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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龙城古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15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4〕9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06-04 公开日期:2014-06-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相关服务的需求,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原则同意常州市殡仪馆实施常州龙城古园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龙城古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4〕96号

市民政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龙城古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民办〔2014〕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相关服务的需求,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原则同意常州市殡仪馆实施常州龙城古园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奔卜公路东侧常州市殡仪馆内,规划用地面积257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葬人文纪念馆、骨灰寄存室、综合业务用房、鲜花销售处和门卫室等。

    1、海葬人文纪念馆。框架3层,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2、骨灰寄存室。框架4层,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3、综合业务用房。框架2层,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4、鲜花销售处。框架1层,总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5、门卫室。框架1层,总建筑面积20平方米。

    同步实施广场、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8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52万元,其它费用94万元,基本预备费25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500万元,其余资金由市福彩公益金及市殡仪馆自筹资金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常国用(2007)第1203697号〕;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的《常州龙城古园规划设计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环登〔2014〕3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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