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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顺利通过省林业局初审
索 引 号:MB1886763/2020-0004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2020-05-21 公开日期:2020-05-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顺利通过省林业局初审
常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顺利通过省林业局初审

近日,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顺利通过省林业局初审。 

我市共有11个自然保护地,分5种类型(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分别分布在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其中溧阳市7个、金坛区3个,武进1个。此外,还有国家级太湖风景名胜区的部分景区涉及到武进和溧阳,全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20840.02hm2,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4.31%。这些自然保护地在保存自然本底、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这些自然保护地建设之初是基于各地申请设立且独立建设,缺乏完整的体系和管理框架进行指导,顶层设计薄弱,生态系统保护不够完善和系统,加上长期以来“建设先行,管理后置”的建设特征,导致现阶段存在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多头管理,或者空间布局不合理、自然保护地内基本农田、商品林以及各类建设用地的保护与发展矛盾凸显等现实问题。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林业局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工作(苏自然资函【2020】45号),我市结合实际,将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整合优化,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等工作结合开展,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迅速成立以分管领导为主的工作领导小组,尽可能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评估,合理调整,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综合确定了常州自然保护地保护红线范围。确保了我市按时保质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 

根据预案,我市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共有8个,整合优化后总面积为19176.35hm2,占全市陆域面积的3.97%,目前正按流程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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