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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常劳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增加鉴定职业(工种)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315/2013-000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3〕30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3-02-06 公开日期:2013-02-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同意常劳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增加鉴定职业(工种)
关于同意常劳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增加鉴定职业(工种)的批复
常人社发〔2013〕30号

    

常劳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你所《关于增加职业技能鉴定工种请示》收悉。经评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所增加以下鉴定工种:劳动关系协调员。

    二、鉴定等级:三级。

    三、鉴定范围:常州地区。

    希望你所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规定》、《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完善鉴定设施,严格考务管理,规范鉴定程序,自觉接受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确保鉴定质量,为我市技能人才培养作出贡献。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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