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过充分酝酿、提炼,新时期机关事务管理局精神已确定。为进一步弘扬践行新时期机关事务管理局精神,使之成为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推动发展的行为准则和精神动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神表述
忠诚 拼搏 创新 清廉
二、精神释义
忠诚:对党忠诚、爱岗敬业,树立荣辱与共的主人翁意识。
拼搏:只争朝夕、砥砺奋进,提振精气神、撸起袖子加油干。
创新:勇于变革、永不停滞,激发智慧火花、实现创新发展。
清廉:奉公守法、清正廉洁,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要提高思想认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心组织、搞好学习,把弘扬践行新时期机关事务管理局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动改革创新争先进位上来,真正使精神成为新时期机关事务发展的灵魂,成为干部职工的价值取向和共同追求。
(二)把握内涵,务求实效。各级要把弘扬践行新时期机关事务管理局精神摆上重要日程,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推进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把学习精神转化为工作思路,把学习精神转化为工作动力,促进思想进一步解放,人心进一步凝聚,激情进一步迸发,作风进一步转变,形成“学精神、加油干、见行动”的共识,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要积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利用各种平台载体,扩大学习活动覆盖面,增强学习活动影响力,促进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干劲和奋发激情,真正让“忠诚、拼搏、创新、清廉”八字精神成为引领改革发展、奋勇前进的时代精神。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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