470万元。资金来源除由常州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2〕86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200023号);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环登〔2013〕1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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